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貸更換抵押物
你的這個想法能實現的方案只有結清貸款重新辦理,但又因為一年內無法提前還款,所以基本等於無法實現。因為房貸不比普通的商業抵押貸款,它所有的程序都牽涉著對應的房產,不是說純粹的獨立抵押物可以隨意變更。
② 在抵押期間可以更換抵押物可以嗎
不可以。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③ 房屋抵押貸款抵押物是否可以替換
好像不行,沒接觸過這個問題。
一般情況下,只能拿另一個房本去做抵押商業貸款。
然後去提前把這個房子還清贖出來。。
④ 公積金在貸款期間可以變換等價值的抵押物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因擔保人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或發生合並、分立或破產時,可以變換等價值的抵押物。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採取住房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抵押、質押或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省直分中心實現債權的費用。
(一)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須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到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現值以合同價格、相關部門公布的基準價格核定的房屋價格或具有法定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價值為准;其抵押額不得超過抵押物現值的70%。使用本項貸款購買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在借款人取得所購住房所有權和辦妥抵押登記之前,開發單位應向省直分中心辦理申報手續,交納保證金,簽訂保證合同,由開發單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採用住房置業擔保的,與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經省直分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為省直住房公積金住房置業擔保公司,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公司須與借款人、受委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同時有權要求借款人以住房抵押方式提供反擔保。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的,由擔保公司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三)單位集資建房應提供計劃、土地、規劃、房產等部門的批准文件。集資建房由單位提供階段性貸款擔保,不能提供擔保的行政事業單位,經省直分中心同意可由具有擔保資格的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借款人以國庫券、銀行存單作為質押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保證人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或發生合並、分立或破產時,借款人應變更保證人並重新辦理擔保手續。
資料來源:http://www.ahgjj.gov.cn/include/Article.aspx?ID=919&Item=17
⑤ 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物是否可以調換
住房公積金貸購房,根本不用別人的房產證抵押。因為你購買的房產已經作為不動產抵押了,怎麼還用同事的房產證抵押呢?
你可以到銀行要回同事的房產證。
⑥ 貸款抵押物置換需要的手續和材料
一、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二)在本市城鎮購買住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或商業性貸款且已獲得《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二、借款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
2、經工商部門批准,依法登記注冊,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明確的生產經營計劃,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4、信用良好,無違約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並願意接受貸款行信貸結算監督。
5、能提供中信實業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6、法律和中信實業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6)貸款期間抵押物更換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
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⑦ 貸款期間轉移銀行抵押物。會怎麼樣。
根據情節、後果,可視作單方面違約,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起訴申請保全
⑧ 銀行抵押貸款抵押物可以變更嗎比如說原來抵押的A房換成抵押B房。
不可以。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5、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8)貸款期間抵押物更換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願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
⑨ 貸款合同展期,抵押物是否需要重新進件或者進行變更
主債權展期的,如果要繼續以之前的抵押物擔保債權的實現,應當另行登記。
物權法
第二百零二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