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身份證被盜用貸款做了擔保人,怎麼辦
如果你當時沒有簽字,這個問題不是很大,現在你可以通過報警去處理這個事情
② 朋友拿走我的身份證去做了貸款擔保人,我都不知情,我該怎麼辦
這個不關你的事,你沒有到場簽字擔保是不生效的,之前在融豐源辦朋友擔保就是要到場簽字的
③ 我的身份證被朋友貸款拿去做擔保人了,如果他不還款我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請詳細解答
你做了擔保人,如果對方不還款自然你就成為了追責的一方了,按合同到期你朋友不按合同履行的話,你在法律意義上講必須承擔起替你朋友還款的義務。所以,如果不是必須的話最好不要輕易做擔保人
④ 丈夫在我未知情的情況之下拿我身份證為別人貸款擔保這算違法嗎
丈夫在當事人未知情的情況之下拿當事人身份證為別人貸款擔保,這算違法,如果沒有當事人事後確認,該擔保無效。
未經授權而擅自進行代理擔保活動或雖經授權但超越代理許可權或濫用代理權而進行代理擔保活動的公民或組織,實施的擔保合同簽訂行為屬擔保人主體不合格。其擔保也就無效
下列人實施的擔保合同簽訂行為屬擔保人主體不合格:
(1)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沒有企業法人的書面授權,擅自與他人訂立擔保合同;
(2)法律明確禁止實施擔保活動的法人,如國家機關法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3)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4)未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
(5)未經授權而擅自進行代理擔保活動或雖經授權但超越代理許可權或濫用代理權而進行代理擔保活動的公民或組織;
(6)在涉外擔保中,國家對涉外擔保主體資格作了特殊規定。
我國《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6)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
(7)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由於《民法通則》是《擔保法》的重要法律淵源,因此《民法通則》有關民事行為無效的上述規定,對擔保合同無效的確認起著指導性作用和補充性作用。
⑤ 身份證被別人利用做貸款擔保人,貸款為300多萬,做了簽名及手印鑒定,結果都不是我法院將案移交公安局
那就跟你沒有關系,不用擔心了。
⑥ 你好楊律師,我身份證信息讓別人盜用,給他自己貸款做擔保人了,我不知情也沒有簽字
我個人認為:
第一、您可以在銀行和律師找您要錢的時候,說明實際情況,拒絕履行相關的擔保責任。
第二、如果您拒絕按照擔保人的義務償還相關貸款,銀行和律師可能會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向您追索貸款,即向銀行所在地的區縣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如果銀行和律師對您提起訴訟,您應該參與訴訟活動。民事訴訟施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銀行方面認為您負有擔保責任,就應該提供相應的擔保票據或文書。在這個時候,您應該說明,該貸款擔保材料與您無關,系被其他(她)人盜用身份證信息所致,您沒有在相關資料上簽過字,相關擔保材料是虛假的和無效的,必要時,您可以要求對貸款擔保資料的簽字等進行司法鑒定。如果法院能認定您確實與貸款擔保無關,您就沒有替其他(她)人還款的必要了。
第四、綜上,我的答復是:關於您提出的問題,一是說明實際情況,拒絕承擔擔保責任;二是如果銀行方面起訴,您應該要求銀行出具相關貸款擔保資料,並要求其證明該資料的真實性,並說明您與該資料無關的事實;三是總的來說,銀行敗訴的可能性比較大,您可能無須承擔擔保責任。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⑦ 身份證號被盜用做為貸款擔保人找誰投訴
我有個辦法,拿身份證找本地的人民銀行,查詢你的徵信報告,上面有你做擔保人貸款的相關信息,包括貸款行信息,然後直接找銀行要求更正,一般銀行查實後都會給你處理,包括修改你的徵信記錄,如果貸款行效率太低的話你可以直接找他們上級行的房貸業務部門,或者投訴客服電話,這兩種方法都是很有效的.
⑧ 緊急求助!身份證號被盜,成為他人貸款擔保人!
你不必起訴。
等到銀行告你時你不承認擔保,並說明自己未簽字就行了
要不你得告借款人、放貸人,理由是你擔保無效。卻得花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