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為什麼要弄貸款政策大學那麼好為什麼什麼
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畢業後6個月以上未就業,並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 1、事業單位事業編制職工提供擔保。貸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需1人擔保;貸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需2人擔保。 2、擔保人之間為無限連帶責任,提供原件,遞交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都是大學應屆畢業生選擇職業發展方向的關鍵時期,就業、高校畢業生。 3、期限一般為 2年,最長不超過3年,其中生產經營性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最長為1年、卡片、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但由於經驗。 4、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記者特此將部分相關政策進行整理,符合要求的擔保人擔保。發放額度就根據具體擔保方式決定。
B. 我有一塊土地,有土地證,使用用途是教育用地,想向銀行做抵押貸款,可以嗎
不可以的土地使用許可權是限制的。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
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1)借款人以新購住房或未設定抵押的自有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申請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需提供;身份證明材料;首付款發票;在《個人住房借款申請書》中提出辦理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申請。
(2)將在建設銀行的原住房抵押貸款轉為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的,客戶需填寫《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申請表》,並向貸款行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及婚姻狀況證明材料、償債能力證明材料;房屋權屬證明材料;抵押房產共有人同意辦理最高額抵押的聲明;原住房抵押貸款的借款合同原件。
(3)將原他行住房抵押貸款轉為最高額抵押貸款的,借款人需填寫《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申請表》,並向貸款行提供:借款人身份證明材料及婚姻狀況證明材料;借款人償債能力證明材料;房屋權屬證明材料;抵押房產共有人同意辦理最高額抵押的聲明;原住房抵押貸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原住房抵押貸款近一年的還款記錄情況。
C. 政府為什麼要提供教育服務
通過給低收入者提供取得高收入所需的教育機會,是發達國家治理貧困的重要手段,也是西方稅務專家普遍推崇的縮小貧富差距的主要手段。這種教育扶貧手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縮小我國貧富差距的主要手段應該是靠發展教育而不是靠稅收調節。因此,只有大力發展我國的教育事業,創造公平的教育、就業和收入機會,才能擴大中產階層、縮小貧富差距
D. 民事訴訟法第幾條規定政府不能為企業擔保貸款
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第四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第五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第十一條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第十三條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第十四條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第十五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六條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願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如有違背法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糾正。第十七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可以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 國家嚴控政府政府隱形負債,高校還能舉債搞建設嗎
高校負債(),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負債是高等學校的會計要素之一。從廣義上講,高校負債也指高校的大學生畢業後找不到工作的現象。
特點
負債產生於學校所進行的業務活動中,需要用資產或勞務等形式來償還債權人的,未來的經濟負擔。負債應是過去或現時的業務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負擔,應能夠用貨幣進行計量,應以債權人可接受的資產或勞務來償還。
分類
分為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應繳款項包括規定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交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核算要求
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各學校應設置「借入款項」、「應付票據」、「應付及暫存款」、「應存財政專戶款」、「應交稅金」、「其他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賬戶分別對各項負債進行核算。一般負債按收付實現制的原則確認,經營性負債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各項負債均按發生數額記賬。
高等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的規定限內歸還。
發展成效
高校負債籌資使高校實現了跨越式發展。高校擴招後,給高校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高校為了解決擴招後教學硬體建設資金的缺口問題,紛紛採取負債籌資以尋求發展的模式。實踐證明,高校通過負債籌資進行基本建設,在較短時間內高校的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學科建設、師資隊伍、科研能力、教學質量得到提高,其次,高校負債籌資拉動了社會經濟,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為了配合高速發展的社會對人才資源的渴求,我國從1998年起就逐步實施擴招計劃,緩解了人才資源的供求失衡。據統計,在最初的三年擴招過程中至少拉動了800億元以上的社會資金投入高校基礎設施,有力促進了以擴大內需為主要特徵的經濟發展。
籌資的風險及對策
風險
高校舉債行為,一方面表現為高校債務產生的財務風險;同時,高校又是一種投資,增加了學校的資產,改善了辦學條件,提高了辦學競爭力,這說明舉債是一把「雙刃劍」。據了解,有個別高校的資產負債率已達到60%-70%,這樣的資產負債率在以盈利為目的的工商企業都已進入了財務高風險區域,何況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高校;甚至有的高校已虧損運行,連債務利息都無法償還,而且我國高校由於產權不清導致債務的責任人缺位,類似於過去的國有企業債務問題。個別高校由於一直在緊縮其他開支集中財力搞基建,開始限制專職教師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的提高,使高校在吸引、培養和留住人才方面失去了很多優勢,優秀骨幹教師不斷流失,直接導致教育質量下降。高校的債務問題使銀行增加了財務風險,將有可能最終成為商業銀行新的不良債務。高校舉債的財務風險問題已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稱少數高校貸款額度已達到警戒線。因此,貸款高校潛伏的財務風險不容忽視。
對策
高等教育經費需求與供給的矛盾將長期存在,而負債籌資是高校發展解決資金缺口的重要來源,因此需要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促進高校持續穩定的發展。但同時我們應看到,貸款高校的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如果高校到期一旦不能償還銀行貸款,甚至資不抵債,財務風險就會轉化為財務危機,嚴重影響貸款高校的生存和發展。因此,防範高校財務風險是政府和高校的共同責任。
(一)宏觀上財務風險的防範對策
1.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制定一套高等學校籌資的配套政策,優化高等教育的籌資環境。需要強化政府財政投入責任,保證貸款高校正常運轉。高校是提供准公共產品的事業單位,高等教育擴招後所面臨的問題和整個高等教育的辦學質量,政府應承擔應有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增加政府對高等教育的日常維持投入和發展投入,是貸款高校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另外還要完善高校利用信貸政策,保持高校利用貸款辦法的可持續性:建立專門為高校提供融資擔保的分級擔保機構;政府應對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及教學設備等教學基本設施的貸款項目進行全額貼息,減輕貸款高校付息壓力;規范和完善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配套政策,允許社會閑散資金進入高等教育領域,在高校與高校之間引入競爭機制。也可以考慮組建地方高教投資公司,搭建多級投融資平台。組建地方高教投資公司,利用社會化低成本資金解決高校快速發展中短期資金不足的問題。高教投資公司的資金來源可以地方財政一次性撥款5-10億左右作為注冊資金,以後每年通過發行高教發展債券獲取低利率融資資金。高教投資公司不以盈利為目的,只要求保持收回成本,資產不沉澱,現金能收回,能自我循環、良性發展。
2.加強教育主管部門對貸款高校籌資活動過程進行有效的監控。建立高校負債籌資規模和投資項目的審批制度。高校負債籌資規模過大而引起的財務風險,教育主管部門缺乏宏觀政策上的引導和監督。雖然高校是辦學主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對貸款規模和投資項目有自主權,但從產權角度看,教育主管部門以所有者的身份有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實施監督的權力。教育主管部門應建立高校銀行貸款和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教育部和部分省市教育部門對高校貸款制定了相應制度進行規范,要求高校貸款的額度一定要掌握在可以償還的限度之內,不允許學校用校產作抵押進行貸款,未經批准擅自向銀行貸款,要追究學校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建立負債籌資及使用情況的報表制度。一方面,修訂完善高校會計制度,對高校貸款及其使用、融資租賃等會計核算進行規范,全面反映高校負債籌資及使用情況,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門制定專門的高校貸款及其使用情況的報表,要求貸款高校每月或每季度向教育主管部門上報貸款規模和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以便教育主管部門及時對高校貸款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以防止可能產生的財務風險。
微觀防範對策
1.建立現代大學治理結構,逐步形成高校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建立現代大學治理結構,首先需要明確責任,提高籌資決策的科學性。建立現代大學治理結構,就是將高等教育由單純的政府投資轉變為廣泛吸收社會力量多渠道投資辦學的發展模式,提高高校籌資和投資項目的科學性。因此,建議在高校建立大學理事會,對決策者權利進行有效的監督,實行民主管理。理事會的功能是監督學校的運行情況,制定有關整體建設發展規劃,審核批准經費預算和投資項目。同時要求在計劃財務處的基礎上,設置籌資委員會和投資部,明確三者的職責,強化經濟責任制,對貸款投資項目實行立項公開、論證公開和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群眾、銀行和社會有關部門的監督,使學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承擔起財務安全與風險控制的責任。另外還要建立高校多元化籌集資金機制。實踐表明,高教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是解決高等教育資源短缺的有效途徑,也是高等教育投資體制改革的必然選擇。因此,高校要打破傳統籌資觀念,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吸引社會閑散資金,通過社會投資、融資、教育國債等多種市場手段積聚教育資金,有條件的高校大膽探索股份制改革,創新高等教育投融資體制,挖掘高校面向社會融資和自籌資金的能力,實現多方籌集教育資金的目的。
2.優化籌資結構,降低高校舉債風險:合理控制高校負債籌資規模。高校籌資規模就是高校事業發展過程中某階段實際需要的資金與可能擁有的資金的差額。高校的辦學成本由經常性成本和建設性成本兩部分組成。合理的籌資規模就是確定貸款規模的均衡點,即學校收入扣出經常性成本後,剩餘部分大於或等於銀行利息。貸款均衡點的確定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效益性和合理額度的原則。優化籌資的時間結構。由於短期借款從風險上看要比長期借款高,而從資金成本上看,長期借款要比短期借款高,因此,要合理安排借款結構,將長期借款與短期借款相結合,權衡長短期負債的優缺點,盡可能以長期貸款為主,必要時輔以短期貸款。確定最佳的資本結構。資本結構是指各種資金來源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它是由籌資方式決定的。資本結構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辦學活力與能力和發展的潛力。反映資本結構、衡量財務風險承受能力的主要指標是資產負債率。高校必須確定最佳的資本結構,在籌資風險與籌資成本之間進行權衡,只要保持風險與成本的適當比例,高校才能取得效益的最大化。
3.建立良好的「銀校合作」關系,尋求商業銀行貸款支持。一方面,高校加強與商業銀行的聯系,在貸款利率方面最大限度地爭取優惠政策,力求降低貸款成本。另一方面,商業銀行以「聯合授信」方式合理確定貸款方向、投資量及償還期限,在確定授信額度時盡量將貸款資金控制在高校還款的范圍內,這樣既控制銀行的風險,也降低了高校的風險。同時,高校要把助學貸款作為銀校合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把助學貸款力度的大小作為學校選擇開戶銀行的重要條件。通過助學貸款業務的開展,解決困難學生的欠費問題,提高學費收繳率,增強資金自給能力。
4.建立高校財務預警系統,適時監控高校可能面臨的財務風險。建立財務預警系統就是在高校現有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礎上,設置相關量化指標,分析和評價學校辦學資金使用的合理程度、財務管理水平和真實財務情況,及時揭示隱性問題,對潛在的財務風險進行預警預報。具體包括:定期編制現金流量預算,為高校提供現金可用度的預警信號;確定高校財務分析指標體系,如償債能力、運營績效、發展潛力等方面,建立長效的財務預警系統;應結合高校實際,採取適當的風險應對策略。在建立了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後,當出現風險信號時,應採取預防性控制或抑制性控制,防止風險損失的發生或盡量降低風險損失的程度。
學制彈簧
大學生就業難無疑是中國目前的一個現實,卻同時也是教育的一種尷尬。然而為什麼畢業生的素質越來越高,就業卻越來越難?由於高校擴招、搬遷等原因,高校負債卻形成了一種流形,面對這種情況,將又該如何做?
再多學幾年吧。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2009年3月6日提出,可以出台措施延長大學生的學習時間,專升本、本升研、或者公派出國。7日,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龔學平則建議,實行大學五年制教育。
讓更多的學生花更多時間接受教育,這當然是好事,但如果把校園當成就業的避風港,這種想法就值得商榷了。就算將大學教育的目標純粹定位在就業上,延長學生求學期也不是個辦法。「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明知就業形勢逐年緊張,即使能在學校多「泡」幾年,卻不知道自己將「止」於何方,誰能定得住,又怎能安靜得下來?而心不靜、身不定,整天為前途憂心忡忡,學習所得能有多少?
學習是一輩子的事,不是在校時間多幾年、少幾年就能盡善的。知識技能只是學校所能提供的一個方面,學校能做得更多的,是為學生們提供一個純粹的求學環境、一片思想獨立的土壤、一種學術自由的氛圍、一股德行兼備的精氣。而離開象牙塔,投入到火熱的生活和千變萬化的社會中去,無論或早或晚,都是一種必然。
大學生就業難無疑是我國目前的一個現實,卻同時也是教育的一種尷尬。有人奇怪,為什麼畢業生的素質越來越高,就業卻越來越難?其實,擦亮眼睛就可以看出,不是素質越來越高,而是學歷越來越高。不得不承認,有的教育機構把教育看得功利,上行下效,使得學生們也迷失了學習的方向,本末倒置。
現在,社會各界都在為大學生就業想辦法,高校也首當其沖地進行反思。5位大學校長7日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接受集體采訪時,說得最多的也是大學教育與大學生就業。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校長們最關注的,還在於如何提高大學的教學質量。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就強調大學要有德性、有良心和歷史責任感,以培養人才為己任。北京大學校長周其鳳則提醒所有的大學生:「你在學校的主要任務,就是充分利用學校提供的資源,好好學習,武裝自己,提高自己的社會競爭力,這是解決就業問題的根本所在。」
大學生就業難是一個繁復的社會問題,不是增減教育時間能夠解決的,甚至不是教育機構本身能夠解決的,這牽扯到很多體制和機構,需要齊心協力
教育風險
誰都知道高校是事業單位,高等教育又關系著國家的前途和發展,怎麼會像企業一樣破產呢?作為親娘的政府肯定不會讓自己的兒子餓死,這就產生了一個「子債父還」的論調,高校認為只要貸款是用來辦學校,興教育,就算將來還不起,政府也會買單的。於是乎,在高校擴建潮中,高校領導不是考慮成本與風險,而是想盡一切辦法貸款。那麼我們要問:身負2000億的巨債,「孩子」是不是該「獨立」了?
當然,「高校旅遊」有著它無法迴避的弊端,比方說高校的設施被損壞,教學秩序受到干擾,校園內交通堵塞,衛生狀況更加惡劣等等,但是我相信,如果真正地將「高校旅遊」產業化,對「高校旅遊」融入專業化的管理概念,這些狀況都不再是問題。那麼高校充分利用這個資源以「自救」豈不是一舉兩得?
由於高校擴招、搬遷等原因,山東高校貸款規模迅速擴大。截至2005年5月,山東省教育廳所屬23所高校貸款余額75.4億元,是2004年總收入的1.57倍,其中5所高校貸款余額超過總收入的2倍。這些貸款每年僅利息就需要4.3億元,而省財政對高校投入的增量每年只有1億元。隨著還款高峰期的到來,部分高校運轉已有困難。
F. 政府怎麼給企業做銀行擔保
通常是去地方政府申請擔保,擔保方法和普通擔保基本一致。
一、政府貸款擔保是指地方政府提供擔保的機構、單位或企業的各種借款或發行的債券,包括經地方政府批准,由國有經濟單位以政府專項預算等作擔保的各種借款。
二、政府貸款擔保的特點:
貸款的對象是政府本身,則多使用具有擔保效果的規約條款。如使用限制性條款,貸款使用控制條款以及消極擔保條款等。
政府貸款的對象是政府之外的公私部門,則貸款方大都要求借款方所在國政府、政府機構或借款方母公司提供保證。
G. 助學貸款是否要擔保
助學貸款不需要擔保。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介紹,助學貸款主要有兩類,分別是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1、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
H. 為什麼國家要出大學貸款作用是什麼
大學助學貸款針對學校的貧困生,屬於無息貸款。沒有利息的貸款對貧困的大學生來說解了燃煤之急。進一步完善了高等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體系,緩解了高校資助經費不足的矛盾。 1、、高校助學貸款的現狀:目前,中國設立並實施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助學金、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在內的高校貧困大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解決貧困大學生入學後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問題。同時,中國高校也開設了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幫助貧困學子順利入學。 2、高校助學貸款的作用:設了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幫助貧困學子順利入學。教育部門、金融部門等聯合推出的針對有資格但家庭資金匱乏、不能使之完成大學學業的大學生進行資金幫助,使其能夠順利的通過大學高等教育,為社會輸出應用型人才的,以此進行的助學資助方式以學生就讀期間無利息工作若干年內低利率的形式進行的銀行貸款。 3、高校助學貸款的影響:幫助學生樹立自立自強觀念,鞭策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有利地推動了高校學生素質教育的改革。為公民獲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機會,提供了社會保障機制。是國家運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體制的深化改革,促進我國教育發展的重要舉措。
I. 什麼是政府擔保貸款
政府擔保貸款注意事項:
1、建立良好的關系
(1)要講究信譽。在與銀行的交往中,要使銀行對貸款的安全性絕對放心。
首先,要注意抓好資金的日常管理。因為銀行在對進行考察時往往是從資金的使用、周轉和財務核算等方面入手。
其次,應經常主動地向銀行匯報公司的經營情況,使銀行在與經常性的溝通中,加強對的信任度。
最後,還應苦練內功,真正提高的經營管理水平,用實際行動建立良好的信譽。
(2)要有耐心。在爭取貸款時要有耐心,充分理解和體諒銀行的難處,避免一時沖動傷和氣,以致得不償失。
(3)要主動、熱情地配合銀行開展各項工作。如積極配合銀行開展各種調查,認真填寫和報送財務報表;貸款到期主動按時履行還款或展期手續,以取得銀行對中小的信任等。
2、寫好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於爭取項目貸款的規模大小,以及銀行貸款的優先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小在撰寫報告時,要注意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1)報告的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有關政策,重點論證在技術上的先進性、經濟上的合理性以及實際上的可行性等問題。(2)要把重大問題講清楚,對有關問題做出有力的論證。如在論證產品銷路時,必須對市場對該產品的需求、當前社會的生產能力及將來的趨勢等做出分析和論證。(3)把經濟效益作為可行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突出項目的特點
不同的項目都有各自內在的特性,根據這些特性,銀行貸款也有相應的要求。
選擇合適的貸款時機要注意既有利於保證中小所需要資金及時到位,又便於銀行調劑安排信貸資金調度信貸規模。一般來說,中小如要申請較大金額的貸款,不宜安排在年末和每季季末。
3、爭取中小擔保
機構的支持中小由於自身資金少,經營規模小,很難提供銀行需要的抵押、質押物,同時也難以取得第三方的信用擔保,因而要取得銀行的貸款非常困難。投融資專家張雪奎老師認為,這些固然是不利條件,但如果能和各方面搞好關系,融資工作提前做到位,得到中小擔保機構這些專門機構的支持,向商業銀行貸款就有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