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續貸還需不需要擔保人簽字
續貸通常是需要擔保人簽字的。以下是對這一結論的詳細解釋:
續貸屬於新增債務:續貸本質上是借款人與金融機構之間新建立的一種債務關系,因此,如果原貸款有擔保人,續貸時擔保人通常需要重新簽字確認其擔保責任。
擔保人責任未默認延續:一筆貸款結清後,擔保合同也隨之終止,擔保責任解除。因此,續貸時不會默認前筆業務的擔保人為續貸的擔保人,需要擔保人重新簽字確認。
特殊情況:
綜上所述,續貸時擔保人簽字是必要的步驟,以確保擔保人對新建立的債務關系承擔明確的擔保責任。具體情況可能因貸款產品和金融機構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用戶在辦理續貸前咨詢放貸金融機構以獲取准確信息。
㈡ 第二次續貸需要擔保人嗎
第二次續貸是否需要擔保人取決於債權人的判斷。若債權人認為借款人信用能力和還款能力良好,能保障債權實現,可能不需要擔保人;若債權人覺得有風險或法律規定必須有擔保,則需要擔保人。
一般情況下,二次貸款需提供擔保。債權人在判斷時會綜合多方面因素,如借款人的信用記錄、財務狀況、抵押物價值等,以此評估貸款風險。若評估後認為借款人信用資質優、償付能力穩定,二次貸款可能無需擔保。然而,即便債權人對借款人有信心,也不排除要求擔保的可能,因為擔保可在面對不確定風險時提供額外保障。
在實際操作中,若借款人需擔保,應選擇可靠且具備足夠償付能力和信用資質的擔保人。總之,二度貸款是否需要擔保需債權人、借款人、擔保人充分溝通協商,以達成各方可接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