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用自己房子幫朋友抵押貸款他擔保現在他詐騙罪潛逃我的房子還可以要回來嗎
肯定是沒法要回來了。
你用自己的房子幫助朋友擔保抵押貸款,也就視為你將自己的房子所有權借了出去。
現在他跑了,房子會被銀行收回。
你只能找你朋友要回房子,而不能找銀行,這是你們兩人之間的關系。
就跟你將車子借給朋友,朋友將車子賣掉了,買主可不會理會這車子是你借出的。
『貳』 被騙房產過戶,罪犯判詐騙罪,房子已被抵押,怎樣做才能減少損失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後,建議另行訴訟房屋買賣無效。
『叄』 詐騙坐牢,名下貸款房子怎麼辦
詐騙坐牢的話,如果沒有償還能力的話,名下的貸款房子就會被拍賣,如果自己不同意,也是會被拍賣的,因為根本沒有錢來償還這些詐騙的金額
『肆』 騙取貸款罪的公訴案件可以撤銷嗎
不一定。
司法《解釋》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在宣告判決前,人民檢察院要求撤回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撤回起訴的理由,並作出是否准許的裁定。」根據此規定,檢察機關撤回起訴的時間應限制在一審判決宣告前,而且應當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訴要求,法院在審查後應作出是否准許撤回起訴的書面裁定。但在司法實踐中,由於法院不願出現因無罪判決致檢察機關抗訴,上級法院可能改判的風險,大部分撤訴案件是法院經過開庭審判認為案件可能判決無罪,書面建議檢察機關撤回起訴。
撤回起訴情況:檢察機關認為自己提起公訴有錯誤時,為節省訴訟資源,維護當事人權益,體現檢察機關公正形象,可以以書面形式主動提出撤回起訴要求。法院在審查後認為可以准許檢察機關撤回起訴的,應作出准許撤回起訴的書面裁定。
檢察機關在撤回起訴前,重大犯罪案件和有被害人的犯罪案件,一般應事先得到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的准許。因為,有些情況下,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後,可能還要作出不起訴決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被害人不服不起訴決定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
《規則》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上一級人民檢察院認為不起訴決定錯誤的,可以撤銷不起訴決定,下級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但此前,法院已作出了准許撤回起訴的裁定。提起公訴的檢察院執行上級檢察院決定要重新提起公訴,而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如果沒有新的事實、證據,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這可能使提起公訴的檢察院處於無所適從的境地。此外,為避免損害當事人的權益,出現復雜的訴訟情況,檢察機關在撤回起訴前,應當聽取被告人、被害人、辯護人、委託代理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
《規則》第三百五十三條規定:「撤回起訴後,沒有新的事實或者新的證據,不得再行起訴。」《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人民檢察院撤訴的案件,沒有新的事實、證據,人民檢察院重新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撤回起訴後的案件處理:除因案件管轄撤回起訴的案件外,案件撤回起訴後,為維護當事人權益,在對案件作出最終處理前,應先行解除強制措施。被告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對凍結、扣押的被告人財物應當解除扣押、凍結;並應對案件迅速作出處理,一般應當由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需要抓獲在逃的同案嫌疑人獲取新的證據,可以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繼續偵查。
『伍』 我的房子抵押給別人了,如何解除抵押
法律分析:房屋抵押給私人的,主債務消滅後,抵押人可以等債務消滅的證明申請解除房屋抵押登記。對抵押合同辦理登記是有利於債權人的,一是可以通過登記部門對抵押物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復抵押;三是還可以取到證明作用。因而應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簽訂日與生效日的關系。以往合同簽訂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則不然,法律規定抵押合同登記日為生效日,因此,簽訂合同時,要考慮合同簽訂後還有一個登記過程,合同上提供貸款日期,一定不能早於合同登記之日,否則就會出現貸款之日早於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話。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一)主債權消滅;(二)抵押權已經實現;(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陸』 房子抵押可以提前解除嗎
法律分析:房子抵押可以提前解除,但是先要查看貸款合同中有關提前還貸的要求,有的銀行提前還貸是要交一定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二十三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 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 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 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 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柒』 房產過戶騙取貸款怎麼處理
房產過戶騙取貸款的,應這樣處理:構成貸款詐騙罪的,一般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捌』 開發商以他人名義,將我的房子預抵押給銀行,被判決騙取貸款罪,我的房子怎麼處
『玖』 我被騙房子去抵押貸款,怎樣處理
沒有你本人的親自簽名和身份證,銀行是根本不可能接受抵押的。因為辦理抵押前銀行會到房管局查檔,不是本人產權的話辦不了抵押。
是抵押給什麼貸款公司嗎?這樣的話房管局不會有你房產抵押的登記,從法律意義上這種抵押是無效的。
補充:沒抓到就不會結案了。但是你還有那個「鑒定結論」可以利用。這個裁定比較莫名其妙,是什麼裁定?已經起訴過了嗎?裁定書中有沒有認定抵押合同無效?如果無效就應該歸還房產證,「放在銀行」是什麼意思?抵押合同繼續有效?這樣的裁定等於沒有裁定!
建議你咨詢下律師,個人認為是可以起訴的,你的重點是放在合同是否有效,因為假冒簽字已經可以證實,所以合同應該判無效,銀行也沒有理由扣你的房產證。至於是誰假冒、為什麼假冒、騙貸的錢怎麼追回,才是結案後才能搞清的。應該與你無關。個人看法~
還是問問律師吧,比較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