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有小額貸款公司的整改意見範文
目前,我國需要完善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機制。首先,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主體,將監管主體統一化,提高辦事效率,有針對性地開展實質的監管;其次,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監管主體的具體職責;最後,要制定對違反監管的制裁及整改措施。
(一)內部管理建議。
小額貸款公司的需要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增強風險防控能力。首先,相關部門必須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在申請建立的時候就提交完備的、嚴密的管理規章制度,同時規定其管理團隊中專業人員的最低數量,保證管理團隊的人員素質;其次,在日常經營中必須嚴格執行風險管理制度,實行審貸分離、企業授信額度管理;最後,一定要制定合理的還款計劃和利率,並且貸款發放嚴格按照計劃的每筆還款額度按時進行還款。此外,還要求,貸款發放後以後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定期審查,以備出現風險及時採取措施,保障貸款安全。
在市場中,完善的激勵機制可以促進企業的高效率。對於小額貸款公司來說主要有兩個方面可以採取激勵機制。第一,對小額貸款的客戶,可根據其信用等級狀況和還款情況,對按時還款的客戶給予更優惠的服務;第二,信貸員作為直接與客戶交流的人員,是控制風險的第一關,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根據每個信貸員貸出款項的還款率來實行獎懲制度,以督促信貸員在貸出每一筆款項的時候,就會認真調查,能夠有效減少風險。
(二)相關政策建議。
目前,我國需要完善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機制。首先,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主體,將監管主體統一化,提高辦事效率,有針對性地開展實質的監管;其次,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監管主體的具體職責;最後,要制定對違反監管的制裁及整改措施。探索建立既符合政策規定,又適合地域經濟特徵的監管指標體系,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開展情況、財務狀況、內控制度執行情況以及風險防範機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避免出現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外部風險控制缺失。實行中央督導,地方監管的模式,使小額貸款公司促進當地經濟繁榮並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政府要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力度,構建良好的政策環境,鼓勵其多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第一,逐漸放開小額貸款公司吸收存款的限制;第二,地方政府對給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金融機構適當予以財政補貼,以鼓勵金融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資金支持;第三,減輕稅負。主要可以實行農村信用社3%的營業稅率,以及一般金融機構6%左右的所得稅。
⑵ 小額貸款公司暫行管理辦法
(一)改善金融服務。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提高對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的服務水平,踐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二)堅守放貸主業。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主要經營放貸業務。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可依法開展發行債券、以本公司發放的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股東借款等業務。
(三)適度對外融資。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准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對外融資余額與凈資產比例的最高限額。
(四)堅持小額分散。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實際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0%;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5%。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貸款余額最高限額。
(五)監控貸款用途。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並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六)注重服務當地。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應當在公司住所所屬縣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對於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可以放寬經營區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屬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合理確定利率。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違規預先扣除的,應當按照扣除後的實際借款金額還款和計算利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降低貸款利率,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八)嚴守行為底線。小額貸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通過互聯網平台或者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本公司除不良信貸資產以外的其他信貸資產;發行或者代理銷售理財、信託計劃等資產管理產品;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行為。
⑶ 網貸銀行卡號填錯了!客服說貸款資金被銀監會凍結了,要交保證金才能解凍,是真的嗎
這些不要相信,這是貸款平台借理由亂收費,你可以向銀監會投訴這個貸款平台,只要貸款沒有實際發放,你就不需要還款。
投訴貸款平台。
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初可以說是一腔熱情,但在實際操作運行中卻屢見尷尬,陷入進一步發展的困境。下面為您講解一下貸款平台投訴,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合法公司嗎,小額貸款公司有政府部門監管嗎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貸款平台投訴。
如果遇到小額貸款公司坑人,大家可以向當地金融辦或者當地銀監局進行投訴。
滿足一下以下條件的可以對該公司進行投訴:
1.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
2.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
3.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人員使用非法手段催債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債的;
4.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的實際利率超過司法解釋規定的上限或低於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下限的;
5.小額貸款公司存在抽逃注冊資本金或以貸款形式變相抽逃注冊資本金行為的;
6.小額貸款公司存在賬外經營行為的;
7.小額貸款公司向其股東和行業主管部門明確禁止的行業發放貸款的;
8.小額貸款公司存在從事對外擔保業務、跨區域經營、開展經營范圍以外業務、發放超比例大額貸款等違規經營行為的;
9. 其他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行為。
如果大家在申請網貸的時候,遇到以下問題,都可以對該貸款公司進行投訴:
1.不當催收:被暴力催收、爆通訊錄、上門毆打、侮辱等。
2.畸高利率:套路貸、高利貸。
3.侵犯個人隱私:把個人電話或個人信息散發出去,造成個人名譽受損。
4.重復授信:無風控,隨意放款。
5.放貸款的時候扣除利息、保險費的。
6.錢入賬之後又叫你直接轉走多少錢的。
7.高額罰息的。
二、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合法公司嗎?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不需要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因此不屬於金融機構,但是,小額貸款公司卻經營貨幣、發放貸款,卻在履行著金融機構的職能,這樣就使得小額貸款公司出現了身份上的尷尬,使得小額貸款公司造成以下幾種缺點:
1、在銀行的存款僅按一般工商戶的活期存款利率執行,遠低於金融企業同業存放款項利率,也沒有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利率高。
2、向銀行類金融機構融資時,無法享受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優惠,只能按一般企業貸款利率執行,融資成本較高。
3、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也不利於其金融債權維護。
4、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因此既不能享受金融機構的稅費優惠政策,又不能享受各種針對農村金融機構財政補貼資金,卻要按一般企業繳納稅費,造成小額貸款公司稅費負擔較重,據調查目前小額貸款公司一般要繳納5.56%的營業稅及附加、25%的企業所得稅、 1.5%的價格調控基金和0.15‰的印花稅。
三、小額貸款公司有政府部門監管嗎?
按照《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由省級政府明確一個主管部門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這就出現了兩種情況:
1、在省政府一般有金融辦進行監管,到了市縣兩級由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管。由於金融工作領導小組是一個由政府主辦、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工商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審計部門等多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非常設機構,造成了「多頭監管」到頭來變成「無人監管」的虛擬化問題。
2、情況是由於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不直接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使上述兩部門在對小額貸款公司利率、貸款投向、資金流向等進行監測統計時,小額貸款公司態度不積極,經常出現提供數據不準確、報送資料不及時的現象。
⑷ 小額貸款歸什麼機構監管
法律分析: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銀監會和人民銀行。
正規的小貸公司只准許在本地開展業務,要親臨公司辦理,不得收取貸前費用或預扣利息,絕不會使用個人(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名下銀行賬號收取費用。
銀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小額貸款公司性質予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二條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⑸ 宜興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嗎
比高利貸還黑門!比如貸款11萬,三個月利息18000元,第四個月還要還11萬多,還不允許提前還款!直接就是套路深!能算合法嗎?騙子公司,大家千萬別上當!!
⑹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銀監會如何規定的
有兩種截然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允許在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第八條的規定,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主管稅務機關從擴大稅基的角度出發,大多堅持第一種觀點。納稅人從節約稅收成本的角度出發,則認為第二種觀點更加符合稅收的公平性原則,有效地避免了重復征稅。筆者更傾向於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一、小額貨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准金融企業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從金融企業的定義來看,小額貸款公司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沒有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允許吸收公眾存款和不允許辦理結算業務,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屬於非金融企業。但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業的規范和要求,它與一般工商企業的設立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明顯不同。與金融企業相比,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監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下屬的金融辦,例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安徽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試行)》特別要求當地人民銀行、銀監局參與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由此可見,小額貸款公司事實上就是一種金融企業或者是一種准金融企業。筆者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者是准金融企業,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就應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
二、小額貨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屬於合法收入並依法納稅
小額貸款公司是依法經地方政府批准設立的企業法人,主要從事小額貸款業務及相關業務。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經營,自主確定貸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收入依法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支付給小額貸款公司利息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憑據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融資難,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這些企業很難從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或股份制銀行獲得貸款,不得不承擔超過同期同類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的2-3倍利息,從小額貸款公司實現融資。這種表面上「自願、平等」的借貸關系,卻掩蓋著中小企業的難言之隱。企業因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借款,支付借款利息,並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合法票據。若主管稅務機關堅持認為這些中小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利息只能按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這更加重了中小企業稅收負擔,與稅收合理性、公平性的原則是嚴重相背離的,這也成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稅收障礙。
再換個角度看,小額貸款公司收到高於周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已經依法繳納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借款企業將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在稅前扣除,並沒有減少稅收收入。相反,若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而進行納稅調整,這就意味著同一筆收入在小額貸款公司和借款企業同時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上是一種重復征稅。
綜上所述,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頒布施行後大量涌現的新的企業類型,它究竟屬於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這是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支出能否稅前全額扣除」爭論關鍵點。筆者建議主管稅務機關應盡快出台相關法規,明確這類企業的性質,否則,將引起稅、企之間不必要的爭議,也給主管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的發揮提供了空間,不利於納稅人對《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遵從度的提升。
⑺ 舉報小額貸款公司
一些人在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時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如暴力催收,繳納各種費用卻不放款等。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也是向銀監會投訴就可以了嗎?想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小額貸款公司是不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而是由省級政府明確一個主管部門如金融辦,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到了市縣就是由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管。也就是說,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不直接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因此向銀監會投訴是沒有用的。而與此同時由於金融工作領導小組是一個由政府主辦,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工商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審計部門多部門負責組成的機構,很容易出現無人監管的情況。一般建議個人在正規的小額貸款公司申請貸款,如遇詐騙等情況,可選擇到工商部門投訴或做報警處理。
⑻ 央行對於小額消費型貸款反欺詐監管期是多久
一年。
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8)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缺失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2、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3、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4、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消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額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反欺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監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銀行
⑼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違法嗎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不違法,並且還很多的這種公司,他們是合法有工商執照的,但是在辦理貸款時要注意,因為有「公司不太一正規,一定要注怎合同要看好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