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額貸款存在的風險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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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想問一下,2020年上半年貸款行業是不是就要退出市場了,沒有發展的前景了
金融嚴監管 小貸行業面臨洗牌和分化
自2008年《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出台後,小額貸款公司經歷了一輪快速成長期;2017年,《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與《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出台,為促進小貸公司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2019年7月,央行會同相關部門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監管范圍,嚴格了市場准入和股東資質,強化資本來源真實性和資金運用合規性等。
截止至2019年中國小額貸款行業監管政策匯總情況
數據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行業經營困境 實收資本與貸款余額走勢下行
2018年6月以來,全國范圍內小貸公司的實收資本與貸款余額呈現雙降態勢。據統計,
2019年上半年全國小貸公司的貸款余額9241億元,較年初減少309億元;實收資本8235億元,較年初減少128億元。貸款余額不升反降,顯示經營困境。
相反的是,2019年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持續增長,截至2019年二季度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145.97萬億元,同比增長13.0%。由此不難看出,金融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相比,金融機構的投貸規模遠遠大於小額貸款公司,更為突出的是金融機構在2019年上半年投貸規模在增加,相反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存量規模竟然在下降,降幅在3%左右。
更多數據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小額貸款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同時前瞻產業研究院還提供產業大數據、產業規劃、產業申報、產業園區規劃、產業招商引資等解決方案。
㈢ 成都正規的貸款公司有哪些
1、成都普羅米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成都普羅米斯(全稱是成都普羅米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1992年在香港成立,具有多年經營經驗的消費信貸企業Promise (Hong Kong) Co., Ltd. (簡稱︰邦民香港) 在中國國內成立的第五家小額貸款公司。
㈣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機構嗎
根據央行2009年發布《金融機構編碼規范》,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金融機構范圍,給予其金融機構的定位。但因銀監會態度依舊,央行此番釋放政策信號,並未很快改變小額貸款公司身份尷尬的現狀,小額貸款公司仍由當地金融辦監管,稅收按一般服務型工商企業標准繳納,比商業銀行高出一截。
(4)2010小額貸款公司統計擴展閱讀: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㈤ 全國貸款中介多少家
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6080家,貸款余額5921億元,去年全年新增貸款2005億元。
從分地區情況統計表看,江蘇、安徽和內蒙古的小額貸款公司機構數位列全國前3位,分別為485家、454家和452家。同時,江蘇以1036.62億元的貸款余額遙遙領先,浙江和內蒙古的貸款余額分別為731.60億元和356.18億元。
㈥ 社會融資總量的實踐意義
全面反映社會融資規模的總量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快速發展,金融與經濟關系發生較大變化,理論研究與政策操作都需要能全面、准確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的全口徑統計指標。傳統的金融與經濟關系,一般是指銀行體系通過其資產負債活動,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物價水平基本穩定,在金融機構資產方主要體現為新增貸款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負債方主要體現為貨幣創造和流動性增加。目前人民幣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實體經濟發放的一般貸款及票據貼現,它反映了銀行業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近年來,我國金融總量快速擴張,金融結構多元發展,金融產品和融資工具不斷創新,證券、保險類機構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加大,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對貸款表現出明顯替代效應。新增人民幣貸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實體經濟的融資總量。
據初步統計,2002年新增人民幣貸款以外融資1614億元,為同期新增人民幣貸款的8.7%。2010年新增人民幣貸款以外融資 6.33萬億元,為同期新增人民幣貸款的79.7%。人民幣貸款以外融資快速增長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直接融資快速發展。2010年企業債和非金融企業股票籌資分別達1.2萬億元和5787億元,分別是2002年的36.8倍和9.5倍。二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用明顯增強。2010年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的資金運用合計約1.68萬億元,是2002年的8倍。2010年小額貸款公司新增貸款1022億元,比上年增長33.4%,相當於一家中小型股份制商業銀行一年的新增貸款規模。三是金融機構表外業務大量增加。2010年實體經濟通過銀行承兌匯票、委託貸款、信託貸款從金融體系融資分別達 2.33萬億元、1.13萬億元和3865億元,而在2002年這些金融工具的融資量還非常小。
社會融資總量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社會融資總量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這里的金融體系為整體金融的概念,從機構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從市場看,包括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以及中間業務市場等。社會融資總量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通過資金運用對實體經濟提供的全部資金支持,即金融機構資產的綜合運用,主要包括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信託貸款、委託貸款、金融機構持有的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的賠償和投資性房地產等。二是實體經濟利用規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規金融市場、通過金融機構服務所獲得的直接融資,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非金融企業股票籌資及企業債的凈發行等。三是其他融資,主要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貸款、產業基金投資等。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深化,實體經濟還會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未來條件成熟,可將其計入社會融資總量。
綜上所述,社會融資總量=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其他。[社會融資總量為一定時期(每月、每季或每年)的新增量,具體統計方法詳見本文第三部分]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社會融資總量快速擴張,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力度明顯加大。從2002年到2010年,我國社會融資總量由2萬億元擴大到14.27萬億元,年均增長27.8%,比同期人民幣各項貸款年均增速高9.4個百分點。2010年社會融資總量與GDP之比為35.9%,比2002 年提高19.2個百分點。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明顯加大(見圖)。社會融資總量快速增長的同時,金融結構也多元化發展,金融對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不斷提高。一是2010年企業債融資、非金融企業股票融資和保險公司賠償分別占同期社會融資總量的8.4%、4.1%和1.3%,其中企業債融資比2002年上升6.8個百分點。二是商業銀行表外業務融資功能顯著增強。2010 年銀行承兌匯票、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分別占同期社會融資總量16.3%、7.9%和2.7%,分別比2002年高19.8、7和2.7個百分點。
統計監測和宏觀調控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金融業發生巨大變化,金融市場和產品不斷創新,直接融資比例逐步加大,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用明顯增強,金融調控面臨新的環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確定更為合適的統計監測指標和宏觀調控中間目標。
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是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充分就業、保持物價穩定和維持國際收支平衡。為了實現這一最終目標,一般都要根據一個國家的實際情況,確定合適的中間目標。較長時期以來,我國貨幣政策重點監測、分析的指標和調控中間目標是M2 和新增人民幣貸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幣貸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關注。然而由於新增人民幣貸款已不能准確反映實體經濟的融資總量,因此只有將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和直接融資都納入統計范疇,才能完整、全面監測和分析整體社會融資狀況,也才能從根本上避免因過度關注貸款規模而形成的 「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現象,即商業銀行通過表外業務繞開貸款規模。這些表外業務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委託貸款、信託貸款等。以2010年為例,全年新增人民幣貸款7.95萬億元,同比少增1.65萬億元,但是實體經濟通過銀行承兌匯票和委託貸款從金融體系新增融資達3.47萬億元,占社會融資總量的 24.2%,同比多增2.33萬億元(見表1)。
衡量一個指標能否作為調控的中間目標,有兩個重要標准,一是它與最終目標的關聯性,二是它的可調控性。實證分析表明,與新增人民幣貸款相比,社會融資總量與主要經濟指標相互關系更緊密。衡量兩個變數之間的關系,在統計上一般採用相關性分析,測算得到的相關系數絕對值一般在0與1之間。相關系數越高,說明兩個變數之間的關系越緊密。我們採用基於2002-2010年的月度和季度數據,對社會融資總量、新增人民幣貸款與主要經濟指標分別進行統計分析(見表2),結果表明:與新增人民幣貸款相比,我國社會融資總量與GDP、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工業增加值、CPI的關系更緊密,相關性顯著優於新增人民幣貸款。
同時,我們採用統計檢驗進行相互作用的分析,結果表明,社會融資總量與經濟增長存在明顯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關系。因此,可以對這兩個變數建立長期均衡關系模型,以分析變數之間相互作用的長期均衡關系,並根據均衡關系進行預測。我們基於2002-2010 年的年度數據,對社會融資總量與GDP建立長期均衡關系模型。測算結果表明,社會融資總量與GDP存在穩定的長期均衡關系。這說明,社會融資總量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是有規律的,可以根據GDP和CPI等指標推算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所需要的相應的社會融資總量。通過完善金融統計制度,加強中央銀行與各金融監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協調配合,可形成社會融資總量的有效調控體系。
統計需科學准確及時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貨幣與金融統計框架推薦成員國編制信用和債務總量指標,主要包括各類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債券、股票等金融資產,成員國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編制。由於國情不同,我國社會融資總量指標名稱和口徑與其他國家有所差異。在充分考慮社會融資總量指標的可得性、可測性、可用性及其與宏觀調控最終目標相關性的基礎上,我國基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貨幣與金融統計框架及資金流量核算原則,開始編制社會融資總量指標。
社會融資總量統計數據完整可得,採集及時准確。社會融資總量是增量概念,為期末、期初余額的差額,或當期發行或發生額扣除當期兌付或償還額的差額,統計上表現為每月、每季或每年新增量。社會融資總量各項指標統計,均採用發行價或賬面價值進行計值,以避免股票、債券及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等金融資產的市場價格波動扭曲實體經濟的真實籌資。社會融資總量中以外幣標值的資產折算成人民幣單位,折算的匯率為所有權轉移日的匯率買賣中間價。在數據匯總方面,金融機構之間的債權和所有權關系相互軋差,不存在重復計算問題。例如,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持有的股權、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持有的債券等等,都不計入社會融資總量,以真實反映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社會融資總量中的銀行承兌匯票是指金融機構表內表外並表後的銀行承兌匯票,即銀行為企業簽發的全部承兌匯票扣減已在銀行表內貼現部分。並表的目的是為了保證不重復統計。
㈦ 小額貸款的利息計算
一、利息計算的基本常識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七)參考依據:
1.《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發【1999】77號。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
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29號。
申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或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或有固定的經營地點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2.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無不良信用記錄;4.貸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購房、賭博等行為;5.貸款人規定的其他銀行小額貸款條件。小額貸款銀行申請資料1.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可以是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異地需提供所在地的暫住證;2.提供穩定的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3.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特點 程序簡單、放貸過程快、手續簡便。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程序簡單,貸款按照客戶申請、受理與調查、核實抵押情況、擔保情況、貸款委員會審批、簽訂借款合同、發放貸款、貸款本息收回等管理。一般在貸款受理之日起7天內辦理完畢,比在銀行貸款方便,也比較快捷,相比民間借貸,利息要低很多。 還款方式靈活。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按季結息到期還本、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或分兩次還本付息等多種靈活的還款付息方式。 貸款范圍較廣。小額貸款公司服務對象主要是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等。 營銷模式靈活。小額貸款公司在風險可控下實行不評級、不授信的營銷形式,打破了長期以來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的經營方式,具有方式簡便、高效快捷的特點,有利於中小企業及時獲得信貸支持,緩解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短期融資困難,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之間的不足。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質量高。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質量高,是因為小額貸款公司貸出資金幾乎全部是股東的自有資金,所以對貸款項目的審查就更為謹慎;由於小額貸款公司是私人經營,主要在當地放款,對借款人及用途能充分的了解,所以對風險控制有一定好處。 小額貸款社會風險小。小額貸款公司不非法集資、不放高利貸、不用社會閑散人員收貸。其集資、放貸、收貸都有自己的執行辦法,而且只貸不存,不涉及公眾存款問題,社會風險小。 發展
小額貸款是一種面向傳統商業銀行不能覆蓋客戶的貸款創新,主要解決一些小額、分散、短期、無抵押、無擔保的資金需求,是運用金融手段脫貧致富的有效工具,也是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金融支持。
據中國人民銀行2014年7月23日發布的《2014年上半年小額貸款公司數據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394家,貸款余額8811億元,上半年新增人民幣貸款618億元。
作為金融業的補充主體,新興的小額貸款行業雖然收到政策的扶持,但仍未形成較強大的行業規模,小額貸款機構普遍規模較小,缺乏抗風險能力和發展後勁,詳見《中國小額貸款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前瞻產業研究院認為,小額貸款建立了一種目標完全不同於傳統銀行的金融制度,通過一系列的貸款技術創新,不但提供了放鬆抵押擔保制約的還款制度安排和緩解信息不對稱的途徑,而且還提供降低交易成本的技術,從而降低了低收入階層平等進入貸款市場的門檻。
國內現狀
我國自1993年試辦小額信貸以來,至今已有10多年的歷史,我國由民間組織主導的小額信貸開始發展經歷了從國際捐助、政府補貼支持到商業化運作的過程。我國小額信貸大體上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大銀行提供的下崗失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和扶貧貸款,總計有幾千億元的貸款額度;二是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有6100萬農戶享受到1927億元貸款,覆蓋面佔到全部農戶的27.3%;還有一部分農戶聯保貸款,約有1200萬戶享受到141億元的貸款;三是存在的100多個非政府小額信貸組織,提供了約10億元的貸款。盡管我國小額信貸的產生比較早,但是在小額信貸的運行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具有本國特點的問題,從而造成大量商業銀行退出小額擔保貸款機制,小額擔保貸款的問題主要是存在於以下方面:
1.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人員一般是下崗工人和農民,本身他們就缺少可以抵押的財產,農戶財產一般包括在自留地,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的自建房,這是農民的主要財產,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明確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法律之所以如此規定,主要是考慮到抵押人的生存權和發展農業的問題。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又規定了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兩個特例:一是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使用權可以抵押;二是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是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法律雖然規定了在以上兩種情況下,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但不允許單獨抵押),同時對該抵押權的實現仍然做了限制:以承包的荒地的使用權抵押的,或者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關於自建房,《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對農民自建房並沒有明確規定不能用於抵押,它應該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可以抵押。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同時明確規定,集體所有的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因為宅基地的使用權歸集體所有,這種土地使用權國家只允許農民自用,不允許其被處分而進入流通領域。那麼農民自建房抵押時,實際上僅僅是用該房的所有權進行抵押,而不能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一同將該房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並抵押。這就造成了抵押權人對該房屋的抵押權無法實現。
2.小額信貸缺少最終償還的保障機制,小額信貸的借款者一般是創業者,且多為資金匱乏者,如果創業成功,他願意歸還貸款,可是如果創業失敗,資金損失,貸款者的利益就難以保障。
3.小額信貸運作成本過高。小額信貸屬於零售貸款,一個信貸員最多營銷一二百筆貸款,但是金額卻僅僅是幾百萬,這和批發貸款的規模效應是無法比的,相對的成本也高。同樣是一個億的貸款,我們如果貸款給大企業,只需要一個客戶經理就可以辦理,而辦理小額貸款可能要幾千筆業務量,光客戶經理就需要十幾個。人力物力成本過高。
4.整個社會的誠信體制缺失,小額貸款絕大部分依靠的是信用擔保,但是很多貸款戶將小額貸款看作是「唐僧肉」,賑災,扶貧款,逃廢,騙取等惡意行為時有發生。
㈧ 國家承認小額貸款公司是金融業了嗎
目前還沒有。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屬於類金融行業,但根據人民銀行2009年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符合一定標準的小額貸款公司可以依規定轉為村鎮銀行。所以最近幾年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迅速,據統計,截止至2014年9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591家。所以小額貸款公司雖然不是金融業,但我認為其已經在金融業中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啦!
㈨ 小額貸款公司只需要身份證和銀行卡就可以貸是真的嗎,沒有前期費用
你好,出現這種情況肯定是不正常的,小貸公司申請貸款的時候是需要身份證和銀行卡。而且需要查詢個人的徵信報告。不過小貸公司確實沒有前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