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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直補資金擔保貸款政策

發布時間:2022-11-27 06:13:33

『壹』 農業直補政策

法律分析:1、種糧直補政策:中央財政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安排補貼資金140.5億。

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中央財政繼續實行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071億。

3、良種補貼政策:中央財政安排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203.5億。

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范圍內實施,補貼機具種類為11大類43個小類137個品目。

5、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

6、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政策:補貼234億元支持適度規模經營,重點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傾斜。

7、小麥、水稻收購價政策:保護農民利益,防止「谷賤傷農」保持2015年水平不變。

8、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中央財政安排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351億元,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用於支持本省糧食生產和產業發展。

9、生豬大縣獎勵政策:補貼35億針對生豬養殖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

10、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積極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貸款試點。

11、菜果茶標准化創建政策:打造一批規模化種植、標准化生產、品牌化銷售的蔬菜、水果、茶葉的標准化示範區。

12、防災減災關鍵技術補助: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技術補助資金,在主產省實現了小麥「一噴三防」全覆蓋。

13、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中央財政繼續投入資金7億元,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三條 國家把農業放在發展國民經濟的首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目標是:建立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提高農業的整體素質和效益,確保農產品供應和質量,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和人口增長、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農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縮小城鄉差別和區域差別,建設富裕、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逐步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

『貳』 糧食直補政策

該政策自2004年以來,根據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促進某些農民增收的政策建議。」出台此外,05,06,07,08和09年這也關繫到具體情況如下這個頭文件。

因為很多針對每個文件的內容,只摘錄其中涉及補貼政策的一部分。 「關於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建議數量增加」。

加強對糧食生產能力的主要產區:

2004年。糧食的電流效率低,農民收入特別困難的問題的主產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盡快加以解決。抓住題型糧農民收入,搶占農民的重點收入,調動農民的種糧積極性,掌握了基本糧食生產,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的主要產區。

它是穩定的國活食大局。從2004年起,國家將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有選擇的基礎的一部分,有潛力的一個大縣和國有糧食農場,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國家優質專用糧食生產基地。

(2)糧食直補資金擔保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國外經驗啟示,探索建立糧食直補政策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和有效途徑。農業工業化和農村城鎮化是必然趨勢,受市場和資源條件等因素限制,農業生產效率滯後於第二、三產業,農村人口將大量進城務工就業,不願繼續從事種植業,這在全世界都是普遍的現象。

國外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工業反哺農業,對種糧農民進行直補,讓農民得到相當的比較效益,穩定種植。對農業生產者直接進行補貼,農民能直接得到實惠,對貿易的扭曲作用小,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WT0規則要求。

『叄』 誰有(國家糧食直補政策 )相關文件

該政策是從2004年開始的,依據是當年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另外,05、06、07、08和09這幾年的一號文件當中也都涉及到了,詳情如下。由於各年文件的內容很多,只節選它們當中涉及直補政策的那一部分。2004年《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一)加強主產區糧食生產能力建設。當前種糧效益低、主產區農民增收困難的問題尤為突出,必須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盡快加以解決。抓住了種糧農民的增收問題,就抓住了農民增收的重點;調動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就抓住了糧食生產的根本;保護和提高了主產區的糧食生產能力,就穩住了全國糧食的大局。從2004年起,國家將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選擇一部分有基礎、有潛力的糧食大縣和國有農場,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國家優質專用糧食基地。要著力支持主產區特別是中部糧食產區重點建設旱澇保收、穩產高產基本農田。擴大沃土工程實施規模,不斷提高耕地質量。加強大宗糧食作物良種繁育、病蟲害防治工程建設,強化技術集成能力,優先支持主產區推廣一批有重大影響的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圍繞農田基本建設,加快中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擴大農田有效灌溉面積,提高排澇和抗旱能力。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對農民個人、農場職工、農機專業戶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機服務組織購置和更新大型農機具給予一定補貼。(十七)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從2004年開始,國家將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和銷售市場,實行購銷多渠道經營。有關部門要抓緊清理和修改不利於糧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規。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步伐,轉變企業經營機制,完善糧食現貨和期貨市場,嚴禁地區封鎖,搞好產銷區協作,優化儲備布局,加強糧食市場管理和宏觀調控。當前,糧食主產區要注意發揮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的主渠道作用。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要建立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制度。2004年,國家從糧食風險基金中拿出部分資金,用於主產區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其他地區也要對本省(區、市)糧食主產縣(市)的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要本著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的原則,制定便於操作和監督的實施辦法,確保補貼資金真正落實到農民手中。2005年《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一)繼續加大「兩減免、三補貼」等政策實施力度。減免農業稅、取消除煙葉以外的農業特產稅,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對部分地區農民實行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產採取的重大措施,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意義重大。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變,給農民的實惠不能減少,支農的力度要不斷加大。進一步擴大農業稅免徵范圍,加大農業稅減征力度。2005年,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實行免徵農業稅試點,在其他地區進一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在牧區開展取消牧業稅試點。國有農墾企業執行與所在地同等的農業稅減免政策。因減免農(牧)業稅而減少的地方財政收入,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有條件的地方,可自主決定進行農業稅免徵試點。繼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中央財政繼續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地方財政也要根據當地財力和農業發展實際安排一定的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繼續對短缺的重點糧食品種在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穩定糧食市場價格、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制度和機制。搞好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和市場管理,繼續實行化肥出廠限價政策,通過稅收等手段合理調節化肥進出口,控制農資價格過快上漲,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生產資料等各種坑農害農行為。2006年《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十三)穩定、完善、強化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要加強國家對農業和農民的支持保護體系。對農民實行的「三減免、三補貼」和退耕還林補貼等政策,深受歡迎,效果明顯,要繼續穩定、完善和強化。2006年,糧食主產區要將種糧直接補貼的資金規模提高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區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適應農業生產和市場變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對種糧農民的支持保護制度。2007年《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二)健全農業支持補貼制度。近幾年實行的各項補貼政策,深受基層和農民歡迎,要不斷鞏固、完善和加強,逐步形成目標清晰、受益直接、類型多樣、操作簡便的農業補貼制度。各地用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資金要達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擴大補貼范圍和品種。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規模、補貼機型和范圍。加大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力度。中央財政要加大對產糧大縣的獎勵力度,增加對財政困難縣鄉增收節支的補助。同時,繼續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逐步完善辦法、健全制度。2008年《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二)鞏固、完善、強化強農惠農政策。按照適合國情、著眼長遠、逐步增加、健全機制的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業補貼制度,不斷強化對農業的支持保護。繼續加大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增加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擴大良種補貼范圍。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種類,提高補貼標准,將農機具購置補貼覆蓋到所有農業縣。認真總結各地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經驗和做法,穩步擴大試點范圍,科學確定補貼品種。全面落實對糧食、油料、生豬和奶牛生產的各項扶持政策,加大對生產大縣的獎勵補助,逐步形成穩定規范的制度。根據保障農產品供給和調動農民積極性的需要,統籌研究重要農產品的補貼政策。強農惠農政策要向重點產區傾斜,向提高生產能力傾斜。繼續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2009年《關於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二)較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2009年要在上年較大幅度增加補貼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補貼資金。增加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提高補貼標准,實現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全覆蓋,擴大油菜和大豆良種補貼范圍。大規模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將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機具納入補貼目錄,補貼范圍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帶動農機普及應用和農機工業發展。加大農資綜合補貼力度,完善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農業生產成本收益監測,根據農資價格上漲幅度和農作物實際播種面積,及時增加補貼。按照目標清晰、簡便高效、有利於鼓勵糧食生產的要求,完善農業補貼辦法。根據新增農業補貼的實際情況,逐步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種糧補貼力度。另外還有個直補政策的實施具體辦法: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05年《關於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的意見》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2004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以下簡稱糧食直補)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糧食直補機制已初步確立。各地認真貫徹糧食直補政策,措施得力,效果較好。為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推動糧食直補政策的深入貫徹和落實,現就進一步完善糧食直補政策,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一、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的直補機制(一)堅持糧食直補向產糧大縣、產糧大戶傾斜的原則。省級政府依據當地糧食生產的實際情況,對種糧農民給予直接補貼。(二)省級政府對當地的主要糧食生產品種進行直接補貼,具體補貼品種及補貼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2004年補貼標准過低、農民意見較大的地區,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補貼資金專項解決這個問題。新增資金的分配,必須用在標准確實過低的產糧大縣和產糧大戶身上,不搞平均分配。(三)對種糧農戶的補貼方式,糧食主產省、自治區(指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則上按種糧農戶的實際種植面積補貼,如採取其他補貼方式,也要剔除不種糧因素,盡可能做到與種植面積接近;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當地實際選擇切實可行的補貼方式;具體補貼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四)糧食直補資金的兌付方式,可以採取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實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農戶發放儲蓄存摺或儲蓄卡。兌現直接補貼可以與農民繳納農業稅同步進行,但要分開操作,繳歸繳、補歸補,不許採取直接抵扣農業稅的辦法,也嚴禁抵扣其他任何稅費。具體兌現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結合農民意願自行確定。(五)當年的糧食直補資金盡可能在播種後3個月內一次性全部兌現到農戶,最遲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兌付完畢。具體兌付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六)糧食主產省、自治區必須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對種糧農民(包括主產糧食的國有農場的種糧職工)直接補貼;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比照糧食主產省、自治區的做法,對糧食主產縣(市)的種糧農民(包括主產糧食的國有農場的種糧職工)實行直接補貼,具體實施范圍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二、糧食直補的資金安排、籌措與撥付(七)保持糧食直補資金規模的相對穩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安排的糧食直補資金,不得低於2004年的直補資金額度,有條件的省份,可以適當增加,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確保農民已得的實惠不減少。(八)糧食直補資金,從現行中央對省級政府包乾的糧食風險基金中優先安排。13個糧食主產省、自治區,糧食風險基金暫時騰不出來,糧食直補資金不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申請,由中央財政根據其糧食風險基金缺口情況給予借款支持,所借資金3年後逐步歸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糧食直補後,糧食風險基金不足的,由省級人民政府自籌資金解決。(九)需中央財政借款支持的糧食主產省、自治區,必須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請,中央財政在審核後,在3月底之前將借款資金撥付到省級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十)省級財政部門要將糧食直補資金與糧食風險基金的其他開支分開,單獨測算補貼額度,單獨撥付資金。三、對糧食直補資金的監管(十一)糧食直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直補資金通過省、市、縣(市)級財政部門在同級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進行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在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下單設糧食直補資金專賬,對直補資金進行單獨核算。縣以下沒有農業發展銀行的,有關部門要在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開設糧食直補資金專戶。要確保糧食直補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十二)要健全糧食直補財務公開制度。糧食直補資金的兌付,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每個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准、補貼金額都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十三)要健全糧食直補基礎檔案管理工作,糧食直補的有關資料,要分類歸檔,嚴格管理。(十四)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直補資金的監管,確保直補資金及時兌付到種糧農民手中,禁止集體代領。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現象的發生。四、堅持糧食省長負責制,積極穩妥地推進糧食直補工作(十五)實行糧食直補,直接關繫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省級政府要對本地糧食補貼方式改革全面負責,實行嚴格的糧食省長(主席、市長)負責制。省級政府要責成省級財政部門牽頭,由財政、發展改革(計劃)、農業、物價、糧食等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組成糧食直補工作小組,分工協作,共同落實糧食直補工作。(十六)省級政府要結合當地的實際,認真細致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保證糧食直補工作的順利實施。具體實施方案要報財政部備案。(十七)為做好糧食直補工作,與直補相關的工作經費,如宣傳費、資料費、紙張印刷費、核實種糧面積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經費,原則上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安排有困難的,在從緊控制的前提下,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具體列支金額由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財政部核定。(十八)省級政府要負責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直補所需資金及時籌措到位。糧食風險基金中的地方配套資金應根據直補需要提前到位。(十九)省級政府要採取切實措施,保證將糧食直補資金及時足額地兌現到農民手中。(二十)此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以前政策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此文為准。法律條文並沒有,因為這只是政府行政政策層面的,而不是法律制度層面的,屬於國務院及其各部委法定行政職權的一部分。因此只需要國務院進行統籌安排規定,無需涉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來制定法律。

『肆』 糧食直補發放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包括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其中糧食直補對象為水稻、玉米、小麥等為主的糧食作物,水稻補貼標准大部分地區提升250元/畝,玉米補貼標准各個地區不一,吉林為146.98元/畝;良種補貼補貼標准為水稻15元/畝,小麥、玉米、花生等10元/畝。堅持糧食直補向產糧大縣、產糧大戶傾斜的原則。省級人民政府依據當地糧食生產的實際情況,對種糧農民給予直接補貼。省級人民政府對當地的主要糧食生產品種進行直接補貼,具體補貼品種及補貼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2004年補貼標准過低、農民意見較大的地區,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補貼資金專項解決這個問題。新增資金的分配,必須用在標准確實過低的產糧大縣和產糧大戶身上,不搞平均分配。
法律依據:《農業農村部關於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2021年農業農村重點工作部署的實施意見》 (三十)健全鄉村振興工作推進機制。借鑒脫貧攻堅經驗做法,推動構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政策體系、工作體系和督導體系。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實施,發布年度實施報告,開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情況督查。支持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大中城市郊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鄉村振興引領區,探索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路徑模式。研究提出到2035年、本世紀中葉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任務。加大對脫貧縣鄉村振興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伍』 糧食直補

該政策是從2004年開始的,依據是當年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另外,05、06、07、08和09這幾年的一號文件當中也都涉及到了,詳情如下。 由於各年文件的內容很多,只節選它們當中涉及直補政策的那一部分。 2004年《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 (一)加強主產區糧食生產能力建設。當前種糧效益低、主產區農民增收困難的問題尤為突出,必須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盡快加以解決。抓住了種糧農民的增收問題,就抓住了農民增收的重點;調動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就抓住了糧食生產的根本;保護和提高了主產區的糧食生產能力,就穩住了全國糧食的大局。從2004年起,國家將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選擇一部分有基礎、有潛力的糧食大縣和國有農場,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國家優質專用糧食基地。要著力支持主產區特別是中部糧食產區重點建設旱澇保收、穩產高產基本農田。擴大沃土工程實施規模,不斷提高耕地質量。加強大宗糧食作物良種繁育、病蟲害防治工程建設,強化技術集成能力,優先支持主產區推廣一批有重大影響的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圍繞農田基本建設,加快中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擴大農田有效灌溉面積,提高排澇和抗旱能力。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對農民個人、農場職工、農機專業戶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機服務組織購置和更新大型農機具給予一定補貼。 (十七)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從2004年開始,國家將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和銷售市場,實行購銷多渠道經營。有關部門要抓緊清理和修改不利於糧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規。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步伐,轉變企業經營機制,完善糧食現貨和期貨市場,嚴禁地區封鎖,搞好產銷區協作,優化儲備布局,加強糧食市場管理和宏觀調控。當前,糧食主產區要注意發揮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的主渠道作用。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要建立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制度。2004年,國家從糧食風險基金中拿出部分資金,用於主產區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其他地區也要對本省(區、市)糧食主產縣(市)的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要本著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的原則,制定便於操作和監督的實施辦法,確保補貼資金真正落實到農民手中。 2005年《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一)繼續加大「兩減免、三補貼」等政策實施力度。減免農業稅、取消除煙葉以外的農業特產稅,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對部分地區農民實行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產採取的重大措施,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意義重大。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變,給農民的實惠不能減少,支農的力度要不斷加大。進一步擴大農業稅免徵范圍,加大農業稅減征力度。2005年,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實行免徵農業稅試點,在其他地區進一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在牧區開展取消牧業稅試點。國有農墾企業執行與所在地同等的農業稅減免政策。因減免農(牧)業稅而減少的地方財政收入,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有條件的地方,可自主決定進行農業稅免徵試點。繼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中央財政繼續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地方財政也要根據當地財力和農業發展實際安排一定的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繼續對短缺的重點糧食品種在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穩定糧食市場價格、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制度和機制。搞好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和市場管理,繼續實行化肥出廠限價政策,通過稅收等手段合理調節化肥進出口,控制農資價格過快上漲,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生產資料等各種坑農害農行為。 2006年《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十三)穩定、完善、強化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要加強國家對農業和農民的支持保護體系。對農民實行的「三減免、三補貼」和退耕還林補貼等政策,深受歡迎,效果明顯,要繼續穩定、完善和強化。2006年,糧食主產區要將種糧直接補貼的資金規模提高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區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適應農業生產和市場變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對種糧農民的支持保護制度。 2007年《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二)健全農業支持補貼制度。近幾年實行的各項補貼政策,深受基層和農民歡迎,要不斷鞏固、完善和加強,逐步形成目標清晰、受益直接、類型多樣、操作簡便的農業補貼制度。各地用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資金要達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擴大補貼范圍和品種。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規模、補貼機型和范圍。加大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力度。中央財政要加大對產糧大縣的獎勵力度,增加對財政困難縣鄉增收節支的補助。同時,繼續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逐步完善辦法、健全制度。 2008年《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 (二)鞏固、完善、強化強農惠農政策。按照適合國情、著眼長遠、逐步增加、健全機制的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業補貼制度,不斷強化對農業的支持保護。繼續加大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增加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擴大良種補貼范圍。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種類,提高補貼標准,將農機具購置補貼覆蓋到所有農業縣。認真總結各地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經驗和做法,穩步擴大試點范圍,科學確定補貼品種。全面落實對糧食、油料、生豬和奶牛生產的各項扶持政策,加大對生產大縣的獎勵補助,逐步形成穩定規范的制度。根據保障農產品供給和調動農民積極性的需要,統籌研究重要農產品的補貼政策。強農惠農政策要向重點產區傾斜,向提高生產能力傾斜。繼續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 2009年《關於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 (二)較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2009年要在上年較大幅度增加補貼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補貼資金。增加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提高補貼標准,實現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全覆蓋,擴大油菜和大豆良種補貼范圍。大規模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將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機具納入補貼目錄,補貼范圍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帶動農機普及應用和農機工業發展。加大農資綜合補貼力度,完善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農業生產成本收益監測,根據農資價格上漲幅度和農作物實際播種面積,及時增加補貼。按照目標清晰、簡便高效、有利於鼓勵糧食生產的要求,完善農業補貼辦法。根據新增農業補貼的實際情況,逐步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種糧補貼力度。 另外還有個直補政策的實施具體辦法: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05年《關於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的意見》 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2004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以下簡稱糧食直補)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糧食直補機制已初步確立。各地認真貫徹糧食直補政策,措施得力,效果較好。為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推動糧食直補政策的深入貫徹和落實,現就進一步完善糧食直補政策,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的直補機制 (一)堅持糧食直補向產糧大縣、產糧大戶傾斜的原則。省級政府依據當地糧食生產的實際情況,對種糧農民給予直接補貼。 (二)省級政府對當地的主要糧食生產品種進行直接補貼,具體補貼品種及補貼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2004年補貼標准過低、農民意見較大的地區,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補貼資金專項解決這個問題。新增資金的分配,必須用在標准確實過低的產糧大縣和產糧大戶身上,不搞平均分配。 (三)對種糧農戶的補貼方式,糧食主產省、自治區(指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則上按種糧農戶的實際種植面積補貼,如採取其他補貼方式,也要剔除不種糧因素,盡可能做到與種植面積接近;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當地實際選擇切實可行的補貼方式;具體補貼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四)糧食直補資金的兌付方式,可以採取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實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農戶發放儲蓄存摺或儲蓄卡。兌現直接補貼可以與農民繳納農業稅同步進行,但要分開操作,繳歸繳、補歸補,不許採取直接抵扣農業稅的辦法,也嚴禁抵扣其他任何稅費。具體兌現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結合農民意願自行確定。 (五)當年的糧食直補資金盡可能在播種後3個月內一次性全部兌現到農戶,最遲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兌付完畢。具體兌付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六)糧食主產省、自治區必須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對種糧農民(包括主產糧食的國有農場的種糧職工)直接補貼;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比照糧食主產省、自治區的做法,對糧食主產縣(市)的種糧農民(包括主產糧食的國有農場的種糧職工)實行直接補貼,具體實施范圍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二、糧食直補的資金安排、籌措與撥付 (七)保持糧食直補資金規模的相對穩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安排的糧食直補資金,不得低於2004年的直補資金額度,有條件的省份,可以適當增加,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確保農民已得的實惠不減少。 (八)糧食直補資金,從現行中央對省級政府包乾的糧食風險基金中優先安排。 13個糧食主產省、自治區,糧食風險基金暫時騰不出來,糧食直補資金不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申請,由中央財政根據其糧食風險基金缺口情況給予借款支持,所借資金3年後逐步歸還。 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糧食直補後,糧食風險基金不足的,由省級人民政府自籌資金解決。 (九)需中央財政借款支持的糧食主產省、自治區,必須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請,中央財政在審核後,在3月底之前將借款資金撥付到省級糧食風險基金專戶。 (十)省級財政部門要將糧食直補資金與糧食風險基金的其他開支分開,單獨測算補貼額度,單獨撥付資金。 三、對糧食直補資金的監管 (十一)糧食直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直補資金通過省、市、縣(市)級財政部門在同級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進行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在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下單設糧食直補資金專賬,對直補資金進行單獨核算。縣以下沒有農業發展銀行的,有關部門要在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開設糧食直補資金專戶。要確保糧食直補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十二)要健全糧食直補財務公開制度。糧食直補資金的兌付,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每個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准、補貼金額都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十三)要健全糧食直補基礎檔案管理工作,糧食直補的有關資料,要分類歸檔,嚴格管理。 (十四)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直補資金的監管,確保直補資金及時兌付到種糧農民手中,禁止集體代領。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現象的發生。 四、堅持糧食省長負責制,積極穩妥地推進糧食直補工作 (十五)實行糧食直補,直接關繫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省級政府要對本地糧食補貼方式改革全面負責,實行嚴格的糧食省長(主席、市長)負責制。省級政府要責成省級財政部門牽頭,由財政、發展改革(計劃)、農業、物價、糧食等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組成糧食直補工作小組,分工協作,共同落實糧食直補工作。 (十六)省級政府要結合當地的實際,認真細致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保證糧食直補工作的順利實施。具體實施方案要報財政部備案。 (十七)為做好糧食直補工作,與直補相關的工作經費,如宣傳費、資料費、紙張印刷費、核實種糧面積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經費,原則上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安排有困難的,在從緊控制的前提下,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具體列支金額由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財政部核定。 (十八)省級政府要負責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直補所需資金及時籌措到位。糧食風險基金中的地方配套資金應根據直補需要提前到位。 (十九)省級政府要採取切實措施,保證將糧食直補資金及時足額地兌現到農民手中。 (二十)此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以前政策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此文為准。 法律條文並沒有,因為這只是政府行政政策層面的,而不是法律制度層面的,屬於國務院及其各部委法定行政職權的一部分。因此只需要國務院進行統籌安排規定,無需涉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來制定法律。

『陸』 種糧補貼政策2021

(一)2021國家農業補貼項目一:直接補貼
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按照「總體穩定、審慎探索、精準有效」的原則,認真執行《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規定。同時,按照《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要求,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鉤的有效機制,加大耕地使用情況的核實力度,做到享受補貼農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切實推動「藏糧於地」戰略部署,遏制耕地「非農化」。
2.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的部署要求,創新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重點補貼以下幾個方面:(2.1)優先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2.2)科學測算確定補貼額,將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的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至35%。(2.3)降低輪式拖拉機等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以及技術相對落後的補貼機具品目或檔次補貼額,確保到2023年將其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並將部分低價值機具退出補貼范圍。(2.4)全面推行限時辦理,將補貼申請受理與核驗、補貼資金兌付的工作時限分別壓縮至15個工作日以內。
(二)2021國家農業補貼項目二:農業綠色發展補貼
1.農機深松整地補貼深松整地作業一般要求達到25厘米以上。每畝作業補助原則上不超過30元,具體補助標准和作業周期由各地因地制宜確定。充分利用信息化監測手段保證深松作業質量,提高監管工作效率。2.三品一標補貼(2.1)蘋果茶創建工程只要露地基地的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就可以向農業局申報,而設施基地的面積條件達到200畝以上也可以向農業局申報。一般會拿到50萬的補貼。(2.2)三品一標認證建立無公害農業化生產的有2萬獎勵,而綠色食品的標准有3萬元獎勵,達到有機食品標準的補貼4萬元,而農產品的地理標志會給補貼4萬元。還將繼續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從鄉土專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種養能手中招募特聘農技員。
(三)2021國家農業補貼項目三:養殖補貼1.養羊、牛補貼在主要草原牧區省份對項目區內使用良種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肉牛養殖場(小區、戶),以及存欄能繁母羊30隻以上、氂牛能繁母牛25頭以上的養殖戶進行適當補助,支持牧區畜牧良種推廣。2.養豬補貼在生豬大縣對使用良種豬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生豬養殖場(戶)進行適當補助,加快生豬品種改良。
(四)2021國家農業補貼項目四:新型農業補貼1.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補貼按照不超過建設設施總造價的30%進行補貼,832個脫貧縣放寬至40%,單個主體(不含農墾農場、中國融通農業發展集團)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具體補貼標准由地方制定;對每個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整縣推進試點縣給予重點補獎。2.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農業服務專業戶和服務類企業面向小農戶開展社會化服務,重點解決小農戶在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中關鍵和薄弱環節的機械化、專業化服務需求。加大對南方早稻主產省、丘陵地區發展糧食生產等社會化服務支持力度。堅持市場化手段,通過以獎代補、作業補貼等多種方式,支持各類服務主體集中連片開展統防統治、代耕代種代收等機械化、專業化社會化服務。3.擴大農業信貸擔保規模強化中央財政補獎政策性導向,提高中央財政補獎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推動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路向市縣延伸,逐步實現重點縣網點和業務全覆蓋。持續擴大在保貸款余額和在保項目數量,加強對農業信貸擔保放大倍數的量化考核。

『柒』 中央出的糧食直補政策是哪一年出台的 哪一年開始執行的

2000年提出糧食直補的政策構想,到2004年全國實施,

相關內容介紹:

醞釀階段

從2000年下半年開始,財政部開始醞釀研究糧食直補方案。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

2001年3月24日,財政部向國務院報送了《關於完善糧改政策的建議》,提出了改革糧食補貼方式、實行對農民直補的初步設想,建議「完善糧改政策」、「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建立「一個簡便的、農民看得見好處的,直接對農民的調控手段」。

試點階段

2001年國務院28號文件同意進行糧食直補試點。在財政部統一部署和指導下,2002年,安徽、吉林、湖南、湖北、河南、遼寧、內蒙古、江西、河北等糧食主產區進行了糧食補貼方式改革試點,對不同的補貼方式,

選擇不同的縣區進行試點。2003年,安徽省在總結天長、來安兩縣(市)的試點經驗基礎上,在全省范圍內進行試點。改革試點得到國務院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社會的關注,也為後期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可以說,沒有改革試點,直接全面實施糧食直補,當時很難被社會接受,也難以順利開展。改革試點為後期改革的順利進行奠定了堅實基礎。

推廣階段

2003年10月28日,國務院召開的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決定,從2004年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糧食直補,要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不少於100億元的資金,主要用於對主產區種糧農民的補貼。2004年3月23日,在國務院召開的全國農業及糧食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對糧食直補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盡可能在春播之前兌現部分補貼資金,全部補貼資金要在上半年基本兌現到農戶」的直補工作任務,糧食直補工作全面推廣開來。

(7)糧食直補資金擔保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糧食直補,全稱糧食直接補貼,是為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和增加農民收入,國家財政按一定的補貼標准和糧食實際種植面積,對農戶直接給予的補貼。

最新政策

1、2016年起,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從農資綜合補貼中調整20%的資金,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於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重點用於支持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將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並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2、用於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其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3、補貼依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以哪一種類型面積或哪幾種類型面積,由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

4、補貼標准由地方根據補貼資金總量和確定的補貼依據綜合測算確定。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再給予補貼。

5、鼓勵各地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引導農民綜合採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減少化肥農葯用量、施用有機肥等措施,切實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

『捌』 國家關於農村土地糧補和地補政策

2015年國家深化農村改革、支持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種糧直補政策

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給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5年種糧直補資金151億元。

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071億元。

3、良種補貼政策

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

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准。

5、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標准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1萬元不等,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或收割行數)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8萬元不等。

6、新增補貼向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產區傾斜政策

國家將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實行新增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傾斜政策。

7、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2014 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價幅度為5、4%;2014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別提高3元、3元和5元,提價幅度分別為2、3%、2、2%和 3、3%。2015年,繼續執玉米、油菜籽、食糖臨時收儲政策。

8、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

常規產糧大縣獎勵標准為500-8000萬元,獎勵資金作為一般性轉移支付,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使用,超級產糧大縣獎勵資金用於扶持糧食生產和產業發展。在獎勵產糧大縣的同時,中央財政對13個糧食主產區的前5位超級產糧大省給予重點獎勵,其餘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用於支持本省糧食生產和產業發展。

油菜籽增加獎勵系數20%,大豆已納入產糧大縣獎勵的繼續予以獎勵;入圍縣享受獎勵資金不得低於100萬元,獎勵資金全部用於扶持油料生產和產業發展。

9、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

10、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

2015年,啟動東北和內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

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政策

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60、5億元,在主產省實現了小麥「一噴三防」全覆蓋。

12、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0億元,在全國建設12500個萬畝示範片,並選擇5個市(地)、81個縣(市)、600個鄉(鎮)開展整建制推進高產創建試點。2015年,國家將繼續安排2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和整建制推進試點,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糧食增產模式攻關,集成推廣區域性、標准化高產高效技術模式,輻射帶動區域均衡增產。

13、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支持政策

2015年,繼續推進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工作,並已按照2013年資金規模的70%撥付地方。

14、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測土配方施肥專項資金7億元。2015年,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面積達到14億畝;糧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積達到7億畝以上;免費為1、9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指導服務,力爭實現示範區畝均節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機質提升補助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8億元,繼續在適宜地區推廣秸稈還田腐熟技術、綠肥種植技術和大豆接種根瘤菌技術,同時,重點在南方水稻產區開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在北方糧食產區開展增施有機肥、鹽鹼地嚴重地區開展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

16、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支持政策

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委繼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強化項目支持。二是推動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三是優化種業發展環境。

17、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政策

經國家發改委批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正式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總投資4985萬元,專項用於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開發。

18、農業標准化生產支持政策

中央財政繼續安排2340萬財政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在全國范圍內,依託「三園兩場」、「三品一標」集中度高的縣(區)創建農業標准化示範縣44個。

1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20、畜牧標准化規模養殖扶持政策

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范圍內支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污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5年國家將繼續支持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

21、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施動物防疫補助政策。

22、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2015年,國家將繼續在13省(區)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23、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

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支持高產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一個單元,一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重點用於推行苜蓿良種化、應用標准化生產技術、改善生產條件和加強苜蓿質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將繼續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

24、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5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

25、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2013年落實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產轉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億元,其中用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萬元,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9400萬元。2015年該項目將繼續實施。

26、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開始,中央對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給予補助,無房戶、D級危房戶和臨時房戶戶均補助2萬元,C級危房戶和既有房屋不屬於危房但住房面積狹小戶戶均補助7500元。2015年國家將繼續實施這一政策。`

27、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政策

中央投資按每艘船總投資的30%上限補助,且原則上不超過漁船投資補助上限。2015年該項目將繼續實施。

28、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政策

對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示範區給予1000萬元左右的獎勵。力爭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今年對示範區建設的貸款余額不低於300億元。

29、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政策

2015年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以啟動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試驗項目、組織召開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交流會、完成改革試驗項目中期評估三大工作為重點。

30、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將繼續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標准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

31、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對目錄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與目錄范圍外的其他農產品混裝,且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執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32、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繼續對鮮活農產品實施從生產到消費的全環節低稅收政策,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5年國家將繼續實行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33、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發展戶用沼氣和規模化沼氣。

34、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政策

規劃中的農業環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開展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

二是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開展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開展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實行退耕。

五是開展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治理。

六是開展東北黑土地保護。七是開展濕地恢復與保護。

35、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政策

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規模化畜禽養殖區和居民生活區的科學分離,引導養殖業規模化發展,支持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治理與利用。引導農民開展秸稈還田和秸稈養畜,支持秸稈能源化利用設施建設。

36、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政策

2015年,農業部將進一步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使試點縣規模達到300個,新增200個試點縣,每個縣選擇2-3個主導產業,重點面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中的帶頭人、骨幹農民。

37、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6億元,基本覆蓋全國農業縣。

38、陽光工程政策

2015年,國家將繼續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以提升綜合素質和生產經營技能為主要目標,對務農農民免費開展專項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系統培訓。

39、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託培訓基地舉辦117期示範培訓班,通過專家講課、參觀考察、經驗交流等方式,培訓87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3000名大學生村官。選拔50名左右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每人給予5萬元的資金資助。

40、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二是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三是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在農村的合法權益。

41、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政策

2015 年,國家將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選擇部分地區進行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國家將推進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這些組織必須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堅持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國家還將進一步完善對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管理體制,明確地方政府的監管職責,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42、農業保險支持政策

對於種植業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單位補貼65%,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對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保險,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50%,對東部地區補貼40%,對中央單位補貼8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對於公益林保險,中央財政補貼5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補貼90%,地方財政至少補貼40%;對於商品林保險,中央財政補貼3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補貼55%,地方財政至少補貼25%。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覆蓋全國,地方可自主開展相關險種。

43、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

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是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設項目進行獎勵或者補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政策

推動落實涉農建設項目、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貸支持、抵押擔保、農業保險、設施用地等相關政策,幫助解決家庭農場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5、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政策

2015年,除繼續實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農業部將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選擇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帶動能力強、信用記錄好的合作社,按照限於成員內部、用於產業發展、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風險可掌控的原則,穩妥開展信用合作試點。

46、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政策

對有條件的地方,可對流轉土地給予獎補。

47、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政策

明確政府購買社會化服務的具體內容、衡量標准和運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資質的經營性服務組織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的具體政策措施。

48、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選擇三個省作為整省推進試點,其他省(區、市)至少選擇1個整縣推進試點。

49、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政策

根據1號文件的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將深入研究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主體地位、產權交易、股權的有償退出和抵押、擔保、繼承等重大問題。

50、農村、農墾危房改造政策

2015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60萬戶左右。擬按照東、中、西部墾區每戶補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標准,改造農墾危房24萬戶;同時按照中央投資每戶1200元的補助標准,支持建設農墾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2015年的征地補償標准

征地補償

1、徵收耕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房屋地上物補償標准

1、房屋補償標准

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准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牆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

徵佔林木補償標准

1、林木補償標准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後林木補償標准

一般林木

幼齡林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果樹補償標准

1、蘋果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1、低壓線路改移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

2、高壓線路改移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

3、高壓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

4、高壓線路加高: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

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1、電話線路

木桿平均每根1000-20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500-3000元。

2、架空光纜

木桿平均每根5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000元;

光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

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採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乾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准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准;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後按補償標准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每公里補償4萬元

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准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准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每公里補償12萬元。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於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高速公路佔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一、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苗圃地面積補償倍數

註:補償系數=臨時佔地為每年2.5--5倍;永久佔用為10--25倍。

二、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

三、集體其它林地永久佔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佔地補償費=所在鄉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林地面積補償倍數

四、集體其它林地臨時佔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佔地補償費=所在鄉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林地面積補償倍數(佔用期一年為1.5-3倍,

佔用期二年為5倍)

對拆遷特困戶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由拆遷人按以下規定給予照顧:

1、對拆遷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其拆遷貨幣補償款低於5.5萬元的,按5.5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2、對拆遷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中的殘疾人,其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標明殘疾標准

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的和標明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萬元照顧。

對於特殊情況參照有關規定,依照現行當地物價市場,由省市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

經濟建設是民生工程,要徵得人民理解與支持,掀起全民建設家園的氛圍,不得強制進行,若有對群眾有威脅,恐嚇甚者暴力行為,直接追究負責官員責任。

『玖』 2021現在直補可以貸款嗎

現在直補是可以貸款的。

操作的流程為:農戶申請,貸前調查,價值評估,核定額度,審查審批,質押登記,簽訂合同,貸款發放。

直補可以在農業銀行貸款的,是不允許直接扣貸款的,金融機構要先通知貸款人要進行收貸後,無不良記錄。
不能依法出質轉讓的,現在網貸貸款也是可以的,均有申請直補資金擔保貸款的資格。一般是農發行,這不是哪個銀行,這是一個貸款國家扶持農業的政策性補貼,銀行信用記錄大概會保存15年的,一旦上投地畝數以後。網路知道

『拾』 農業補貼政策2021標准

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補貼對象: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補貼形式:通過「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兌現到戶。
2、農機購置補貼
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原則上測算比例不超過30%。
3、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和稻穀補貼
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有關稻穀主產省份繼續實施稻穀補貼政策。
4、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補貼范圍:水稻、小麥、玉米、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森林、青稞、氂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膠,以及水稻、小麥、玉米制種。
補貼地區:內蒙古、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等6個省(自治區)。
保費補貼:在地方財政自主開展、自願承擔一定補貼比例基礎上,中央財政給予保費補貼支持。
5、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補貼
補貼方式:先建後補、以獎代補。
補貼地區:河北、山西等16個省份。
補貼標准:補助採取「雙限」,補貼比例上限不超過倉儲保鮮設施造價的30%(湖北省和貧困地區放寬至50%),單個主體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具體定額補貼標准由地方制定。
6、漁業發展與船舶報廢拆解更新補助
支持漁民減船轉產和人工魚礁建設,支持深水網箱推廣、漁港航標等公共基礎設施。
7、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
補償方式:一次性補助與過渡期補助相結合,一次性補助直接發放到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過渡期補助由各地統籌用於與禁捕直接相關的工作。
補償范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區域。
8、產糧大縣獎勵
獎勵對象:常規產糧大縣、超級產糧大縣、產油大縣、商品糧大省、制種大縣。
獎勵方式:常規產糧大縣獎勵資金作為財力補助,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其他獎勵資金按照有關規定用於扶持糧油產業發展。
9、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
獎勵范圍: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牛羊調出大縣獎勵和省級統籌獎勵資金。
獎勵方式: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和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於支持本縣生豬(牛羊)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省級統籌獎勵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於支持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生豬(牛羊)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
10、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
獎勵地區:內蒙古、四川、雲南、西藏、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8個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獎勵方式: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在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和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實施「一攬子」政策。
11、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先進縣激勵
中央財政在分配年度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時,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明顯的縣予以激勵支持。
12、土地流轉補貼
近些年,國家提倡土地流轉,還劃撥專項資金進行補貼。對於大型種植農戶來說,每年都可領取一筆資金!
注意的是,領取這筆補貼要主要得符合這個資格:具有穩定的土地流轉關系,土地流轉期限在3年以上,單宗土地流轉面積在1000畝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積300畝以上)。還有一些附帶資格,因為每個地方可能存在不同,農民可以咨詢村委會。
13、農村低收入補貼
隨著扶貧工作的深入,我國貧困人口數量已經大幅下降,不過針對低於低保標準的農村困難群眾,國家會發放補貼。
14、農業支持保護補貼
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是將以前的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這三項補貼合並而來的,目的是促進糧食生產和農民增收、推動農業農村發展。
15、返鄉農民創業補貼
在「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的良好風氣帶領下,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返鄉創業,而國家也出台了補貼措施和政策傾斜措施。
16、農村危房補貼
根據《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規定,將有一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用於符合條件對象的危房改造、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農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農村困難群眾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具體的補貼資金每個地方也都不同,農民可以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法律依據】
《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用於耕地地力保護的資金,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用於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資金,補貼對象為糧食適度規模生產經營者,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和新型服務主體傾斜。對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的支持資金統籌用於資本注入、擔保費用補助、風險補償等方面。
第六條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以綠色生態為導向。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不予補貼的耕地認定標准和程序由各省級財政部門聯合農業部門確定。
鼓勵採取多種措施,創新方式方法,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引導農民綜合採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減少化肥農葯用量、施用有機肥等措施,切實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
第七條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具體補貼標准、補貼依據和補貼方式等由各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確保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用於耕地地力保護的資金,可與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掛鉤。
用於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資金,可採取貸款貼息、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等方式支持多種形式的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近幾年重點用於支持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鼓勵按照因地制宜、簡便易行、效率與公平兼顧的原則,創新適度規模經營的支持方式。對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的資本注入規模和節奏要根據擔保業務運營情況合理確定;對新型經營主體貸款貼息不超過貸款利息的50%;對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應採取「先服務後補助」、提供物化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不鼓勵對新型經營主體實行現金直補。單戶補貼要設置合理的補貼規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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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糧食直補資金擔保貸款政策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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