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目前常見的有三種貸款擔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權利質押和第三方保證。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的話,可以選擇以個人住房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貸款的擔保,而且房產的評估價值都不會低,有助於提高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如果貸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則無需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對借款人來說,可節省一筆評估費用;如果貸款人以自己已經押有產權的住房作抵押,該抵押物則需經過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筆評估費用。
以住房作貸款擔保,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貸人承擔。此外,借貸人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保險費用由借貸人承擔。
因此,採取抵押擔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記費用、保險費用和抵押物評估費用,如果借貸人經濟較為寬裕,可以考慮選擇這一方式。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除了房產和汽車外,銀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指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
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至少要大於貸款額度的10%。
各種債券一定要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存單需有開戶行的鑒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該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一般來說,選擇質押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額的金融資產,依靠這些金融資產完全可以滿足購房消費的需要,但一時難於變現或若變現將帶來一定損失。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這種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借貸人應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須是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借貸銀行開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否則有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充當第三方。
貸款擔保的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訂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貸款擔保_網路
⑵ 銀行擔保函和為貸款提供擔保有什麼區別
為貸款提供擔保是指在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擔保人需承擔代償責任。
銀行擔保函屬於銀行出具的,銀行需對擔保事項承擔相應的付款或其他責任的函件。
⑶ 為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與銀行之間法律關系受哪些法律調整
為他人貸款提供保證的,按照銀行借款合同要求,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假如借款人不能償還,那麼法律上規定保證人就得償還,這就是保證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沒有法律調整一說。
⑷ 個人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是否屬於參與了企業經營活動
個人為企業貸款作擔保,並不代表已經參與了企業的經營活動,他只是為企業貸款作擔保人,一旦企業貸款還不上,他也有還款的義務。
大家對於企業貸款流程又了解多少呢?以下關於申請貸款的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提出貸款申請
根據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所需來申請銀行貸款。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制度,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借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二、貸款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 貸款的直接用途。
②企業經營狀況。主要包括物資購、耗、存及產品供、產、銷狀況,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狀況;信譽狀況;經濟效益狀況等。
③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加速計劃、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④企業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方向。
⑤企業負債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實有額及流動資產負債狀況,一般可用自有流動資金佔全部流動資金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分析。
三、簽約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將一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借款方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約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①借款種類;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額;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⑤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⑦保證條款;⑧違約責任;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代表或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四、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查批准後,應由銀企雙方根據貸款種類簽約相關種類的借款合同。簽約合同時應注意項目填寫准確,文字清楚工整,不能塗改;借、貸、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齊全無誤。借款方立借據。借款借據是書面借款憑證,可與借款合同同時簽約,也可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時間內,一次或分次訂立。銀行經辦人員應認真審查核對借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是否與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請書審查無誤後,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單,由信貨員,科(股)長」兩簽」或行長(主任)」三簽」 送銀行會計部門辦理貸款撥入借款方帳戶的手續。借款申請書及放款放出通知單經會計部門入帳後,最後一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台帳憑證。
注意事項
1、向銀行提供資料要真實,提供本人住址、聯系方式要准確,變更時要及時通知銀行;
2、貸款用途要合法合規,交易背景要真實;
3、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和未來收入預期,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4、申請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還款額不宜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
5、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6、要按時還款,避免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7、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對於抵押類貸款,還清貸款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登記;
8、提前還款必須要提前一個月與銀行溝通才可以辦理。
⑸ 銀行為企業借款提供擔保的行為屬於刑法管轄的范圍嗎
銀行為企業借款提供擔保的行為是民事經濟行為,不屬於刑法管轄的范圍。
《擔保法》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擔保法第七條規定的其他組織主要包括:
(一)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二)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
(三)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四)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
(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實際上,對於民事經濟糾紛,公安機關是應該避免越權管轄的,公安部曾經發出《公安部關於嚴禁越權干預經濟糾紛的通知》、《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加以規范。其中要求,對於把經濟糾紛當成詐騙案件辦理的公安機關且不予改正者,要追究主管領導責任,並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⑹ A公司為B公司貸款提供擔保,B公司未按時還款,A公司被法院強制劃走115萬元。問A公司如何做賬
業務支出 這115萬等於你賠的 不過你要用115萬減去你當時擔保收取的擔保費最後就是你這筆業務虧損的最終數字 你說的也不詳細
⑺ 給別人貸款提供擔保有什麼風險
風險就是:你朋友到時還不了款,你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一,現在銀行對個人貸款審查時,重點不是個人是否有穩定足額的收入來源來償還貸款,首先看重的是他提供的抵押是否可行,足額,一般抵押是可行的,不會再要求其他人的擔保措施的,銀行要求你朋友另外提供他人作擔保,也就是對他提供的抵押品並不十分認可,對他的抵押能力(比如提供的房產抵押)不認可,需要另外的擔保.
二,如果你朋友有可行的抵押品而不擔保,那我也臆測兩種可能,一是他的抵押品為其他貸款作了抵押,不能再為該貸款作抵押了,也就是他的銀行負債比較大,那他需要償還貸款是否超過了他的綜合還款能力也就是個問題,二是你朋友本就無意用自己的有價物品為貸款作抵押,那他找你擔保的對機就有待考慮了.
⑻ 借款需要提供擔保嗎有什麼作用需要特別注意什麼
借款提供擔保是從屬於主債權債務的一種從合同,其生效與否並不影響主債權債務關系,非必要性因素,相當於給主債權債務買了一份保險。如果有條件的話,選擇讓對方提供擔保是比較穩妥的選擇,現行法律所規定的擔保形式有物保和人保,擔保責任形式有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
需要注意的事項:1、關於保證責任形式,如果不約定的話,則法律認定為連帶保證,此時保證人就沒有先訴抗辯權,債權到期以後,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或者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如果你屬於債權人一方,不約定保證責任形式是相對有利的。
2、關於保證期間的起算,保證期間的起算,依賴於主債務履行期,即當對方明確表示不履行債權債務或者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沒有約定主債務的履行期,則保證期間自寬限期滿以後起計算。如果數與債權人(債主)一方則明確約定了主債務履行期的比較有利於債權債務的實現。
3、關於保證期間的時限,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時限的或者約定保證期間過短少於6個月的,一般認定為起算後的6個月內(注意,此期間是唯一能把保證人拉下水的期間,過了此期間,保證合同將會失效,不能再找保證人了);約定保證期間過長的,則應當認定保證期間為2年。如果數與債權人一方則明確約定了保證期限的比較有利於債權債務的實現。
4、關於人保與 物保的選擇,物保更有利於保障主債權債務的實現,人保需要考慮更多的因素,而物保較人保有著更低的風險。
⑼ 公司股東能不能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
股東可以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包括股東的連帶責任保證,或者股東以股權質押擔保,或者提供股東名下的房產、土地等提供抵押擔保。
⑽ 被判決欠款不還的人可以為他人貸款提供擔保嗎
這位網友:你好!
貸款擔保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
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履行擔保義務。
法院判決欠款不還,在徵信上有不良反映,因此不能為他人貸款提供擔保。
希望我的答復能幫到你,祝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