⑴ 兩個人名字的房產證,其中一方可以向私人抵押借貸嗎
既然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其中一方是不可以向私人抵押貸款的,必須要取得另一方的同意,並寫有書面的簽字憑證,或直接在抵押貸款合同上簽字才可以,所以其中一方是不能用兩個人名字的房產證進行抵押貸款的。
⑵ 房產證上有兩個人名字可以抵押貸款嗎
產證上有兩個名字,說明這套房產是兩個人公有的房產。可以進行抵押貸款沒有問題,屬於房產的公有人要同時同意抵押貸款,一同簽署抵押貸款合同就可以了。
借款人是沒有限制的可以是一個人,兩個人都可以,抵押人是房產的所有公有人。手續和一般的貸款沒有區別,還是借款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借款人的收入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對應的工資收入流水,所抵押的房本,貸款的用途資料。到銀行或中介機構簽署貸款合同及資料即可。
⑶ 兩個人共同共有房產、一方可以抵押貸款嗎
兩個人共同共有房產,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才可以抵押貸款。
⑷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抵押貸款有效嗎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抵押有效。法律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抵押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才能辦理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⑸ 共有人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嗎
房產共有人不能單獨做抵押,應經其他共有人同意。首先看是否事前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按法律規定:如果是共同共有,需要經過所有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才能進行抵押;如果是按份共有,需要經過所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體共有人同意才能抵押。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⑹ 房屋按份共有,可否我把個人部分抵押貸款
房屋共有權人可以貸款。
根據當前的情況知道,共有權房產的一切權屬於每個共有人,共有權房產也是能用來抵押貸款的,不過有必定的條件限制。只有在取得另外的共有人的書面同意之後,取得同意的共有人就能將此房產用於抵押貸款了。能看出,想要用共有房產作抵押來貸款,需要共有權人全部同意才能,並且還要書面同意。
不過,在使用共有權房產抵押貸款時,若是以按份共有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時,應以借錢方一切的份額來抵押貸款;若是以共同共有的房產設定抵押時,該房產為抵押物,如該抵押物需要變現時,那麼另外的共有人負有連帶責任。
所以,共有權房產也是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不過,辦理流程要相較私人房產麻煩很多,因為,在辦理抵押前一定要經過每個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可。
⑺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請問單獨一方拿去抵押貸款能行嗎
單獨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貸款。夫妻共有財產處置單方處置沒有效。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產權人都要同意,簽字才能貸款。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7)兩人共有房產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⑻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請問單獨一方拿去抵押貸款能行嗎
⑼ 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正常件肯定是需要夫妻雙方出面!
有可操作性!重點婚前財產還是婚後,產權信息上是單獨所屬或是共同所有!
以及徵信上是否體現婚姻關系
銀行黑名單抵押,7成3年期5年等本
墊買賣房屋,轉貸,短期拆借,
亮資,擺帳,股權轉讓,抵押,融資
繼承、贈予、大房型不降成,訴訟執行解完就可進!當愈可現場還款,還完就放,速度像是火箭炮
⑽ 房產證抵押貸款夫妻雙方都要到場嗎
房產證抵押貸款夫妻雙方都要到場嗎?如果房產證是雙方的名字夫妻雙方都要到場,如果只是一方的名字,是誰的名誰到場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