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己去做的擔保人莫名其妙成了借貸人咋辦
報警吧,這應該是銀行和借款人合夥進行貸款詐騙,你是受害人,可以讓公安機關處理
②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當做網貸擔保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不需要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2)突然就變成網路貸款的擔保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③ 成為網貸擔保人有什麼風險(重點在問題描述)
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變更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若想起訴擔保人,首先,得明確是否與擔保人簽訂書面的擔保合同或者是在借款憑證上約定了擔保人,因為口頭約定的擔保並不能作為起訴的依據,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擔保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訂立。
《擔保法》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其次,得明確保證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也有例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但是若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是要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的。
最後,得看保證期間是否屆滿,若屆滿就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即使起訴保證人也沒用。
④ 莫名其妙成了擔保人。
莫名其妙成了擔保人。莫名其妙的成了擔保人 是給別人擔保從租賃公司租了一輛車 租車的人還不上了 現在我的車被租賃公司搶走了 說我給別人做過擔保 有我的身份證復印件 簽字畫押 我本人一概不知 也不認識我給擔保的人 (之前我的身份證丟失過 在派出所掛失過)報警後本地公安局不予處理 除了起訴之外還有別的辦法嗎?
⑤ 網貸莫名其妙成了擔保人
我和你有相同的經歷,2014年的時候我的初中同學向我借錢2萬元,說是給媽媽買房子,賣房的人急用錢價格特別合適,我當時剛剛結婚手上確實有錢,而且她爸爸死得早,我覺得她很可憐就借給她了,說好了的一個月就還錢,我催了好幾次終於還了錢,之後幾天我們就沒怎麼聯系,直到有一天,她來電話說她之前買房子做了小額信用貸,需要提供幾名親友的聯系方式,證明她不會潛逃,只需要如實回答就可以,也不用簽字什麼的,我就答應了,心想不借錢就好了,之後就是各種貸款公司的電話找他的,也有很多就威脅我,不還錢就找到我們家,但是也沒人找來的,就是嚇唬嚇唬,我也曾經報過警,警察安慰我說咱們法治社會,只要你沒簽過字就沒你什麼事,之後的日子我就這樣,一接電話問到我同學名字的時候,我就知道是貸款公司的電話,我就按靜音把電話放在那,直到掛斷再攔截這個電話號碼來電,我兒子都三歲了現在還可以接到這種電話,有的時候我會耐心講,都有自己的一套說辭了,您好,某某法院起訴誰誰誰惡意逾期還款什麼的,我就會說我認識誰誰誰,她是我的初中同學,我現在30歲了,13、4歲時的同學早不聯系了,而且這種電話我接的多了去了,換成是你還敢打電話聯系這種滿世界借錢不還的同學嗎?至此那邊就默默的掛斷了,我目前就處於這種狀態,好好說人家懂了威脅你也沒有用,就會掛掉的,放鬆心情,欠錢的又不是你,不用著急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⑥ 莫名其妙成為了擔保人
可能是誰辦理網貸
寫成你的號碼
不要理他就可以
誰都可以寫,與你無關,沒有你的意思,寫啥都沒有用,擔保需要簽訂擔保合同,除此之外,都是不成立的,你沒有義務通知朋友,就說不認識,不理他,就會嚇唬你而已,拉黑他
⑦ 未經本人同意,用我電話號碼成為網貸擔保人,該怎麼辦
如果不是你本人簽字成為擔保人,一切都可以不認,你可以打他們官方電話投訴
⑧ 【求助】無緣無故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
不用理會,你徵信也不會有問題,應該是你朋友借款時把你身份信息給預留了。如果他再打電話給你說,你朋友當時借款時你可有打電話確認過你要擔保的事。他沒有你擔保的合同和你的簽字手印,你不會受任何影響,最多就是幾個騷擾電話
⑨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了別人網貸的擔保人,該怎麼辦
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網貸公司在放款前沒有確認你的擔保行為是否屬實,存在主觀過失。如果放款前電話聯系過你,並且和你達成口頭協議,就需要你付法律責任了。
⑩ 朋友貸款,自己莫名其妙的被弄成擔保人,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
您好,您可以到地銀行核實,如果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了別人的擔保人,而銀行在審查上存在過失,您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過錯責任,您可來電咨詢,為您進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