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朋友貸款讓我接回訪電話,我算不算擔保人
只是緊急聯系人,並不是擔保人。
但是不排除意外,所以你在電話中一定要聽清楚,並且直接在電話中說明不做擔保人,自己錄音保存好。
如果朋友留你電話來做一個貸款證明,正常來說,你是沒有任何風險的,不過為了安全起見,首先你要確定三樣東西。
1、打電話來的是什麼單位,如果銀行,一般它們會先介紹自己,並且開門見山,只是證明是否有這個人存在或者這個人是在那工作,你跟他的關系而已。
如果私人貸款,那你就要小心回答,只要涉及到擔保或者好朋友這些敏感字眼,你就要小心說話,別隨便說好,以防被惡意錄音。
2、你要問清楚你的朋友到底是貸什麼款,跟打電話來的是否有出入。
3、掛電話前,你先補充一句,只是為朋友做個證明,不做任何承諾以及擔保。
緊急聯系人並不需要承擔責任
其實,緊急聯系人並不是共同借款人也不是擔保人,當銀行或者貸款公司聯系不上借款人的時候可以打這個電話以便找到借款人,確保能及時拿到還款。
做了緊急聯系人,並不代表自己有替貸款者還款的義務,所以就算貸款公司天天打電話來騷擾,也不必理會。銀行和貸款公司沒有強制要求你還款的權利。
緊急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區別如下:
擔保人是替借款人擔保,當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具有幫忙還貸款的義務,而緊急聯系人並沒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成了緊急聯系人被催款的應對措施:
成了緊急聯系人,最好提醒下借款人按時還款。如果,借款人真的沒有能力還款,或者自己也聯系不上的情況下,不用理會貸款公司的催款電話,可以設置電話攔截,要知道你並沒有幫他還債的任何義務。
② 貸款回訪電話是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不是,接回訪電話的人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因為接電話的人只能說明貸款人的現在,而不能說明白貸款人未來的情況。銀行貸款擔保人資格條件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與借貸本案無牽連;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