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一章 總 則
為提升四川省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水平,合理配置金融資源,支持"三農"及中小企業、微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城鎮居民的發展,確保小額貸款公司的規范、健康與可持續發展,以有力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省政府辦公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銀監發[2008]23號和銀發[2008]13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所謂小額貸款公司,是指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專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這類公司需遵循國家金融方針政策,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獨立運營,自負盈虧,自主決策,承擔風險,並享有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活動。
作為企業法人,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其債務責任由公司全部財產承擔。股東則享有收益分享、重大決策參與和管理者選擇的權利,僅以其認繳出資額或股份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四川省政府授權省政府金融辦公室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及行業監管,任何未經授權的機構不得擅自設立此類公司。為了加強行業自律,省政府金融辦將指導設立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協會,進行自我管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於2008年11月28日以川辦函2008256號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分總則、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合規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小額貸款公司的終止、附則6章35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❷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小額貸款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及小額貸款要求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條件
二、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概述
綜上所述,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旨在規范小貸公司的經營行為,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小貸行業的健康發展。借款人在申請小額貸款時,也需滿足小貸公司設定的貸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