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公司向銀行貸款給客戶時向客戶收保險費,這合法嗎
現在很多人都想購買保險,這是因為大家都看到了保險能夠給自身提供相應的保護。保險公司向銀行貸款給客戶的時候向客戶收取了保險費,這種行為是合法的嗎?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這種事情也是比較多的。有一些網友說自己在辦理業務的時候就被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其實這種行為本身是不太符合規定的,如果大家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敢於反對,可以明確的告訴對方這種行為不符合規定。
2. 保險公司向銀行貸款給客戶時向客戶收保險費合法嗎
明確的說,這雖然是不合理的但是你不買保險的話,人家也有權利不貸款給你,這基本上就是一個願打願挨的事情
3. 貸款收保險費合法嗎
貸款收保險費是不合理的。因為他收的保費沒有折扣。
4. 通過大地保險向河北銀行貸款是合法的嗎
這樣操作當然是合法的,現在保險保單也是可以貸款的,保險公司只是做為擔保給你貸款
5. 保險公司向銀行貸款給客戶時向客戶收保險費合法嗎
摘要 這個沒有規定不合法,這費用也是銀行給收取的,其實就算是給你擔保借貸,肯定要收取些費用
6. 保險公司做擔保貸款嗎如果從銀行貸款,保險公司可以做為保證人嗎哪幾個保險公司開通了這個業務謝謝
保險公司是不能進行貸款擔保的,你說的估計是貸款保險之類,這與擔保是兩碼事!
7. 太平洋保險公司貸款正規嗎
可以貸款。所謂的保險貸款就是將保單作為抵押,向保險公司申請一定金額的貸款,到約定的時間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信貸行為。
就是將保單作為抵押向保險公司申請貸款。通常已經發生保費豁免、自動墊繳保險費和正在申請理賠的保單是不能申請貸款的,具體事項按照保險公司條款來定。
保單現金價值貸款,這種貸款只能向購買保險的公司申請貸款,一般貸款額度在保單現金價值的60-95%,額度不會太高,具體以合同為准,利率較低,還款周期最長時間為6個月;
保險貸款與銀行貸款有什麼不同
1、利率不同
通過銀行辦理保單質押貸款的利率是央行公布的商業貸款利率,通常情況下高於保險公司的保單貸款利率。
2、辦理手續、時間不同
①相比保險公司,銀行辦理保單質押貸款還需要保險公司出示相關資料,例如保單現金價值證明、保單凍結證明等。這些資料都必須由貸款人准備。
②由於需要經過保險公司確認與核實,而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沒有實時溝通渠道,所以辦理時間也會比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長一些。
3、貸款額度和參考標准不同
某些銀行能夠提供的貸款額度達到保單當時現金價值的90%;而有一些銀行還會參考貸款人信用、存款數量等指標,貸款額度有可能超過保單現金價值。
4、貸款種類有限
幾乎所有保險公司都可以為符合要求的保單進行貸款,而銀行承認的保單種類有限,開辦這項業務的銀行和網點也較少。
8. 擔保公司放貸款合法嗎
擔保公司放貸款不合法,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超越了其經營范圍,因而應當認定無效。
關於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相關規定: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21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受託投資和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故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因其超出經營范圍且影響金融秩序穩定,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之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同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基於上述規定,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應當歸於無效。
此外,金融經營企業只有依法取得《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方能從事存、貸款業務,否則,不得從事前述金融業務。《商業銀行法》第11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擔保公司沒有獲得國家相關部門審批取得發放貸款業務金融特許經營資格,卻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金融業務,必將擾亂國家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盡管《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只是行政規章,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認定合同效力的直接法律依據,但是,在認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的效力問題上,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以及《合同法》第52條有關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規定,認定合同無效。
拓展資料
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人民法院應當比照融資性擔保公司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擔保公司將自有資金委託銀行或其他有發放貸款資格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借款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