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取保候審對擔保人有沒有什麼影響
取保候審對擔保人的影響比較大,因為取保候審擔保人要監督取保候審人員按照規定來執行,取保候審人員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債務關系是和取保候審保證人是沒有關系的。如果擔保人和本案有牽連,是不能作為擔保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七十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取保候審能不能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㈡ 取保候審的人能幫別人擔保貸款嗎
取保候審自己都不能保證自己,更不可能為他人擔保了。
㈢ 如果想取保候審,擔保人需要哪些條件保金大概要多少
一、關於取保候審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七條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六十八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1999年08月04日實施)
1、採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2、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新的刑訴法和司法解釋規定,決定機關在考慮保證金數額的時候,不再需要考慮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
㈣ 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擔保嗎
取保候審
1、取保候審適用情形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不符合逮捕刑罰要件)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不符合逮捕的必要性)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人道)
(4)對被拘留的,需要逮捕而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不符合逮捕的證明標准)
(5)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6)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公安機關需要復議復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訴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不能繼續關押
(8)持有效護照和出入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方法逃避偵查,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不適用取保候審。
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可以取保候審。
2、取保候審的方式(二者擇其一使用)
(1)人保
保證人的條件——與本案無牽連;
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享有政治權利(外國人不行),人身自由沒有被限制;
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義務——監督;及時報告
責任——罰款(1000——2萬)行政責任
追究刑事責任;有可能構成窩藏罪
民事責任(前提:協助逃匿、明知藏匿地點而拒絕提供;民事連帶;連帶的范圍:保證前被害人提出的賠償數額以內)
(2)財產保(人民幣;起點:1000以上)
註:不能同時適用
3、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刑事訴訟法第56條)(不得離開;及時到案;不得干擾證人;不得毀證)
附法條:第五十六條【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也需要經過決定機關的同意)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4、取保候審的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
(2)決定機關:變更
(3)執行機關(是否違反義務的決定機關以及罰款的執行機關——公安機關)
保證金保管
(4)違反的後果(具結悔過(書面);重新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期限連續計算);監視;逮捕)
逮捕的情形:企圖自殺、逃跑;毀滅、偽造證據、串供、干擾證人作證;擅自離開,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兩次;傳訊不到案,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兩次;在取保候審期間故意犯罪。
(5)在取保期間涉嫌新的犯罪,保證金的處理:暫扣,裁判生效後如為故意犯罪則沒收,過失或無罪則退還。
對沒收保證金行為能否行政訴訟?不能!只能通過行政途徑。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
5、期間(12個月)
㈤ 取保候審擔保人對辦住房貸款有沒有影響
影響不大,只要借款人條件滿足辦理住房貸款的要求,還是可以辦理住房貸款的。而取保候審擔保人只是為了防止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有以下明文規定:
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被告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決定逮捕。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認為應當對被告人撤銷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報請院長批准。
第六十四條對經過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根據案件情況有必要拘傳的被告人,可以拘傳。拘傳由司法警察執行,執行人員不得少於二人。拘傳被告人時,應當出示拘傳票。對抗拒拘傳的,可以使用戒具。
第六十五條審判人員對被拘傳的人,應當在拘傳後的十二小時以內訊問完畢,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關押被拘傳人。
第六十六條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三)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向其本人宣布,並由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監視居住決定書上簽名。
第六十八條被羈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接到書面申請後七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並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同意,並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六十九條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審時,可以責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證人:
(一)無力交納保證金的;
(二)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證金情形的。
第七十條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嚴格審查保證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符合保證人條件的,應當告知他必須履行的義務,並由他出具保證書。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決定對被告人取保候審,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責令其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僅限於現金。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起訴指控犯罪的性質、情節、被告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決定應當收取的保證金數額。保證金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交由公安機關收取和保管。
第七十二條對同一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與保證金保證。
第七十三條根據案件事實,認為已經構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逃匿的,如果保證人與該被告人串通,協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點而拒絕向司法機關提供的,對保證人應當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具有前款規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應當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第七十四條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依法沒收保證金後,人民法院仍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
㈥ 我是取保候審人我在家裡面給人家擔保了銀行貸款人家不還 我的保期快到了,那個保證金可以退我嗎
不一定,要看你跟貸款人之間有沒有相關的協議,如果未還是先執行貸款人的債權和債務,然後在執行擔保人的相關說明。
㈦ 取保候審擔保人可以撤銷擔保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審期間,保證人不願繼續履行保證義務或者喪失履行保證義務能力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保證人的申請或者公安機關的書面通知後三日內,責令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並通知公安機關。
取消擔保的方式,是向取保候審的機關出具申請書,要求取消擔保。
㈧ 取保候審到底是那種方式擔保
取保候審可以用保證人的方式,也可以採取交納保證金的方式。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㈨ 取保候審期間別人擔保貸款沒能如期還款在讓擔保人打了
需要還款;
依照刑訴法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1.保證人必須與本案無牽連。
2.保證人應當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3.保證人應當享有政治權利,其人身自由沒有受到限制。
4.保證人應當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在被保證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穩定的經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