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找擔保公司做的貸款,貸款人配偶也需要一起簽字,對配偶有什麼風險
銀行現在做對公貸款除了抵押擔保質押之外,一般都需要股東和法人代表簽個人連帶責任保證,這就是說一旦出現違約風險除了抵押擔保質押方式來保障償還銀行本金利息外,如果不夠還需要簽署個人連帶責任的股東和法人的個人資產來做償還。但是很多個人資產難以劃分或者處置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知曉同意才行,這就規避了銀行可能會碰到的在處置個人資產時配偶一方因不知情產生的抗辯,實際上是銀行保障自身利益降低法律風險的一種措施。
如果你老公公司無法按時還本付息,首先是擔保公司做償還,如果擔保公司拒絕償還就要走法律途徑了,理論上是需要你們共同財產來償還的。
㈡ 擔保貸款的擔保人能是貸款人的配偶嗎
一般來說,銀行要求的擔保都是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沒有辦法還款的話,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個擔保人或全部擔保人要求還款。借款人如果是惡意不還,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個人有財產的話,其個人名下或配偶名下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如果借款人確實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的話,那隻好自認倒霉了。
至於夫妻分別擔保,可能是理解錯誤了,如果按一般的做法,一般是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夫妻雙方都簽字正常(這不屬於分保),可以看一下當初簽的擔保合同或借款合同,裡面有明確的約定,如果看不懂,可以要求銀行給你作解釋(照理簽定合同時,銀行就要給你們解釋)或向律師咨詢。
㈢ 我是公司股東.同時在公司貸款時做為擔保一方.
公司作為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時你個人必須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銀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訴,不過只會以你個人財產執行。
個人財產不等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具體范圍及分割參看民法通則。
㈣ 企業在申請貸款時,企業的股東和法人的配偶有權利干涉么
企業申請貸款企業法人要簽名並加蓋企業公章,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還需要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才可以申請貸款的,所以不存在企業其他股東干預還款的問題。至於企業法人的配偶,你要看她是否是企業的股東之一,如果是,那麼在開始借款前其就要表態說同意還是不同意貸款,你去貸款時,銀行也會告訴你怎麼做。另外,你上面提到比如那部分,是沒有可能發生的,企業的法人只是代表企業做決定的人,企業的債權債務與法人個人無關,更不用說配偶了。至於企業股東的股份雖然與他的配偶是共同財產,但夫妻除了共同財產還有共同債務,企業在貸款時配偶享受貸款帶來的權利,但在還款時配偶提出不承擔還款義務,這說得通嗎?
㈤ 因做為公司股東擔保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會牽連配偶嗎
此事如果在婚姻期間發生的,會牽涉到婚姻共同財產。配偶名下存款如果是婚姻期間所得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但這是有一個范圍的,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一般是以出資額為限對外承擔責任。
㈥ 如果是2016年10月為公司貸款做為股東,夫妻雙方都簽了做了擔保,擔保人2019年還承擔擔保責任嗎
貸款擔保合同是有起止時間的,看你的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超過期限擔保人的責任自然終止。
㈦ 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逾期未還,股東配偶需要負連帶責任嗎
需要承擔該筆貸款的連帶責任。
說實話,當初要求股東配偶簽署連帶責任保證,就是避免因借款人的假離婚而轉移資產,以逃避還款義務。你們就算是確因客觀因素真離婚了,但股東原配偶因其簽署的連帶責任保證法律文書,使其在擔保公司追償時不可能免責。
股東與其配偶後來簽署的免責協議,對於擔保公司的連帶保證協議來說,是無效的。因為股東配偶與擔保公司簽署的反擔保連帶保證協議在前。
㈧ 擬上市公司股東配偶能給別人貸款擔保嗎
當然可以了,不過要看是用個人財產還是家庭財產啊?另外,擔保要慎重,擔保弄得傾家盪產的不在少數,你可以只對一部分債務進行擔保。也可以提供物保。
㈨ 公司向銀行貸款法人和股東配偶是否要簽連帶擔保
親,銀行會審查公司的情況,然後視情況會要求公司的經營者(一般是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當然也有可能會要求其他參股的股東也作出類似的擔保。
㈩ 新公司法實施後,公司為股東配偶的負債提供擔保,股東會應當如何表決
談談我個人的看法:該股東不得就此事項表決,所以他的表決應該是無效的,但排除他以後其餘股東的表決應該是有效的,只要過半數,應該是有效的
按照公司法規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也就是說,在撤銷之前為有效。被撤銷後自始無效所以60日之內只要不起訴那就確定有效了,不需要再另外做決議。
是的,法律用了一個撤銷,也就是說在決議作出以後是有效的,但同時賦予利害關系人撤銷權,該決議隨時因為撤銷權的行使而歸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