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項目需要資金,擔保公司可以擔保貸款嗎
可以呀 不過他們也要求有反擔保措施的,如股權質押、個人擔保等等,另外還要收取擔保費。
Ⅱ 貸款可以互相擔保嗎
法律分析:貸款可以互相擔保。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Ⅲ 在申請貸款的時候,個人可以找單位進行擔保嗎
個人是可以找單位進行擔保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單位都有資格,必須滿足下面的條件:
1、具有合法的資格;
2、經營效益好,資金周轉正常;
3、為他方提供擔保的額度在本身保證能力內;
4、自願為借款人擔保;
5、沒有影響經營的訴訟案件。
一般來說,個人辦理擔保貸款的話都是選個人進行辦理的,擔保人需要滿足下面的條件:
1、有固定職業,有穩定收入;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25-65歲;
3、誠信度高,擔保能力較強;
4、出於自願為借款人擔保;
5、本人無惡習,無不良紀錄。
Ⅳ 貸款擔保人有貸款可以擔保嗎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Ⅳ 有貸款可以做擔保人嗎
可以做擔保人,只要銀行調查當債務人無力還款後你有這個能力還上,那麼銀行就會同意你做擔保人。還有,如果不是非常必要,盡量別做擔保人,如果你要做,先明白擔保人的義務和責任。免得最後吃啞巴虧,更甚者鬧得如仇人一樣分外眼紅。
Ⅵ 項目融資擔保的主要擔保形式
項目融資擔保的主要擔保形式
項目融資擔保在民法上指以確保債務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或清償為目的的保證行為,它是債務人提供履行債務的特殊保證,是保證債權實現的'一種法律手段。
項目完工擔保
項目完工擔保主要屬於僅僅在時間上有所限制的擔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項目完工擔保人對貸款銀行承擔著全面追索的經濟責任。
完工擔保的提供者主要有:
一、項目的投資者;
二、承建項目的工程公司或有關保險公司。
完工擔保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容:
1、完工擔保的責任;
2、項目投資者履行完工擔保義務的方式;
3、保證項目投資者履行擔保義務的措施
2、無貨亦付款合同
它是國際項目融資所特有的擔保形式,它體現的是項目公司與項目購買者之間的長期銷售合同關系。無貨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產品購買方同項目公司簽訂無貨亦付款合同,項目公司以此為憑進行項目融資。
無貨亦付款合同是長期合同。
無貨亦付款責任者的義務是無條件的,這是無貨亦付款合同的核心。
主要物權擔保
項目公司的物權擔保指項目公司或第三方以自身資產為履行貸款債務提供擔保。
主要物權擔保形式有:
1、不動產物權擔保。
2、動產物權擔保。
3、浮動設押。
項目融資擔保其他形式
1、准擔保交易
(1)融資租賃
(2)出售和租回
(3)出售和購回
(4)所有權保留
;Ⅶ bt項目可以為貸款作擔保嗎
可以為貸款做擔保的,只要你有項目有抵押物的話,都可以為貸款做擔保人,這樣貸款人一旦還不上款的情況下,你作為擔保人也可以一同還款。
Ⅷ 項目融資中的風險擔保有哪些
項目融資中的風險擔保有哪些
項目融資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結構的核心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債權擔保。分為物的擔保和人的擔保。以下是我整理的項目融資中的風險擔保有哪些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物的擔保:包括對項目的不動產和有形資產的抵押,對無形資產設置擔保物權等幾個方面。比較直接,法律的界定也比較清楚。經常使用的有兩種形式:
抵押:為提供擔保而把資產的所有權轉移於債權人(抵押權人),但是附有一項明示或默示的條件,即該項資產的所有權應在債務人履行其債務後重新轉移於債務人。
擔保:不需要資產和權益佔有的轉移或者所有權的轉移,而是債權人或債務人之間的一項協議。根據此協議,債權人有權使用該項擔保條件下資產的收入來清償債務人對其的責任,並享有優先的請求權。
人的擔保:人的擔保在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中的基本表現形式是項目擔保,是在貸款銀行認為項目自身物的擔保不夠充分時而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一種人的擔保。是一種以法律協議的形式做出的承諾,依據這種承諾擔保人向債權人承擔了一定的義務。
它在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中有兩方面的作用:
1、項目的投資者可以避免承擔全部的和直接的項目債務責任,項目投資者的責任被限制在有限的項目發展階段之內或者有限的金額金額之內。
2、採用項目擔保形式一,項目投資者可以將一定的項目風險轉移給第三方。
項目擔保人:包括三個方面:項目投資者、與項目利益有關的第三方參與者、商業擔保人。
項目投資者:項目的直接投資者和主辦人作為擔保人是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結構中最主要和最常見的一種形式。
與項目利益有關的第三方參與者:指在項目的直接投資者之外尋找其他與項目開發者有直接或見解利益關系的機構為項目的建設或者項目的生產經營提供擔保。大致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政府機構 這種方式極為普遍,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大型項目的建設是十分重要的,政府的介入可以減少政治風險和經濟政策風險。對於工業化國家,這種方法可以避免政府的直接股份參與。
與政策開發有直接利益關系的商業機構 其目的是通過為項目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而換取自己的長期商業利益。
這種商業機構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工程公司;
(2)項目設備或主要原材料的供應商;
(3)項目產品(設施)的用戶。
世界銀行、地區開發銀行等國際性金融機構
這類機構雖然與項目的開發並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但是為了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建設,對於一些重要的項目,有時可以尋求到這類機構的貸款擔保。
商業擔保人:商業擔保人是以提供擔保作為一種贏利的手段,承擔項目的風險並收取擔保服務費用 。商業擔保人往往是通過分散化經營降低自己的風險。
其提供服務的兩種基本類型是:
(1)擔保項目投資者在項目中或者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中所必須承擔的義務。這類擔保人一般為商業銀行、投資公司和一些專業化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擔保一般為銀行信用證或銀行擔保。這種擔保基本上有三方面的作用:其一,擔保一個資金不足或者資產不足的項目公司對其貸款所承擔義務;其二,擔保項目公司在項目中對其他投資者所承擔的義務;其三,在提供擔保人和擔保受益人之間起到一種中介作用。
(2)為了防止項目意外時間的發怔。這種擔保人一般為各種類型的保險公司。
項目擔保的范圍:商業風險擔保、政治風險擔保、不可預見風險。
商業風險擔保:是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風險。包括項目完工、生產成本控制和產品市場三個方面。
項目完工:一個項目能否在規定的預算內和規定的時間內建成投產,達到「商業完工」標准,是組織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的基礎。近年來的新趨勢是需要由貸款銀行和投資者共同承擔此風險。
生產成本控制:進入正常生產階段後,項目的經濟強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生產成本的控制。對生產成本的控制,一種有效的方法是通過由項目公司和提供項目生產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能源和電力的供應商簽訂長期供應合同來實現的。
產品市場:項目的銷售和價格是決定項目成敗的另一 重要環節。因而降低市場風險同樣也是項目擔保所必須面對的一個主要問題。其實現手段主要包括「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和「提貨與付款」協議。
政治風險擔保:對於在政治環境不穩定的國家開展投資活動,具有很高的政治風險。而僅僅憑投資者本身也很難解決項目的政治風險問題。一般需要第三方提供擔保。這種角色通常由項目所在國政府和中央銀行擔任。有時還需要世界銀行、地區開發行以及一些工業國家的出口信貸和海外投資機構等所提供的擔保。
不可預見風險:也稱或有風險,避免這類風險主要也是採用商業保險的方法解決。
安排項目擔保的步驟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一、貸款銀行向項目投資者或第三方擔保人提出項目擔保的要求;
二、項目投資者或第三方擔保人可以考慮提供公司擔保,如果公司不被接受,則要考慮提供銀行擔保。
三、在銀行提供擔保的情況下,項目擔保成為擔保銀行與擔保受益人之間的一種和約關系。
四、如果項目所在國與提供擔保的銀行不在同一國家時,有時擔保受益人會要求擔保銀行安排一個當地銀行作為其代理人,承擔擔保義務,而擔保銀行則承諾償付其代理人的全部費用。
項目擔保的類型:
直接擔保、間接擔保、或有擔保、意向性擔保。其承擔的經濟責任是有限的。
直接擔保:在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中是指有限責任的直接擔保。擔保責任根據的金額或者擔保的有效時間加以限制。
間接擔保:在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中指擔保人不以直接的財務擔保形式為項目提供的一種財務支持。間接擔保多以商業合同和政府特許權協議形式出現。多以「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概念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一系列合同形式。其中包括「提貨與付款」合同,「供貨或付款」合同,以及「無論使用服務與否均需付款」合同。
或有擔保:是針對一些由於項目投資者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所造成項目損失的風險所提供的擔保。
可分成三類:
一、由於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風險;
二、項目的政治風險;
三、與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特性有關的並且一旦變化將會嚴重改變項目經濟強度的一些項目環境風險。
意向性擔保:
嚴格意義上的意向性擔保不是一種真正的擔保,因其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僅僅表現出擔保人有可能對項目提供一定支持的意願。經常採用的形式是支持信。它起到的擔保作用在本質上是由提供該信的機構向貸款銀行做出的一種承諾,保證向其所屬機構(項目公司)施加影響以保證後者履行其對於貸款銀行的債務責任。
三種主要的擔保形式:
一、項目完工擔保;
二、資金缺額擔保;
三、以「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和「提貨與付款」協議為基礎的項目擔保。
項目完工擔保:大多數的項目完工擔保屬於僅僅在時間上有所限制的擔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項目完工擔保人對貸款銀行承擔著全面追索的經濟責任。另外,「商業完工」的標准及檢驗是相當嚴格和具體的。完工擔保的提供者主要有:
一、項目的投資者;
二、承建項目的工程公司或有關保險公司。無論採用哪種方式,完工擔保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容:
1、完工擔保的`責任;
2、項目投資者履行完工擔保義務的方式;
3、保證項目投資者旅行擔保義務的措施。
資金缺額擔保:有時也稱為現金流量缺額擔保,是一種在擔保資金額上有所限制的直接擔保,主要用作為一種支持已經進入正常生產階段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的有限擔保。
這種擔保有兩個目的:
一、保證項目具有正常運行所必須的最低現今流量,即最少具有支付生產成本和償付到期債務的能力;
二、在項目投資者出現違約時,或者重組及出售項目資產時保護貸款銀行的利益,保證債務的回收。
以「無論 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和「提貨與付款」協議為基礎的項目擔保:這兩項協議是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結構中項目產品(或服務)的長期市場銷售合約的統稱。在所有類型的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中都得到應用。
1、協議的性質:「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為一種由項目公司與項目的有形產品或無形產品的購買者之間所簽訂的長期的無條件的供銷協議。與傳統的貿易合同或服務性合同的本質區別是項目產品的購買者對購買產品義務的絕對性和無條件性。「提貨與付款」協議是在取得產品的條件下才履行協議確定的付款義務。
2、協議的種類:大體有三種:
(1)生產型項目多採用「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和「提貨與付款」;
(2)生產服務型項目多採用「運輸量協議」;
(3)長期穩定的能源、原材料供應項目多採用「供貨或付款」協議。
3、協議的基本結構:與傳統的長期銷售合同基本相同。
但需注意以下方面的內容:
(1)合同期限:要與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的貸款期限一致;
(2)合同數量:一是在合同期限內採用固定的總數量條件下這部分固定數量產品的收入將足以支付生產成本和償還債務;二是包括100%的項目公司產品,而不論其生產數量在貸款期間是否發生變化。
(3)合同產品的質量規定:一般採用工業部通常使用的本國標准或國際標准,因為這種產品最終要在本國市場或國際時常上具有競爭力。
(4)交貨地點與交貨期:通常的交貨地點是在剛剛跨越項目所屬范圍的那一點上;交貨期的原則是要求根據協議所得收入具有穩定的周期性。
(5)價格的確定和調整:第一種形式是完全按照國際市場價格制訂價格公式,並隨著國際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二是採用固定價格的定價公式;三是採用實際生產成本加一個固定投資收益的定價公式。
(6)生產的中斷和對不可抗拒事件的處理。項目公司應拒絕使用含義廣泛的不可抗拒事件條款,在生產中斷問題上,明確規定生產中斷的期限以及執行合同的影響力。
(7)合同權益的轉讓:由於此類合同是項目中小企業融資結構中的一種重用擔保措施,所以貸款銀行對於合同權益的可轉讓性以及有效連續性均要求有明確的規定和嚴格的限制。一是合同權益要求能夠以抵押、擔保等法律形式轉讓給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指定的受益人;二是合同權益由於合同雙方發生變化而出現的轉讓要求需要貸款銀行的事先批准;三是在合同權益轉讓時,貸款銀行對合同權益的優先請求要不受到任何挑戰,具有有效連續性。
【拓展】項目融資的方式
企業融資方式即企業融資的渠道。它可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前者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後者主要指股票融資。債務性融資構成負債,企業要按期償還約定的本息,債權人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資金的運用也沒有決策權。權益性融資構成企業的自有資金,投資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有權獲得企業的紅利,但無權撤退資金。
1、銀行貸款。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博凱投資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5、海外融資。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方法
企業可能從哪些渠道獲得融資?融資渠道的選擇,國外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多樣化,近幾年的實踐證明,融資渠道在拓展,融資方法在改變。投資理財講師張雪奎,根據中小企業融資實踐,提出一些看法。另外國外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多樣化,也值得中國的中小企業和政府相關機構學習與借鑒。
多樣化的股權觸資渠道
1、老闆自主投資。中小企業資本構成主要以自籌資金為主、自籌資金的比重一般都在50%~60%。在自籌資金中,主要是業主(或其朋友、家庭成員、合夥人、股東)投入的資本。業主資本是中小企業得到的第一筆資金,屬於「內部人融資(insider finance)」、業主們了解企業的情況,相信企業能夠成功,並願意冒風險投資。據美國統計,中小企業業主儲蓄投資佔中小企業投資的45%左右。
2、「天使」投資。「天使」投資者統稱為富有的投資者,法律上稱個人授信投資者,通常是那些熟悉投資行業的個人或企業。有相當多的「天使」投資者可能是出於戰略發展的目的而投資,並且對接受投資的業主在事先都有一定的了解,因此、 大大降低了信息的不對稱。「天使」投資所形成的「天使資本(angel finance)」實際上是一種換取創業企業股份所有權的資本。目前,「天使」資本遍布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其中以美國規模最大且最活躍,歐洲次之。在中國,天使投資也逐漸拓展開,主要體現在風險投資方面。
3、創業投資者投資。創業投資者投資通常是由確定多數或不確定多數投資者以集合投資方式設立基金,委託專業性的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主要是對未上市創業企業尤其是科技型未上市創業企業提供權益資本,並通過資本經營服務直接參與企業創業,當企業創業成功即退出投資,以實現資本增值和進行新一輪投資。創業投資者設立基金時往往將目標鎖定在自己熟悉的一個或少數幾個行業, 並通過設定高達40%~80%的回報來彌補投資失敗的損失。扣除投資失敗因素,投資者總的回報一般在20%以上。國外以美國,日本和英國的創業投資基金比較發達。
;Ⅸ 政府可以擔保進行項目貸款嗎
除世行貸款和外國政府轉貸款外,政府不可以為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否則,法律上無效。政府的承諾函等僅為寬慰性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