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股價會上漲嗎
為控股子公司擔保屬於一個中性公告,如果公司負債多,這種擔保會加重本公司的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如果子公司得到了這筆貸款會快速發展,那對本公司來說是利好。
一、影響股價的因素
股票操作的本質是供求關系。股價的漲跌長期來看是由上市公司長期為股東創造的利潤決定的,而短期則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影響供求關系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投資者對公司的利潤預期、人為炒作、市場資金,政策因素等。如果買家比賣家多,也就是供不應求的時候,股票就會漲,而股票下跌的時候就會漲跌。
流通股的數量是一定的。如果主力收集了大量的籌碼,可以買賣的籌碼數量就會減少,那麼稀缺性會讓它更貴,買不到股票,所以只能提高股價去買。主力建倉完成後,就會控制股價下跌進行洗盤,壓榨出一些不堅定的人。到合適機會在進行上漲賣出,可以在主力出貨的時候拉升股價的時候進行賣出。這個時候盈利的風險和機會都很大。當主力的出貨結束,散戶的熱情結束,股價自然會下跌或者被主力砸下去。影響股票漲跌的因素很多,大致可以分為宏觀因素和微觀因素兩種。宏觀上主要包括國家政策、戰爭霍亂、宏觀經濟等。微觀因素主要是市場因素、內部公司、行業結構、投資者心理等。
二、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擔保會不會導致股價上漲?
一般都會有影響,為控股子公司擔保屬於一個中性公告,如果公司負債多,這種擔保會加重本公司的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如果子公司得到了這筆貸款會快速發展,那本公司來說是利好。
㈡ 什麼是擔保公告擔保公告是利好還是利空
應該是一種不確定利空。假如被擔保公司實力雄厚,能正常履行到期債務,擔保公司就無責任,也不存在利空。反之,擔保公司承擔較大的連帶責任,就構成了利空。
拓展資料:
一、擔保是為保證債務的實現而採取的措施。債務是主要法律關系,擔保是從屬法律關系。擔保,包括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和金錢擔保。 財產保護即擔保物權,以財產的交換價值作為實現債權的擔保。現代大陸法系國家的擔保物權制度繼承了羅馬法的財產擔保制度,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其中,抵押的客體包括三類,即動產、不動產和不動產用益物權(即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土地經營權)。
二、質押的客體包括兩類,即動產和權利。留置權的客體只有一種,即動產。 PICC,即擔保,以人的信用(信譽)作為實現債權的擔保,包括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其成立是自願的,要求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書面保證合同,不需要轉移標的物的佔有。 保證金就是保證金。它以特定的貨幣擔保。它的成立也屬於意向。雙方需簽訂書面定金合同,並轉讓標的物的佔有權。
三、擔保是為保證債務的實現而採取的措施。債務是主要法律關系,擔保是從屬法律關系。擔保,包括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和金錢擔保。 財產保護即擔保物權,以財產的交換價值作為實現債權的擔保。現代大陸法系國家的擔保物權制度繼承了羅馬法的財產擔保制度,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其中,抵押的客體包括三類,即動產、不動產和不動產用益物權(即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土地經營權)。質押的客體包括兩類,即動產和權利。留置權的客體只有一種,即動產。 PICC,即擔保,以人的信用(信譽)作為實現債權的擔保,包括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其成立是自願的,要求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書面保證合同,不需要轉移標的物的佔有。 保證金就是保證金。它以特定的貨幣擔保。它的成立也屬於意向。它要求雙方簽訂書面定金合同,轉讓標的物的佔有權。
㈢ 為子公司互相擔保是利好還是利空了
中性吧。談不上好壞,現在實體經濟都比較困難,主要就是現金流,所以母公司為子公司擔保很正常,都是為了運營下去。
㈣ 為全資子公司提供貸款擔保是利好嗎
像擔保這一般是有好有壞的,有一定風險存在的。
首先公司法上並未明確禁止母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因而母公司在履行法律規定的相應決議程序後是可以為其子公司提供擔保的。
再根據《公司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必須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如你所說,本案中是為全資子公司做擔保人,根據第16條第3款,控制股東必須迴避表決,故無法形成決議,因而實際上不能提供擔保。
同時,根據《證監會、國資委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2條,如果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則禁止擔保,即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 現實中,母子公司互為擔保還是比較常見,但對債權人講,相關風險還是存在的。
拓展資料
作為債權人,遇到母公司為子公司擔保,尤其是全資子公司需要母公司擔保,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子公司類型,如果是上市公司也不可以。《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項規定:「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得強制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且「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故子公司為上市公司的情形也是禁止為其母公司提供擔保的。
2、如果是全資子公司,債權人必須嚴格審核子公司章程有無禁止或者限制為母公司擔保的條款或者單獨的禁止擔保規定,同時如果子公司設立董事會,需要董事會出具書面決議通過該項擔保,另外需要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
3、如果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允許其全資子公司為其擔保,但母公司自身必須公告
㈤ 為控股子公司貸款提供擔保是利好嗎
有利有弊!這種擔保會加重本公司的財務風險!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控股子公司得到了這筆貸款會快速發展,那麼對本公司也是有利的!
㈥ 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是利好還是利空
法律分析:不存在絕對的情況,如果公司負債率以比較高,有可能會影響公司潛在的債務,如果,在負債合理的情況下,擔保公司運營較好的情況下,子公司運營較好,有助於提高公司業績及估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