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申請了助學貸款,畢業後一定要到偏遠地區或基層工作3年嗎
不用啊,到邊遠或基層是自己申請的,除非你是定向的
② 關於廣西大學助學貸款申請
廣西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政策問答
1、什麼是廣西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廣西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是指:自2007年起,對畢業後自願到我區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將由國家代為償還。
2、申請代償資助的高校畢業生需具備哪些條件?
(一)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
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優良;
(三)
畢業時自願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五)
經學校評議、推薦。
3、符合條件的廣西高校畢業生,申請代償資助的程序?
(一)
申請代償資助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廣西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申請人在落實有關就業單位後,必須在當年9月30日前向學校遞交《廣西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一式兩份)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
高校收集上述材料後,按《廣西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規定,審查申請資格,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廣西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和《廣西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匯總表》集中報送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批。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在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接受申請資料截止時間為每年10月31日。
4、自治區對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的具體償還辦法是什麼?
自治區對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高校畢業生採取逐年代償資助的辦法,畢業後第一年和第二年各代償助學貸款本息的30%,第三年代償本息的40%,三年代償資助完畢。每人代償資助總額以該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實際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為限。
5、哪些學生可以優先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在我區艱苦地區擔任特設崗位教師的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6、廣西艱苦地區指哪些?
艱苦地區是指我區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的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其具體為:馬山、隆安、天等、龍州、龍勝、融水、三江、忻城、金秀、凌雲、樂業、平果、德保、田林、西林、田東、靖西、那坡、隆林
、天峨、鳳山、南丹、東蘭、環江、羅城、巴馬、都安、大化等28個縣。
7、基層單位是指哪些?
基層單位是指地處艱苦地區縣級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或國有控股中小企業單位。
8、什麼情況下將會被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畢業生必須在艱苦地區工作滿三年以上(在艱苦地區縣域范圍內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期,提前離開艱苦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必須退回國家已代為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重新簽訂的還款計劃書。
對於不退回國家已代為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
③ 助學貸款國家幫還貸的條件
如果是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國家代償,需要是去西部或艱苦邊遠地區從事基層工作滿三年,這個基層要求是單位在縣級以下駐地,此外還要求是應屆畢業生,比如說你是今年畢業的,跟某個單位簽了3年以上的合同,憑借著這份合同可以提出申請。具體的文件你可以去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上查詢一下。有些地區也有可能會出台一些文件,需要去省級教育部門的門戶網站上查詢,一般來講各學校都有部門像學工部或者資助中心專門管這個事,直接問他們就可以。
④ 國家助學貸款學費代償要滿三年才可以嗎或者說滿三年以後再寫申請還能不能享受代償
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只能是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申請(必須中西部基層、艱苦行業工作至少三年),報學校審批,學校通過後報全國資助中心審批,然後代償款會分三年返還你的卡中。滿三年以後肯定不能享受代償了。希望對你有用,如覺得已經解決您的問題,請記得點「滿意答案」哦
⑤ 「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適用人群
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適用人群是定義是有多重限定性描述的:
【限定1】畢業生類別
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限定2】邊遠地區基層單位 3年 國家助學貸款和信用助學貸款
上述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限定3】中西部地區概念
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限定4】基層單位概念
1. 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2. 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立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限定4】品行、學習 服務年限
1. 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2. 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3. 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財政部、教育部文件原文如下:
《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8]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第三條 本辦法中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第四條 本辦法中,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第五條 本辦法中的基層單位是指:
(一)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二)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立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第六條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三)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第七條 每個高校畢業生每學年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6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代償。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
第八條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採取分年度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後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 3年代償完畢。
第九條 按本辦法確定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
第十條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高校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三)高校根據上述材料,按本辦法規定審查申請資格;在每年6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相關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對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高校應在畢業生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並經審查後,最遲於當年12月底前將申請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請材料後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將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當年在職在崗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要建立與就業單位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高校要專門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高校畢業生建立完整准確的檔案,並將高校畢業生在本學段學習期間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情況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人事部門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還應主動了解並定期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通報畢業生的工作情況,以便經辦銀行及時掌握借款學生的動態情況,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貸後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要求其及時向辦理代償的原高校申請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
對於取消學費代償資格的畢業生,高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從當年開始停止對其學費的代償。
對於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改由其本人負責償還餘下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就業單位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給高校,並憑畢業生重新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高校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
對於不及時向高校提出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貨款代償資格申請、不與銀行重新簽定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有關部門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相關資料庫。
第十三條 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經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定後,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將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項目經費編入部門預算。財政部及時將代償資金撥付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財政部撥付的代償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代償資金撥付給高校。高校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代償資金代為償還給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或返還給高校畢業生本人。
第十四條 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代償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五條 對於弄虛作假的高校和高校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國家代償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要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原則,制定吸引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
第十七條 本辦法目公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財教[2006]133號)同時廢止。
⑥ 到中西部基層工作3年大學生學費由國家代償 是每個本科類大學生都可以的嗎
有一定的條件限制,但是基本都可以滿足。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三)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從報名條件中可以看出,對學生的學校沒有作出要求。所以只要是有意願的學生可以主動提出申請。
並且國家對於每個補償學生的學費情況也做出了具體的規定:高校畢業生每學年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6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代償。
有意願到中西部工作的學生可以主動申請。
⑦ 廣西基層服務三年退學費需要什麼條件
在廣西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
根據《廣西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規定,高校畢業生自願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服務滿3年以上的,學費和在校期間發生的國家助學貸款由國家實行代償。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未滿3年服務期,提前離開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取消代償資格。
⑧ 關於助學貸款基層工作還貸問題
好像不行吧,不過在校期間的助學貸款都是在畢業後的十年還請。十年時間還請貸款應該是很輕松的事情。再說了村官的服務期限只有三年。三年當中如果你沒有考上公務員,就要自動離職了!
⑨ 廣西本地畢業生補償政策
法律分析: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到基層就業的,在同一基層單位工作連續滿3年,一次性補償完畢。自畢業當年算起,畢業後的第四年正常申請,畢業後的第五年可以補報,逾期不再受理。
法律依據:《2021年度廣西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基層補償申請指南》 三、補償金額和年限。(一)?每個高校畢業生每學年獲得補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本專科學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8000元(本專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補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8000元(本專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按照每學年8000元(本專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金額實行補償。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按照申請畢業當年所讀最後學歷的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二)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到基層就業的,在同一基層單位工作連續滿3年,一次性補償完畢。自畢業當年算起,畢業後的第四年正常申請,畢業後的第五年可以補報,逾期不再受理。
⑩ 基層工作滿三年退學費流程
大學生到基層工作後滿足服務年限後返還學費。
基層單位是指:(一)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開發區)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二)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基層工作的大學生在服務年限滿了後,會給予返還學費。這是國家的規定,是為了鼓勵更多的大學生下基層工作。有些地方規定是三年,有些地方規定是四年,請學生咨詢當地的部門。讓高校畢業生「沉下去,又上得來」
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廳,大膽改革創新,從去年起,我省省、市、縣三級機關新增招錄公務員的80%員額,定向到鄉鎮或駐鄉鎮的各級派出機構、一線工作部門工作。同時明確,省、市、縣三級機關用人計劃的80%員額,從鄉鎮和具有三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遴選或調配。
還採取市、縣兩級統籌事業單位編制的辦法,結合鄉鎮社會事業缺編及對各類人才的需要,加大招聘和編配、調配的力度,同時,鼓勵上級部門從鄉鎮一級遴選調配優秀人員到本級工作。
【拓展資料】
基層工作3年,助學貸款財政買單
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實施基層工作津貼和基層退休金獎勵制度辦法。從去年起,在鄉鎮行政機關(含事業單位)或村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能享受到基層工作津貼。在基層鄉鎮(不含城關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每月按其基本工資的20%發放基層工作津貼等。同時,對在鄉鎮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類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稱評審予以政策傾斜。
此外,還推行系列利好政策,如,在鄉鎮行政機關(含事業單位)或村工作滿2年及以上且繼續在本縣域內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縣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圍;又如,在鄉鎮行政機關(含事業單位)或村工作時間滿3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其大學期間學費由原畢業院校同級財政實行補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高校畢業生創業,享受6大優惠政策
登記注冊政策:高校畢業生申辦企業可不受出資額限制,申辦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分期到位的原則等。
小額貸款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享受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等。
創業補貼政策:高校畢業生領辦創業項目並帶動就業,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一次性給予5000元創業補貼。
稅收優惠政策:持《貴州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即畢業前一年7月至畢業年7月)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創業培訓政策:高校畢業生可免費參加各高等院校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創業培訓。
項目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創辦項目,可享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政策咨詢、創業孵化等「一條龍」服務。
申報榮譽,同等條件下優先
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取消落戶限制,實行來去自由的戶籍政策;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與國有企業員工一視同仁;高校畢業生從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規定程序申請國家和地方科研項目和經費、申報有關科研成果獎或榮譽稱號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各類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500元的標准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補助。今後考錄或招聘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非公有制企業工作的時間可合並計算為工齡。參加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見習期間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連續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