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人跑了,我是擔保人,被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凍結我的身份證嗎
作為擔保人,被法院起訴後,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會凍結擔保人的財產,是不凍結身份證。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2. 給別人擔保借款人跑了,法院說要移交到公安局,該怎麼辦才好
借款人因涉嫌貸款詐騙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原告訴至法院後被裁定駁回起訴,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現借款人尚未歸案,原告又起訴至法院,作為保證人該如何應對?
該怎麼辦才好?
派出所一般是不會管這種事情,因為這屬於民間經濟糾紛,並且是網貸,警察是管不到這些事,其次你應該是被催收給騙了,因為貸款糾紛,一般都是法院起訴的,哪有轉到派出所去處理的,所以你千萬不要信,也不要聽催收的瞎說,記住,只要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基本上所有催收說,都不要相信。無論是網貸還是信用卡貸款逾期都屬於經濟糾紛,涉及到詐騙案件的由公安經偵大隊立案查處;公安機關有規定明令禁止派出所插手或介入經濟糾紛、所以派出所無權辦理經濟案件。
3. 朋友在P2P公司貸款,有房產抵押但是不夠!找我給做的擔保!現在人跑了,貸款方起訴了,我是擔保人說我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你在提問中所說的「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字擔保」,這個不知情,是不知道擔保的利害關系 ,還是受欺騙擔保?
如果是不知道擔保的利害關系,那麼屬於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是受欺騙而擔保,那麼可以找出受欺騙的證據到法院撤銷擔保。
4. 幫人擔保貸款被起訴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為他人借貸做擔保需要謹慎,因為這要承擔一定的風險。有些時候我們好心幫朋友或者親戚做貸款擔保人,但卻被起訴了,那麼,幫人擔保貸款被起訴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一、幫人擔保貸款被起訴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幫人擔保貸款被起訴了承擔什麼責任,要看提供的是哪種保證。擔保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1、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如就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後,仍不能償還的,擔保人應當承擔償還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二、被起訴了怎麼辦?
被起訴了應該積極應訴,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2、當事人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也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一到二名訴訟代理人。
如果由律師代為訴訟,要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自然人的授權委託書要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授權委託書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3、提交答辯狀。法律規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4、收集、提交證據。一定要詳細閱讀法院的《舉證通知書》,嚴格按照法院的要求進行舉證。
5、按時參加開庭。
6、法院的裁定、判決出來後,如果不服,要及時上訴。裁定的上訴期限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限的15天,從接到裁定書、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以上就是「幫人擔保貸款被起訴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的相關內容,身為擔保人,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如果被起訴了我們應該積極應訴,搞清楚自己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
5. 幫別人擔保貸款,到期未還人跑了,銀行把擔保人告上法庭怎麼辦
1、如果貸款人不還款,或者沒有能力還款,則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
2、准備整理搜集貸款事宜相關證據,准備應訴。
3、貸款擔保人的風險:
(一)永久擔保人的風險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擔保人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二)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風險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三)擔保人自願對負債進行擔保,承擔責任的風險
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簽一份獨立法律咨詢文件,簡稱ILA。簽署這份文件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樓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並且是自願作為擔保人,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3、擔保有風險,擔保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