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用途為留學保證金的中行個人留學貸款有哪些擔保方式
貸款用途為留學保證金的個人留學貸款,可接受採用貸款人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擔保、自然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等擔保方式或信用方式。在此基礎上,借款人還可投保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無論採用何種方式,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採用財產抵押、質押擔保方式的,按照學雜費、交通費、生活費用途下財產抵押、質押擔保的相關規定執行;採用自然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和信用方式的,保證人及借款人的准入、客戶分層按照我行現行個人無抵質押類貸款管理辦法中關於借款人的相關標准執行。
選擇投保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作為還款保障的個人留學貸款,不得降低借款人的貸款敘做標准,且授信金額需分別佔用借款人和保險公司在我行的授信額度(對中銀保險佔用我行為其核定的專項合作額度)。
投保的保險公司應經總行認可 ,同時借款人需要滿足投保的保險公司對借款人的要求。具體如下:
1、投保人為在我行辦理個人留學貸款的借款人,被保險人為貸款人,保險人為保險公司。
2、保險期間以正式保單載明的起止時間為准。保險公司所出具正式保單的到期日應不早於貸款到期日。
3、借款人(投保人)應付或應還貸款人(被保險人)的貸款利息和貸款本金,尚未足額付息或還本的(視為保險事故發生),貸款人即可向保險公司提出保證保險責任的索賠。具體索賠金額及條件以保險公司具體保險條款為准。
4、借款人(投保人)提前還清貸款本息的,解除保險合同必須經過貸款人的認可,保險合同解除時,退保事宜由保險公司負責。
5、保險金額及保費:
保險金額計算公式以保險公司出國留學保證保險的具體保險條款為准。
保險費=保險金額×月費率×貸款期限(月)
6、投保單中的客戶信息應與借款合同保持一致。
7、貸款人(被保險人)與借款人(投保人)如要變更借款合同,應事先徵得保險公司的同意。
8、保險期間內,貸款人(被保險人)如發現有證據表明借款人(投保人)存在不還款風險,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同保險公司積極採取措施降低或消除上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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