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租賃公司屬於小額貸款公司嗎
屬於。貸款指的是從金融機構貸到的賬款,借款人拿到貨幣資基,融資租賃的公司屬於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中,承租人拿到的是實際的租賃物。在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中,一般至少有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三方法律關系主體,出租人向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租賃物,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⑵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有什麼優勢
融資主要就是看成本。由於資金端的成本有區別,融資租賃公司所要求的收益率遠高於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央企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和農商行除外),所以客戶群體重合度比較低,即便同樣的客戶群,滿足的客戶需求也不一樣。
融資租賃做能從銀行貸款的企業,就是在銀行貸款的基礎上繼續給企業加杠桿,滿足的是超出企業擔保品價值或保守發展戰略之外的需求。
即融資租賃偏信用擔保的貸款(如非通用設備的融資租賃),用於支持企業的市場擴張(如新增產品線、擴張銷售渠道),在企業償債能力上突破限制(如負債率更高、現金流覆蓋倍數更低);而銀行則是要求強擔保(如土地、房產抵押)、主要用於現有產能下的周轉(如應收賬款、庫存融資),對企業償債能力有固定要求(如負債率和現金流覆蓋倍數不能低於標准)。
因此,如若企業本身的資產和信用仍足以支撐其發展和擴張,也就是仍有大量擔保品和足夠信用時(如負債率較低、經營較好的國有企業),融資租賃是沒辦法去和銀行競爭的。換句話說,融資租賃能和銀行競爭的客戶,是那些自身發展和擴張超出了其資產擔保和信用的企業——這些企業一般遇上了主業客戶需求旺盛,需要把握機會快速爭奪市場份額,或遇上了主業經營不善,需要涉足新產業領域,這個時候融資租賃的比銀行成本高的資金就成為了其好用的資金。
從融資方的角度來看就是用哪家的錢有個先後順序,哪個階段該用哪個層級的錢,就會用哪個層級的錢。其實銀行、信託、私募、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小額貸款這些債權融資渠道客戶群都比較容易區分,非銀行的機構就是在銀行貸款的基礎上放低對借款用途和還款來源的要求繼續加杠桿,從宏觀上來看是在不斷堆積債務風險,推高企業負債率,但由於股權融資渠道有限,因而往往是這樣低要求的債權融資支撐了很多企業的發展壯大,支持了很多有發展野心的企業家,成就了很多企業。
⑶ 融資租賃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又哪些區別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相比銀行貸款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的優勢:
1)融資額度。銀行貸款受國家宏觀調控及央行信貸政策的影響較大;而融資租賃的融資額度依客戶資質條件和設備價值決定,額度范圍較大;
2)融資期限。銀行一般以一年期以下流動資金貸款為主;融資租賃最長可為3年;
3)還款方式。銀行還本方式較為單一;融資租賃可提供靈活的分期付款方案;
4)擔保方式。銀行一般要求不動產抵押或經審核的第三方擔保;融資租賃主要依客戶資質條件靈活決定,一般用購買的機床抵押。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⑷ p2p,小額貸款,融資租賃,私募股權基金,非法集資之間的區別
P2P是個人對個人的意思,可以應用於很多行業。平時大家了解到的一般是P2P網貸 ,這是連接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一個平台,其利潤來源是利息收入。
小額貸款是以個人或家庭為核心的經營類貸款,其主要的服務對象為廣大工商個體戶、小作坊、小業主。
融資租賃本質,即做金融,又做貿易。用吸納投資人的方式吸收投資資金,規避非法集資和吸收存款嫌疑,把資金用在實體經濟的直租上。
私募基金確是機構募集資金用於投資的,其利潤來源於收益,私募基金一般分為證券和股權投資基金兩大類。私募基金有證監會發方的執照,可以融資代理投資回報給客戶,
非法集資是沒有證監會批準的,就是他們不能吸收社會款項,這叫非法集資。
⑸ 融資租賃公司與小額貸款公司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相比銀行貸款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的優勢: 1)融資額度。銀行貸款受國家宏觀調控及央行信貸政策的影響較大;而融資租賃的融資額度依客戶資質條件和設備價值決定,額度范圍較大; 2)融資期限。銀行一般以一年期以下流動資金貸款為主;融資租賃最長可為3年; 3)還款方式。銀行還本方式較為單一;融資租賃可提供靈活的分期付款方案; 4)擔保方式。銀行一般要求不動產抵押或經審核的第三方擔保;融資租賃主要依客戶資質條件靈活決定,一般用購買的機床抵押。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⑹ 銀行貸款實施標准
目錄:
1.小額貸款標准規定條件
2.
明確援助方式的選擇
3.
銀行貸款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4.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標準是什麼
小額貸款標准規定條件
銀行小額貸款是以個人或家庭為核心的經營類貸款,其主要的服務對象為廣大工商個體戶、小作坊、小業主。貸款的金額一般為20萬元以下,1000元以上。
銀行小額貸款條件一般含如下幾條: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或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或有固定的經營地點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購房,賭博等行為;
4.貸款人規定的其他銀行小額貸款條件。
貸款額度
不同銀行放貸的金額也不同貸款額度根據不同職業與收入情況等綜合評定,如普通受薪者、事業單位工作。
辦理流程
銀行小額貸款的辦理流程主要包括了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由借款者向開辦小額貸款的銀行網點提出申請。在申請時,借款者要攜帶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如果是商戶還需要攜帶營業執照。
第二,銀行接到貸款者的申請後,對貸款者進行調查。銀行主要考查貸款者的個人信用情況以及個人收入狀況等相關內容,以確定是否予以放款。
第三,通過銀行的調查,審批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第四,銀行放款,貸款者成功拿到貸款。
以上只是銀行小額貸款的一般流程,不同銀行的規定可能會略有不同,所需要提交的資料可能也不盡相同。因此,想貸款者可以到要貸款銀行的網站或者網點進行專門咨詢,以確保自己順利獲貸。此外,銀行會了規避貸款風險都會要求貸款者滿足一定的條件,如年齡條件、收入水平、以及還貸能力等等。
目錄:
1.小額貸款標准規定條件
2.
明確援助方式的選擇
3.
銀行貸款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4.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標準是什麼
明確援助方式的選擇
在銀行業逐步改制並全面開放的環境下,應當使最後貸款人的援助方式多樣化,適應不同的情況採取靈活的方式。
一是嚴格限制再貸款方式。
再貸款方式雖然一定程度上能緩解金融機構的危機,但是對於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作用不大。相反,再貸款數額的增加加劇了中央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也使基礎貨幣投放無度,導致一定程度的通貨膨脹。最後貸款人在救助有問題的銀行時應盡可能嚴格限制這種方式的採用。
二是謹慎實施再貼現窗口。
在我國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往往會產生流動性不足、資不抵債甚至陷入危機或者破產倒閉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再貼現措施將會發揮最後貸款人功能。在實施時,應當保證再貼現預期年化利率高於同業拆借預期年化利率,在援助對象上確保受援者是在無法獲取其他融資渠道(譬如在同業拆借市場)時獲得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救助,避免商業銀行獲取再貼現資金後轉貸至同業拆借市場賺取利差,防止其產生對人民銀行的依賴。
三是規范公開市場業務。
這是最後貸款人向統注入流動性、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的媒介,是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制度的變形形式。從來看,公開市場操作業務使用越來越頻繁,業務越來越活躍。
為適應不同的情況還可以中央銀行擔保、承諾等方式發揮最後貸款人職能。在出現系統性危機時,中央銀行作為最後貸款人通常試圖向公眾保證,它將會採取堅決的措施,並且會限制任何金融動盪的范圍。
目錄:
1.小額貸款標准規定條件
2.
明確援助方式的選擇
3.
銀行貸款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4.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標準是什麼
銀行貸款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中國是個金融管制國家,改革開放以前,只有一家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它既行使銀行的功能,又行使政府的職能。當時銀行和企業的關系雖然有服務的成分,但總的來說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關系,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都是由國家按計劃調撥。97年為了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中國銀行從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成為外匯專業銀行,但仍然行使政府職能。83年銀行體制改革,中國人民銀行改為行使中央銀行職能,成為政府的管理機構。其銀行業務分離出來成立了中國工商銀行。中國的銀行開始商業化運作,政府的職能被分離出去。既然是商業性質的銀行,有存款就有貸款。中國的企業開始償到貸款的滋味,盡管這種貸款需在計劃范圍內。隨著改革的深入,原來政府對企業的投資方式也從「撥款」改為「貸款」,並要企業樹立「負債經營」的概念。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從靠政府進入靠貸款的階段。企業的概念也從「國營」企業轉變為「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鄉鎮企業並存的大企業概念。
按照金融管理規定,企業之間是不允許貸款的。除了中國銀行外,其他的銀行都不可以經營外匯業務,企業更不允許從境外直接貸款。對於一些大型企業的特定項目經過嚴格審批,也許會獲得某個專項貸款,但手續非常復雜。融資租賃的特點是:當企業需要貸款投資購買設備時,租賃公司提供資金幫助企業購買設備,企業分期償還購買設備的資金加上相應的利息(租金),當租金全部還清後,企業以很少的名義價格(10元人民幣)購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它將融資和貿易結合起來,用融物的手段達到融資的目的。盡管不叫「貸款」,但從資金運作上和貸款沒有區別,在項目的審查中也是按照「固定資產貸款」的標准審查。當時融資租賃公司是按照普通企業管理的,從企業間不能貸款的規定中,融資租賃是唯一可以打破這一戒律的融資方式。一個企業可以向另一個企業收取利息,資金在企業間也具有時間屬性。
都說日本人精明,他們的金融界最早看中了中國的融資租賃市場,參與了大部分中外合資的租賃公司,中國的大批人員到日本學習融資租賃業務,為此中國的現代租賃留下深刻的日本烙印。日本願意參股中國的租賃公司其本意就是想通過租賃公司盡快地進入中國的金融領域,他們自認為比其他國家更先佔領了中國的金融前沿陣地,一旦中國開放金融,他們是第一個最大的獲益者。 再有就是當時日本經濟發展強盛,許多資金沒有出路。用融資租賃的方式日本可以直接向中國企業提供貸款,企業只要能得到進口許可就可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從國外引進設備。盡管這種貸款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總算打開一條通路。而當時大部分中國人還對「金融」還一無所知,融資本身就是一個難懂的名詞。
所謂的「日本烙印」就是我們把融資租賃看的過於簡單,過於注重它的融資功能,忽略了它的資產管理功能。盡管行業對外不承認,但是實際上都認為融資租賃就是變相貸款。企業通過融資租賃就可以獲取外匯貸款,這就是「利用外資」。在介紹租賃的好處時,有一條優勢就是可以擺脫政策的限制。另一個影響就是租賃項目審批時的「領導一支筆」,既項目的取捨由總經理決定,缺乏民主決策。第三就是租賃公司可以多種經營,租賃公司除了開展租賃業務外,還可以直接涉及與租賃無關的投資業務。這些「烙印」影響了中國的租賃業,也打擊了日本的租賃業。日本最大的租賃公司--日本租賃公司就是因為脫離主業,經營風險性非常大的房地產業務導致公司破產的。日本東方租賃公司一直堅持租賃為主業,頂住了金融風暴的沖擊,發展成為日本最大的租賃公司。
融資租賃就是變相貸款的概念一直影響中國的租賃業,至今也沒有擺脫他們的影響。比如:在開展租賃業務時,強調必須有擔保,否則就不能租賃。當時企業是國家的企業,人是國家的人擔保的任務自然落在政府擔保上,因此當時的項目絕大多數都是由政府(經委、計委)提供的擔保。在這個問題上日本的金融機構可能非常高興,給企業貸款卻得到國家信用保障,業務開展的非常輕松。對項目的審查也是按照貸款程序進行審核。然而,因為國營企業的經濟數據是國家「機密」,這種審核又能有多大的作用?甚至還有一些人說項目審查是:日本借經濟活動刺探中國的經濟情報,因此日本人管理的的租賃公司在項目審查上不可能全面和徹底。租賃合同簽定後,也像貸款那樣對租賃物件根本不關心,對償還租金也不關心,因為有「政府擔保」。此時有人提出政體改革應實現政體分開,這種「資本主義」苗頭在當時還沒有市場。給企業貸款就如同給政府貸款。
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初期,從租賃的角度上看就知道,「計劃經濟」沒計劃。當時如果從國外進口設備需要資金落實才能批准。租賃公司可以承諾解決資金問題,貸款的審批實際上就是進口審批,而進口審批因租賃公司的承諾變的簡單,因此重復進口的現象到處可見,其中租賃在這里其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因為當時用融資租賃方式「貸款」只需要辦理「進口」審批,所以租賃公司成立的審批理應由外貿部審批。但是由於租賃公司可以變相貸款,因此各部委就積極審批,建立自己的部屬公司。國內一些專業租賃公司如外貿租賃、電子租賃、有色租賃、包裝租賃等公司也就在這個環境下,雨後春筍般地發展起來。
盡管如此中國的租賃業在當時並沒有發展起來,主要原因是當時的體制所決定。那時的產業結構還是以「國營」企業為主體,企業的投資需要政府批准,並給予撥款。從外部貸款「負債」經營對當時的企業來說還是「天方夜談」。企業習慣於「只求擁有」,用「別人」的設備總是不太放心。不管是貸款也好,租賃也罷還是敬而遠之。人們投資慾望更多地是等待政府撥款,這就是人們常說的企業「吃撥」款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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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額貸款標准規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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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援助方式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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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4.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標準是什麼
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標準是什麼
隨著綠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環保意識的加強,「環境風險」逐漸進入商業銀行的視野,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風險因素。綠色信貸在我國是一個新興的理念,是伴隨低碳經濟、可持續發展浪潮順勢而生,也是銀行應對環境風險、提升國際競爭力、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大舉措。排除綠色信貸推行過程中的障礙和構建商業綠色信貸機制等問題對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的協調、持續、穩定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綠色信貸概念界定
隨著履行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我國商業銀行開始認識到環境和社會風險問題對自身信貸資產安全和銀行聲譽的重要性,通過信貸杠桿解決環境和社會問題已成為各界的共識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提出以綠色信貸機制為主要措施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這一舉措標志著綠色信貸政策的創立與推行。 綠色信貸源於國際上公認的赤道原則,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進行循環經濟生產、綠色製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並實施優惠性的低預期年化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並實施懲罰性高預期年化利率的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導資金和貸款流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並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
二、綠色信貸政策實施狀況
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進行借貸業務管理的時候,可以查看客戶的企業環保信息,並將環境審查作為評級和授信的重要依據。企業環評信息將被納入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庫,用以加強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控制,為確保信貸安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且各大商業銀行已經較好的意識到了環境蘊含的機遇和風險,以及銀行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例如,上海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已加入聯合國環境署金融計劃項目(UNEP FI);興業銀行因在能效融資產品開發和推廣方面的優秀表現,榮獲英國《金融時報》和國際金融公司聯合舉辦的2007年度可持續銀行獎評選活動中「年度可持續發展交易獎」,成為首次獲此殊榮的中國商業銀行。 然而,也必須看到,盡管有關政府部門初步制定了綠色信貸的實施指導意見,但我國銀行業在實施綠色信貸方面仍有待於更新知識、積累經驗。特別是,在某種程度上,我國的環境惡化與個別地方政府官員沒有環保意識、法規執行不力、缺乏公眾透明度等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如何踐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推廣綠色信貸,推動經濟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仍然面臨著諸多需要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