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擔保人多久解除擔保關系
法律分析:
公積金貸款擔保關系的解除時間有兩種情況:
1、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一年,並且期間沒有逾期過,那麼就可以申請解除擔保關系。如果有逾期,那麼就不能解除擔保關系,只能更換新的擔保人。另外,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公積金中心也是不會同意解除擔保關系的。
2、公積金貸款結清以後,擔保關系就會自動解除。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積金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自然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衍生問題:
公積金斷交有什麼影響?
公積金斷交僅僅對已經存在公積金貸款者或者准備申請公積金貸款者存在影響,其他則無直接影響。
如果員工已經申請公積金貸款,而且長期斷交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將剩餘貸款按照商業貸款的利率計算。
如果是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者,需要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並且在申請時處於繳納狀態。
② 公積金擔保人多久解除擔保關系
公積金貸款擔保關系的解除時間有兩種情況:
1、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一年,並且期間沒有逾期過,那麼就可以申請解除擔保關系。如果有逾期,那麼就不能解除擔保關系,只能更換新的擔保人。另外,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公積金中心也是不會同意解除擔保關系的。
2、公積金貸款結清以後,擔保關系就會自動解除。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③ 貸款擔保期限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關於擔保期限,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期限是: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由此可見,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你有權向擔保人主張你的權利。但若超過六個月,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④ 貸款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有效期是多久
擔保人的擔保期是沒有固定期限的,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根據貸款人完成所有貸款金額後結束擔保。
⑤ 公積金擔保人多久解除擔保關系
公積金貸款擔保關系的解除時間有兩種情況:
1、公積金貸款正常還款一年,並且期間沒有逾期過,那麼就可以申請解除擔保關系。如果有逾期,那麼就不能解除擔保關系,只能更換新的擔保人。另外,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公積金中心也是不會同意解除擔保關系的。
2、公積金貸款結清以後,擔保關系就會自動解除。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⑥ 喂同事做公積金貸款的擔保行為後,需間隔多久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沒有時間間隔。
申請公積金貸款,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積金賬戶里都有6個月及以上的繳存余額,則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沒有時間間隔,還清後可馬上申請。如余額不足6個月的繳存額,則需等公積金賬戶余額滿6個月繳存額時再申請。
公積金一般指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⑦ 公積金貸款可以隨便貸幾年嗎
房齡+貸款年限不超30年,年齡+貸款年限不超60歲(男),55歲(女)。
⑧ 銀行貸款擔保有效期是幾年
銀行貸款擔保有效期是六個月。
關於擔保人的擔保期,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關於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拓展資料】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
一、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二、擔保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擔保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擔保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四、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五、一般保證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六、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七、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
⑨ 銀行貸款擔保有效期是幾年
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的期限一般依據合同而定,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1.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簽訂
一般來說,簽訂不動產抵押合同要經過審查、估價等程序。抵押物的審查可分為三個方面:抵押人主體資格審查、抵押物權屬審查、抵押物的價值審查。如何確定抵押物不動產抵押的價值,是簽訂抵押合同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同題,如果抵押物價值小於或等於所擔保債權的數額,在處分抵押物時,抵押權人就可能不夠清償。
因此,抵押財產的准確評估直接關繫到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評估過高則可能損害抵押權人利益,過低則可能損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財產的評估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因為抵押物的價值是變動的,如以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則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貶值而影響原有價值。因此,應由評估機構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估,而不能~方單獨認定。確定了抵押財產價值,還要確定抵押率。確定抵押率通常考慮的因素包括:所擔保債權、抵押物在擔保期限內的折舊、實現抵押權所需的費用及其他支出、稅收等。
2.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登記
不動產抵押合同何時生效,(擔保法)實施之前有三種規定。一種規定自簽訂之日生效,一種規定為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還一種規定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擔保法)參照國際通行作法,規定以房地產為抵押標的物的抵押台同「自登記之日生效:同時《擔保法>對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其他附著物的抵押登記部門作了規定。但對登記期限登記費用等並未規定。實踐中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限大都是半年或者一年,這樣,使得抵押人要不斷辦理延續登記手續和再次交納登記費用,影響了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