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把錢借給小額貸款公司是否靠譜有哪些風險點需要注意
不靠譜,風險非常大。
注意點:
小額貸款公司可能也不是什麼正規公司,經營業務可能存在不規范及高利、高風險。
一旦經營出問題,你的借款有無法償還的風險,如果公司跑路,直接血本無歸。
投資須謹慎,不能盲目投資。
⑵ 我向小額信貸公司借了10萬元每月利息5千還了兩年了。現在公司起訴我要求還本金,法院會怎麼判
法院會根據以下幾點進行判決:
合同有效性:
已還款項處理:
判決結果:
總結:法院會綜合考慮合同的有效性、利率的合法性以及你已支付的款項,最終判決你仍需償還的本金余額以及未來的利息支付方式。由於你支付的利息遠超法定上限,因此部分利息可能不被法院認可,並可能用於抵扣本金。建議你積極准備相關證據,並尋求專業法律幫助以應對訴訟。
⑶ 我的車貸還了一半過了現在欠十萬還不起,車子我又押給小額貸款公司了,銀行會幫我要回車子嗎
銀行不會幫您要回車子的。
如果您到期不能還款,小貸公司會將車子處理,來補償您還不上的那部分錢。
從實際汽車金融貸款業務來說,您的車輛是已經抵押給相關的金融機構,您再次將車輛抵押給小額貸款公司,已經違反與銀行之間的合同,屬於單方面違約,您需要全額償還銀行機構的車輛貸款,並承擔相關違約金。
如不承擔相關還款義務銀行機構有權利採取拖車,起訴等相關手段來保障其資產安全,您所提到的幫您要回車子原則上是不可能的。
(3)把10萬元拿給小額貸款公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參考資料: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⑷ 把錢放在線下小貸公司風險有多大
一、把錢放在線下小貸公司風險有多大
不靠譜,風險非常非常大。
你說的所謂公司可能也不是什麼正規公司,經營業務可能存在不規范及高利、高風險。
一旦經營出問題,你的借款有無法償還的風險,如果公司跑路,直接血本無歸。
二、我有好幾個朋友在魚泡泡上掙錢,線下的,我也想試試,可是感覺很危險_?
這問題我有發言權,我是有魚泡泡游戲大神資質的,申請的時候不但要有等級的截圖,還要上傳視頻,證明這個號是你本人的,後來我好奇想開通聲優的資質,結果居然要求必須經過專業聲優鑒定才可以申請,很嚴格的。
下單接單也管得很嚴格,官方是嚴格禁止那些有的沒的的,一旦發現是永久封號。
當然了,也要學會保護自己,如果發現沒對,可以向官方舉報,官方很靠譜的。
三、把錢放在線下小貸公司風險有多大
不靠譜,風險非常非常大。
你說的所謂公司可能也不是什麼正規公司,經營業務可能存在不規范及高利、高風險。
一旦經營出問題,你的借款有無法償還的風險,如果公司跑路,直接血本無歸。
四、小貸公司貸款可靠嗎?一定要注意這幾個地方
當用戶手頭的時候,往往會想到去銀行申請貸款。銀行能夠提供的貸款服務很多,有按揭貸款、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但這些貸款是有一定申貸門檻的,不是所有借款人都會符合。小貸公司貸款可靠嗎?一定要注意這幾個地方!
小貸公司貸款可靠嗎?實際上,,是區別於銀行貸款的一種融資模式,其中以信用貸居多。在信貸行業中,的放貸主體是最為雜亂的,有線上消費貸款機構,也有一些線下的。放貸模式也有很多,有自有資金放貸,又有P2P模式。普遍情況來說,只要是正規的小貸公司,貸款還是比較可靠的。但因為市面上的小貸機構魚龍混雜,一些專門騙取高額利率的貸款機構也不少見。大家可以通過一些數據來判斷自己想要申請的小貸機構是否正規。1、貸款利息小貸公司的利息一般要比銀行高上一些,但根據規定,小貸公司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LPR利率的4倍。也就是說,如果貸款利息超過這個指標,那肯定十有八九是不正規的小貸公司。2、貸款額度大部分情況下,小貸公司給借款人提供的可貸款額度都會在15萬元以下。因為正規小貸公司的資金來源都是有限的,風險承受能力不如銀行,因此無法提供給借款人過度的貸款額度。3、是否上徵信只要是正規的小貸公司,都需要在銀保監會取得消費金融牌照,證明自己的機構確實有民間借貸的資質。取得消費金融牌照之後,借款人在裡面申貸或者還貸,就一定會上徵信。以上就是對於「小貸公司貸款可靠嗎」的相關內容分享,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⑸ 借錢給小額貸款公司算非法集資嗎
一、判斷是不是非法集資,則要看是否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二、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