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擔保貸款中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有期限嗎擔保人可不可以撤銷擔保
現在辦理貸款的平台有很多,途徑也多。貸款機構為借款人提供信用貸款、擔保貸款或抵押貸款。在貸款中很多貸款還是會通過擔保貸款來借錢。擔保貸款的話就需要擔保人進行擔保保證,才可以借到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般來說這是與貸款或借款時,訂立的合同所決定的。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則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滿後6個月結束;對於在貸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證期限有明確規定的,則又可分兩種情況:在保證期間內,銀行未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免除責任;如果銀行以對借款人提起訴訟,則保證期間時效中斷。而對於貸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限,和上文中小編描述的是一樣的,但是主要還是看貸款合同中的規定。
貸款擔保人是可以撤銷擔保的,但是想要撤銷擔保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如果是貸款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讓擔保人在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那擔保人是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撤銷擔保的。
2. 如果是擔保人自願簽訂的擔保合同,且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生效後是不能撤銷的。想要撤銷就只能等擔保期限結束,或者是貸款人把貸款還清了,擔保關系不存在了就會自動撤銷的。
由此可見貸款擔保人並不是想當就當,不想當就不當的,因此大家在做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仔細考慮!
⑵ 貸款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有效期是多久
擔保責任有效期為六個月,隔了4年如無約定的,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2)抵押貸款擔保時效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章 保證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