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抵押擔保的范圍可以包括
抵押擔保中擔保的范圍有什麼要求嗎 所謂抵押擔保的范圍,就是指抵押關系成立之後,屆滿未履行債務,要實現,在什麼范圍內優先受償的問題。它是抵押效力問題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 擔保法 規定,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 賠償金 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抵押權為約定擔保物權,故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般應當以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約定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確規定抵押擔保的范圍僅包括主債權而不包括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或者僅包括其中的一項或若干項的,則按照合同約定辦理。一旦出現 債務人 屆期不履行債務的情況,在處理抵押物所得中, 債權人 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約定的優先受償的范圍優先受償,而不能超越約定的優先受償權。 抵押權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如某人向銀行申請 貸款 ,並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這時銀行即為抵押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物權法 》第179條的規定,抵押權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佔有的擔保財產,在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財產的變價處分權和就賣的價金優先受償權的 (一)抵押權是擔保物權抵押權時針對財產的交換價值而設定的一種物權,它本質上是價值權,其目的在於以擔保財產的交換價值確保債權得以清償。故從抵押權的性質和目的的角度來看,抵押權是擔保物權。 (二)抵押權是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擔保物權債權人無須為了自己債權的清償而在自己的財產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權時為擔保債權的清償而設定的,它只能存在於債權人以外的債務人或者願意提供財產為債務人履行債務作擔保的第三人。 (三)抵押權屬約定擔保物權而非法定擔保物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81條、185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3條、38條至43條規定,抵押權系由當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設定。當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財產、抵押期限、抵押擔保范圍以及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進行約定,並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債權合同中的抵押條款中予以明確。 (四)抵押權是不轉移標的物佔有的物權抵押權的公示主要是登記,抵押權的成立與存續,只需登記即可,不必轉移標的物的佔有。 (五)抵押權的內容是變價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抵押權的內容有兩項:一是抵押財產的標價處分權;二是就抵押財產賣得價金的優先受償權。對抵押財產的變價處分權是指當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以合法方式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抵充債務。 就抵押財產賣得價金的優先受償權系指:(1)有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債權人能就抵押財產賣得的價金優先於債務人的普通債權人而受清償;(2)就抵押財產賣得價金的優先受償權還表現在兩物權之間,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設定兩個以上的抵押權,先次序之抵押權人優先於後次序抵押權人而受清償;(3)抵押權人在債務人破產等程序中享有別除權,即抵押財產應從債務人的破產財產中除去,抵押權人對此別除出來的抵押財產賣得的價金有優先受償權。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抵押權的實現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①抵押權必須有效存在。抵押權設定如果無效或者已被撤銷,則不能實現。 ②必須是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否屆滿是決定債務人是否履行債務的時間標准。 ③債權人未受清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表明債務人未按期履行義務,無論債務是遲延履行,還是拒絕履行,債權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權,使債權得到清償。 ④債務未受清償不是由於債權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債務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償債務而使債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權。如果債權人未受清償是由於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能行使抵押權。 關於抵押擔保知識還有很多,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加詳細的話,建議直接在線咨詢網律師。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❷ 抵押貸款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抵押貸款的適用范圍應當是法律規定的債務人或第三人有權處分的可以進行抵押的財產,包括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交通運輸工具,生產所用的設備,原材料等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築物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❸ 抵押貸款擔保范圍有哪些
法定的抵押擔保責任的范圍是,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主要是包括對抵押物的估價費、拍賣費及訴訟費等費用。當事人可以根據主合同的情況自行約定抵押擔保責任的范圍,當事人約定的擔保責任可以小於或者等於主合同的債務,但不得高於主合同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❹ 什麼是抵押權的擔保范圍
一、什麼是 抵押權 的擔保范圍 根據 擔保法 的規定, 抵押擔保 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 違約金 、損害 賠償金 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 合同當事人 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般是由 抵押合同 雙方當事人約定,雙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就以《擔保法》規定的法定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准。 主債權,是指 債權人 和 債務人 之間因債的法律關系而產生的債權,即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它既是抵押擔保存在的前提,也是抵押擔保的核心,如金錢債權,勞務債權,給付債權等。 利息為由主債權所生的利息。法定利息或約定利息均無不可,只是約定利息不得超過法律允許的范圍。利息及起息期、付息期在辦理 抵押 登記時最好登記清楚。利息系主債權的自然延伸,應在抵押擔保的范圍之內。 違約金系在法律有規定或合同有約定的情況下,債務人不履行 債務 所生,是主債權遭受損害時的轉化形態,自然應在抵押擔保的范圍之內。 損害賠償金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所生。在法律未規定違約金和當事人未約定違約金,或者雖規定或約定,但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情況下,損害賠償金為主債權的轉化形態,當然應屬於抵押擔保的范圍。 應該指出,我國未來的立法把違約金視為損害賠償金的預定,即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在本質上為同一之物,那時,抵押擔保的范圍就不會既包括違約金,同時也含有損害賠償金。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是指抵押權實行時的申請費用和變賣(包括拍賣)抵押物的費用。抵押權實行的根本原因在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因而,實行抵押權的費用只要是合理的,就應由債務人負擔。在抵押關繫上表現為這筆費用屬於抵押擔保的范圍。 二、抵押對抵押權人的效力 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是指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不清償債務的,抵押權人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優先受償權是抵押權的實質內容,是抵押權人的主要權利。根據我國法律 法規 的規定,優先受償權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抵押權人的債權優先於一般債權人受償。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權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同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法通則》的《解釋意見》第116條規定:「有要求清償 銀行貸款 和其他債權等數個債權人的,有抵押權的債權人應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抵押權人受償應優先於一般債權人,這是抵押權人同一般債權人相區別的一項實體權利,是抵押權對抵押權人的基本效力。 什麼是抵押權的擔保范圍 的相關信息如上所述,抵押權是有一定的擔保范圍的。因為抵押權的擔保范圍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我們需要及時的學習。在實際的生活中遇到抵押權的擔保范圍方面的問題的時候需要嚴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相關的操作,以免因為程序不合法而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❺ 銀行規定的抵押貸款用途一般包括哪些
如果是招行貸款,房產抵押的話,我行貸款均根據貸款用途發放,您申請貸款時須提交書面貸款用途證明文件,目前可貸款用途如下:
①
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以及生意方面周轉的用途;
②
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於賭博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非法用途及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進入的領域;如股票、債券等投資;
具體您的用途能否申請貸款,建議您直接與當地網點個貸部門咨詢確認。
❻ 抵押貸款的適用范圍
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注冊,並按規定辦理納稅登記和年檢手續的企事業法人;
房地產抵押貸款漫畫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還本付息能力,原應付貸款本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銀行認可的償還計劃;
按《銀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准》核定,原則上信用等級必須為A級(含)以上;已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制度健全,主要經濟和財務指標符合銀行的要求;
申請中長期貸款的項目必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
作為抵押物的財產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抵押人必須依法享有對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向銀行明確表示願以該抵押物為債務人提供擔保。
以房產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過70%;以交通運輸工具、通用機器設備和工具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過60%;以專用機器設備和工具,無形資產(含土地使用權)和其他財產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過50%。
❼ 抵押貸款的試用范圍是什麼
抵押貸款范圍包括下列財產: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抵押財產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