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人死亡後,銀行貸款誰來還
法律分析:借款人死亡後,銀行貸款應該由繼承人來還,如果有配偶,則應該配偶來完成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2. 銀行貸款人死亡誰來還款
貸款人死亡的欠款由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法律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應該由繼承人來還貸款,如果有配偶,則應該配偶來完成還款義務。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責任。借款人的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3. 人死了小額貸款要還嗎
小額貸款人死了,只要還有繼承人,由繼承人負責償還。
4. 貸款人死亡誰來還款
貸款人死亡,其繼承人繼承了貸款人遺產的由繼承人償還貸款,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5. 人過世後小額貸款由誰還
當事人死了,將會由直系親屬或繼承人償還貸款。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債務人的遺產足夠償還,債款仍然可以要回來的。
6. 貸款的人死了誰還錢
法律分析:借款人死亡之後,如果其辦理的貸款有擔保人的話,將有擔保人承擔相應擔保責任,代為償還貸款。
要是沒有擔保人,那作為借款人的繼承人就需要去償還貸款,不過是在遺產實際價值內償還。也就是說,超出實際價值的債務,繼承人無需承擔還款責任。當然,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而若是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那也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還有,大家需要注意,如果借款人是已婚人士,貸款是婚姻存續期間申辦的,且貸款資金用於家庭支出的話,那生存的配偶就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而如果的抵押貸款,一般會對抵押物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來抵償貸款。要是借款人無任何財產、沒有親屬,那該筆貸款估計就會被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做壞賬處理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7. 人過世了,小額貸款該由誰還
人死就不會跟你發生任何的債務關系了。現在債務沒有轉讓和繼承的。所以不用擔心的。如果有人騷擾你,是可以去起訴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