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還貸款後期,需要用擔保人身份證嗎
貸款歸還完時,一般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辦撤銷擔保手續,擔保貸款的相關事項,速融100上可以查看的。
根據你的情況,很可能是利用身份證做擔保了,不過叫你父母不簽字就沒有太大的問題,另外,你可以要求他給你看還款記錄。
Ⅱ 擔保人已還款貸款人後,擔保人要起訴借款人該要准備什麼資料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擔保人起訴債務人要注意什麼債權轉讓一旦在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債權即移轉於受讓人。債務人不是債權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債務人對合同債權的轉讓同意與否,並不影響債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債務人只決定債權轉讓對債務人有無法律約束力,而不能決定債權轉讓有無效力。因此即使沒有通知,在債權轉讓達成合意後,受讓人即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而成為債權人。受讓人因受讓債權而具有原告資格。
二。債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關於債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所謂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通過債權轉讓理論及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債權轉讓不論主體、客體,還是內容、形式均應受到限制。
第一、主體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條規定了合同債權可以轉讓,但沒有對轉讓主體進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為:債權人不論性質如何,形式怎樣,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處置債權。
第二、客體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債權的客體主要是行為,即債務人應為的特定行為。行為分許多種,有的行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沒有技術含量和沒有特定要求的行為;有的行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與行為人的信譽、技能、能力密切相關行為,這類行為如果由別人代為行使,必定影響合同目的。
第三、內容方面的限制。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訂立合同時或訂立合同後特別約定,禁止任何一方轉讓合同權利,只要此約定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和社會公共道德,就能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約定而轉讓合同權利,將構成違約行為。因此,合同內容有特別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不得轉讓。
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債權人在轉讓權利時,必須經過原批准機關批准。原批准機關對債權的轉讓不予批準的,轉讓無效。
Ⅲ 銀行貸款還清後,擔保人需要做什麼嗎.
你好你在哪呀還清後擔保人就沒事了
Ⅳ 按揭貸款更換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
更換擔保人要經過銀行同意,對新擔保人要審查。
你女朋友可以書面向銀行提出解除擔保申請,程序讓銀行來走;
自行的協議無效,銀行不同意無效的;
這種擔保只是形式,你的房子已經抵押了,除非你的房子價值不到擔保額度,擔保才發生責任,這種情況一般不會發生;
你也可以再找個人三方簽個協議再擔保,就是你女朋友發生擔保責任時責任由再擔保人轉承擔,安慰她一下;
你要為他人擔保,還可以再擔保,只要銀行同意。
Ⅳ 貸款後擔保人需要保留什麼證件
按揭貸款更換擔保人需要的手續 更換擔保人要經過銀行同意,對新擔保人要審查。自行的協議無效,銀行不同意無效的。
Ⅵ 貸款人還清貸款以後擔保人的合同是否就解除了
貸款還清的那天,銀行會給你出份證明,上面就有一切抵押、擔保從那天起終止,擔保人的合同當然解除了
Ⅶ 貸款一年,到期也還清了,還需要原來的擔保人來擔保嗎
沒有這個規定,擔保法要求,每名保證人的義務期限僅僅是該筆業務的貸款期限,如果已經結清,其實保證人也無需再承擔擔保義務,希望回答對你來說有幫助!
Ⅷ 在銀行貸款還完後借款人及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
還完錢,把還錢的憑證留好,不需要其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