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的法人在企業抵押貸款時銀行要求法人以個人的身份擔保並簽定擔保協議是否合理、合法
銀行這么做,主要是考慮現在很多公司的財產財物包括會計管理,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沒有嚴格分開,這也是現在社會上的普遍現象。為了防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侵吞或者掏空公司財產,才有這樣的要求。,既然是協議,那就是基於雙方認可的條款,要是你對這樣的條款不同意,完全可以不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也不從這家銀行貸款,另找別的銀行去談貸款就是了,其實銀行這么多,如果你真的有抵押物,或者企業經營的很好,我想會有很多企業願意貸款給你的。
『貳』 老闆讓我做公司法人,但他用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然後是掛到公司名下,還不上款我有風險么,我佔20%股權!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你只以投入公司的資產對公司承擔責任。只要你全額出資,以後不會承擔責任,由公司承擔。
『叄』 假如我是企業法人,以自己的企業做擔保為別人貸款,現在那人破產了,還不上,我應該承擔怎麼樣的責任
以自己的企業做擔保為別人貸款,現在那人破產了還不上,應該全部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而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後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 比如:自願簽訂協議,共同出資和經營,共負盈虧和風險,對外負無限連帶責任的聯 合;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對債權承擔連帶責任;因委託書授權不明,被代理人應向第三人負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租賃合同約定由房客支付物業費,物業公司可直接向房客收取,但業主要承擔連帶責任;司機肇事,車主承擔連帶責任;簡言之,連帶責任是按份責任的對稱。它是指兩個以上的債務人,共同負責履行清償同一債務的行為。
因此,擔保貸款,需要承擔為別人擔保貸款而貸款人破產導致需替為還款的風險。
『肆』 關於老闆讓我做公司法人代表
1、如果正常經營,讓你做法人代表,哪怕虧損、破產,都是公司的來承擔,因為公司是獨立承擔責任,且是有限的責任;
2、但這樣做肯定是超范圍進行,可能導致工商部門罰款,甚至會被人告詐騙,那麼你明知這種情形,就成共同犯罪了。
『伍』 公司擔保貸款法人要負什麼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承諾履行一定義務,該義務應該由其所在公司承擔,而不是由該個人承擔。
所以,企業的貸款由企業來償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個人是不承擔償還責任,當然前提是企業沒有虛假出資、抽逃資金、轉移資產等違法行為,而且法人代表沒有進行個人擔保,否則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
信貸公司法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和其他公司的法人所要承受的風險沒什麼大的不同,其實法人代表的風險更多的是來自於自身的行為,如果法人代表自身做出了違背法律的行為,那自然而然地就會受到法律的懲處,而且說不定還會帶累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陸』 企業老總要另外注冊公司,要我當法人代表用我的名字去貸款,就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呢請各位高人指點
千萬不能同意,如果貸款還不上,將來銀行會起訴你,被發現是合夥欺騙銀行,會被按金融詐騙罪起訴的。
這道理其實你也明白,就是不好拒絕老闆。你要做好拒絕老闆後不能再此混下去的准備。
如果你實在沒辦法,答應他也可以,但可以在聯系銀行時,私下跟銀行說明情況,並且要求銀行保密。銀行會重新考慮,可能以其他理由拒絕貸款。
『柒』 老總用我的名作為公司法人代表,老總貸款,讓我做擔保人,沒有能力還貸,我會負責
公司借款由公司的資產承擔償還責任,公司法人並不承擔償還責任。但是你作為擔保人,需要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時候,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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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捌』 公司規模擴張,老闆讓我給他貸款,他給我做擔保人,該同意嗎
哈哈,居然有這么狡猾的老闆!答案是千萬不要答應。我見過不少這樣的老闆,也判過不少這樣的被坑的員工,這種貸款對員工的坑真心大。
老闆為什麼不自己貸款呢?難道作為老闆的他,比你的信用還差嗎?他不怕這筆錢被你吞了嗎?這裡面的問題你想想就知道不對勁。那他為什麼還要找你貸款給他,而不是他自己去銀行貸款呢?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他貸了很多款,已經達到上限,現在各家銀行已經不給他放貸了。
換句話說,作為風控機制完善的銀行,都不敢給他貸款了,而他找你借款,你沒有任何風控能力,你去貸款借給他不是肉包子打狗嗎?
『玖』 公司規模擴張,老闆讓我給他貸款,他給我做擔保人,你覺得該同意嗎
公司擴張時,老闆要求做擔保。既然是成年人,就要有成年人的責任,想想成年人的責任,想想自己的家庭,考慮一下做擔保給別人帶來的後果和最壞的影響,畢竟成年人不是小孩子了!所以,在做擔保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到自己的利益。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要求是什麼?擔保人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65歲之間。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有能力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最重要的是,當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將為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我弟弟今年24歲,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目前沒有債務。他有良好的信用信息,所以他可以為我父親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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