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現在老婆做生意想用我的房子做銀行抵押貸款,如果我同意簽字後,房子會變成夫妻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知識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對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這里的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貳』 婚前買的房子抵押貸款了還屬於婚前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房子還屬於個人婚前財產,抵押不改變所有權。只要願意,外人的房產也可以幫你擔保抵押。但如果不能按時還貸,銀行處置抵押物,則是以個人房產為共同債務擔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叄』 老公給別人貸款做擔保和我的財產有牽連嗎
老公為別人擔保,不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不是為了共同生產經營,應該也不是你們夫妻共同同意的,故該擔保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應該是老公的個人債務。因此與你的財產沒有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