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貸款車又抵押典當行了,這樣的車能買嗎銀行貸款沒還完的
有問題解決問題就行,買肯定可以的。但是操作會非常復雜。
先給您說下原因:
1.貸款買車,在貸款沒還完之前不能過戶, 按揭的過程中汽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被抵押在銀行或者擔保公司;
2.如在貸款期間需要賣車過戶,可考慮申請提前還款;還款後即可辦理過戶。
3.車輛抵押給了典當行,這種情況下,這輛車子你是不能買的,因為如果後期他沒有還錢的話,這輛車典當行有權處理,解決方法相同,把典當行的錢還了,把合同或者單據什麼拿回來銷毀就行。
下面說說如果購買的解決方法:
1.他欠債,又要買車肯定是沒有還款能力了,所以這時候,如果要還掉上面2個借款這筆錢只有是他買車所得的錢,也就是你購買他車輛的錢財,拿去還款。
2.這時候您可以找擔保或者銀行,把買車所得放在第三方,然後由第三方走賬拿這筆錢去還欠款,這樣最後車輛完全屬於車主,你們就可以安全交易了,您也不會花了錢買一輛問題車,後期車是不是您的還是個問題!
『貳』 沒還完貸款的抵押車能買嗎
法律分析:如果抵押已經解除,可以買;如果沒有解除,買了將來會有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叄』 抵押車貸款沒還清可以買嗎
抵押車債務沒有還清可以買。但是沒有辦理注銷抵押登記,車管所也不會給你辦理過戶手續的;而且有買回來之後被原車主回著擔保公司銀行之類的收回或者盜回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肆』 車輛抵押貸款車還在你名下嗎 抵押車可以買嗎
車輛抵押貸款是一種常見的貸款方式,尤其對於想要購車但資金不足的人來說。盡管車輛作為抵押物,它仍然屬於車主所有,只是在貸款結清前,車主暫時無法完全支配車輛。
在車輛解除抵押登記前,車主對車輛的使用權是受限的,即不能轉讓、出售或抵押。這意味著,在貸款期間,車輛的所有權和處分權都屬於貸款機構,車主只能使用車輛。此外,如果車主選擇質押模式,車輛需要轉移至銀行或貸款機構,直到貸款還清後才能取回。
對於不押運車的貸款方式,車主可以保留車輛的使用權,但需要將車輛登記證抵押給出借人。為了管理方便,可能會在車上安裝GPS系統。在還清貸款後,車主可以取回登記證並拆除GPS系統。
對於抵押車的買賣問題,如果車主在資金緊張時選擇將車輛抵押出去,那麼在正規程序下,這段時間內車輛是不能買賣的。然而,市場上確實存在抵押車的買賣情況。購買這樣的車輛需要謹慎,因為存在較大的風險。如果原車主無法償還貸款,貸款公司或銀行有權收回車輛。
因此,在考慮車輛抵押貸款或購買抵押車時,應充分了解相關條款和風險,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