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合同,其中一個擔保人的簽字不是本人所簽,這個貸款合同是否有效還是只是免除了該擔保人的責任
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不影響合同對其他實際簽章人員的效力,也就是說合同還是有效的
對於擔保人,由於其沒有直接在合同上簽字確認,是否對其有效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簽字人得到授權,或者合同其他方有合理理由認為簽字人得到授權,那麼擔保人還是要承擔合同責任
2、排除上一條的情況的話,擔保人不承擔合同責任
B. 貸款擔保人不親自到場擔保能生效嗎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雙方無合同,則擔保關系不成立。不需要擔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三條: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四條: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2)貸款擔保人非本人簽字擴展閱讀: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C. 擔保人簽字必須當場嗎
是的,必須到場。
到場就是為了證明擔保事實,且擔保人知悉該項事實,同意承擔相應責任。否則沒辦法證明擔保人的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承認,一旦有事擔保人也不會承擔責任。
貸款擔保人必須要現場簽字的,如果擔保人是單位的,則應蓋單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名。貸款擔保人與出借人間成立擔保合同關系,如果擔保人不在擔保合同上簽字或在貸款合同中的擔保人處簽字,則擔保人與出借人間不成立擔保合同關系,也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
所以,作為擔保人必須現場在協議上簽字,這是履行擔保人義務的最基本條件。
D. 銀行貸款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用不用付法律責任
錢是不是你用了,如果是那就得負責,
如果簽字的不是你,用錢的也不是你,那也只能是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因為銀行簽字是你的名字,銀行肯定要向你追債,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他們提供簽字的視頻,及錄像。
E. 怎麼會貸款擔保人非所寫名字的本人簽名
(1)擔保屬於無效合同(契約)。B無責任。銀行為了獲取利息,不辯信息真偽,急功近利所致;
(2)B無法律責任還債;
(3)銀行有自身過失,負有一定責任。
F. 銀行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還有效嗎
你本人並不需要承擔責任,而且,銀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G. 貸款擔保人必須去銀行簽字嗎
一、貸款擔保人不親自到場擔保能生效嗎
擔保人沒有到場簽字的貸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擔保條款不生效。擔保合同的那部分無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據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銀行貸款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如果經鑒定擔保合同非您本人簽字,擔保合同無效。
二、銀行貸款擔保人手續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這個問題是需要看具體的情況的,一般情況下貸款擔保人是需要到場的。
H. 擔保人不是本人簽的字有效嗎
簽訂協議的,有擔保人的,必須有擔保人親自簽字,否則,擔保人不承擔還款責任,由簽訂協議的一方還款。
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擔保法》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根據以上規定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不承擔擔保責任。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擔保人是需要自願的,如果不是自願的,這個時候可以不用簽字,不簽字也就意味著不屬於合同中的擔保人,否則擔保人不需要承擔任何的還貸責任。
I. 銀行貸款保證人必須要本人簽字才有效嗎辦理貸款的時候是不是一次只能辦理一筆呢
共五個問題,幫你分類。
1、首先需要知道房產證是在誰的手上,寫的誰的名字?如果寫的是你父親或者母親的名字,同時你父母簽字後,這屬於有效行為,他可以用簽字做抵貸不同一人,直接不經過你父母拿錢。
2、銀行貸款要求出示使用證明,比如企業性質的需要出示企業上下游合同,但這一條擔保公司可已解決,不必他本人出示任何使用證明。
3、名義上他做了房屋貸款之後已經有了負債不可以再次進行貸款,但在個別情況下他仍舊可以進行貸款,但相比房屋貸款額度不會很高。
4、抱歉沒有涉及到過房產方面恕難回答,這一點你可以盡快聯系銀行進行佐證查明。
5、「事在人為」有時也並不是正面的意思,只要身份證在別人手裡總是不安全的,相信你也了解過現在很多的不法分子只要身份證就能做一些事情,當然不是說你親戚會做什麼對你們對社會不好的事,只是想說明要有多加防範的意識,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