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中的房子可以做擔保嗎如果房子中途賣了怎麼辦
你說的對。畢竟這個房子你已經還貸的部分是屬於你自己的了。擔保僅僅是一種潛在的債務,如果你朋友能夠還的起錢,這種潛在的債務就不是債務。其實這個問題的核心是你用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子另外作擔保,這樣的擔保是無效的。
B. 自己有貸款可以給別人做擔保嗎
銀行對擔保人審查的是他的擔保能力而不是他已經為多少人提供了擔保所以只要你找的人資金實力比較雄厚,具有充足的擔保能力,那還是可以為你提供擔保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章 保 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擔保方式共分為4種,分別是:
1、抵押擔保: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
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保證擔保: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4、抵押加保證: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C. 自己有房子正在還貸,可以給別人做房貸擔保人嗎
自己有房子正在還貸,可以給別人做房貸擔保人。
個人擔保,需提供以下資料: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
夫妻雙方職業、收入證明、家庭財產狀況等資料(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明、車輛行駛證等)
;
固定場所的證明(房產證及最近三個月以內水、電、煤氣等單據);
個人人行查詢系統徵信
;
公證
。
D. 貸款未還清的房屋可以做抵押物嗎
可以
按揭房再貸款基本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年齡為18至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具有正當的職業、穩定的收入,,具備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記錄良好
3、同意以個人名下的房產及其權益設定抵押,作為貸款發放條件
4、具有合法正當的融資用途
按揭房再貸款所需基礎資料:
1、房地產證等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
3、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4、借款用途的相關證明
5、銀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關資料
按揭房再貸款步驟:
1.提供資料 。
2.評估房產 。
3.銀行審核資料並辦理相關手續
4.贖樓並解押
5.抵押登記
6.重新開始還款
按揭房再貸款對象:
借款人擁有一套處於還款期的房屋,無欠息行為,收入穩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並已按期償還本息兩年以上。
按揭房再貸款限額:
1. 貸款額度=房屋價值*抵押率-原貸款的本金余額。
2. 房屋價值以房屋的原購買價和二次抵押時的評估價相比較,取兩者中的低者。
按揭房再貸款期限: 二次抵押貸款的期限根據貸款的具體用途來確定,用於個人消費類貸款最長不超過5年,用於個人經營類貸款最長不超過3年,並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第一次抵押貸款的到期日。
注意事項:
處在按揭中的借款人,要「量力而行切勿盲從」。一方面,申請「按揭房再貸款」,意味著向銀行貸款增多,最終還得支付更多的利息;另一方面,申請該業務後,借款人的還款壓力將大大增加,應理性對待自身的月供還款能力。如果存在月供還貸能力有限,或者如果沒有明確的資金需求,應慎重申請此業務,畢竟月還款及消費貸款的壓力將比原先大大增加。
E. 房子貸款沒還清還可以當抵押物再從銀行貸款嗎
不可以;
假如購房時選擇了銀行按揭付款方式,以其所購買的房屋作為抵押物,從銀行貸款向開發商支付購房款。在貸款合同存續期間,必須按貸款合同的約定,定期向銀行清償貸款,履行還貸義務,直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為止。
如要將該房屋抵押,首先要清償銀行的貸款,取得對房屋完整的所有權,才能與別人簽訂抵押合同,並按法律規定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F. 有房貸的房子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正在還房貸的房子可以進行抵押貸款嗎;按照正常的要求和程序,處於按揭中的房產理論上是無法申請抵押貸款的,而且就目前各銀行的規定來看很多都不會接受個人辦理房屋二次抵押業務,只有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後借款人才有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的可能,所以按這種常規流程是無法實現貸款的。
但是也有一些方法,目前,有房貸的房子辦理抵押貸款有兩種常見的處理方式,一種是二次抵押貸款,另一種是擔保墊資業務。只要按揭的房產滿足一定條件,就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若資金要的急,也能找貸款公司墊資處理。

方式一:二次抵押貸款
如果貸款人名下有正在還房貸的房子,且已還款一段時間,那麼可以在同一家銀行辦理貸款,這種貸款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二次抵押」。
方式二:找擔保公司墊資
如果貸款人名下有正在還房貸的房子,但又急需大額資金周轉,可以找一家正規擔保公司墊資,將現有貸款還清,然後解除抵押,再拿該房產作抵押辦理貸款,獲得貸款後再將擔保公司墊資款還清,剩餘資金供自己使用。
但是需要注意,第二種方式在辦理過程中擔保公司需要收取一定費用,收費標准每家貸款機構均不盡相同,因此借款人不妨進行貨比三家後再選擇出相對劃算的貸款產品。
(6)有貸款的房產可以做擔保物擴展閱讀
不能做抵押貸款的房產都有哪些
1、尚未達到五年期的經濟適用房
在經濟適用房的相關規定章程里,明確指出,只有期滿5年,經濟適用房(或限價房)才有上市交易資格,產權才能進行抵押。
2、小產權房
名為小產權(村證、縣證、購房合同、購房協議、回遷協議),實為無產權,這就是該類房產存在的尷尬,屬集體土地證或沒有產權證明,僅有一紙銷售方的出售合同,並未受到房管單位的認同。而這類房屋,如若遇到政策性用地規劃等情況,就面臨灰飛煙滅的風險,故金融機構不予對該類房產抵押放貸;
3、部分已購公房(房改房)
雖然已購公房多已轉為個人獨立產權,但仍有少數較為特殊。例如,部分不能提供購房合同、協議的房產;由於此類房產權屬尚屬於較為模糊的狀態,故出於信貸風險及變現能力考慮,所以無法抵押房產申請貸款。
4、房齡太久、戶型太小的二手房
大多數銀行對於抵押的房產有較為嚴格的規格要求,綜合來看,面積≤50平米,房齡≥20年的房產,銀行會認為較難變現,較難進行抵押貸款。當然,如若該房產在較為主要的城市功能區域,也有部分房產可另當別論申請獲得貸款。
參考資料
網路_房屋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