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房子過戶不需要結清貸款
摘要 根據202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民法典的規定,按揭的房子不需要結清,也可以過戶給其他人了,民法典物權篇第406條第一項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第406條第二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意思就是說,這個抵押權不影響產能的交易,流轉賣房的時候不需要獲取到這個抵押權人同意,但是產權人賣房子的時候呢,必須通知抵押權人這個新的規則
2. 爺爺房產過戶孫子新規2021
法律分析:過戶住房需要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需要業主持有住房時間,超過住房所在地區限售規定。由房產證登記人,共有人,買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以上住房證明,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過戶。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3. 2021年二手房買賣不用結清貸款了嗎
2021年二手房買賣要結清貸款,如果是正常還款,到期也要辦理結清手續才能解除抵押,涉及過戶的,要先結清才能後續辦理貸款
4. 房子貸款沒還清可以過戶嗎
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過戶的,但是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進行轉按揭意味著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
購房者如果因為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購買了便宜的房子,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後,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
5. 2021年新婚姻法中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的房子,一方自願放棄,不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能直接過戶另一方嗎
一方自願放棄,想不還貸款是不可能的。因為你欠的是銀行的錢,也就是你是債務人,銀行是債權人。原來是夫妻兩個人都是債務人,你想把債務轉移到一個人身上,必須銀行同意才行。一般來說銀行不會同意,畢竟兩個人的還款能力要比一個人更強,哪怕有房子做抵押也是一樣,銀行想要錢,不是房子,到時候還不上貸款,收了房子處理起來也很麻煩
6. 2021年房貸未還清可以過戶嗎
貸款沒還清是不可以過戶的,也就是說需要將貸款提前還完之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不過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7. 房產贈與新規2021
相關規定:房產贈與過戶最新政策2021,過戶住房需要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需要業主持有住房時間,超過住房所在地區限售規定。由房產證登記人,共有人,買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以上住房證明,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過戶。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二、贈與的房產已過戶能要回來么
贈與的房產已過戶能要回來么,贈與的房產已過戶,是不能要回來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如果符合撤銷贈與的法定條件,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是可以要回的: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及其近親屬的。
2、受贈人不履行對贈與人扶養義務的。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所附義務的。
事實上,不能僅僅從房屋有沒有過戶來判斷房屋能否要回,有以下幾種具體情況:
1、房屋尚未轉讓辦理過戶登記的,但已經過公證
公證是以法律形式確定贈與合同的效力,客觀上限制了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由於雙方都經過公證,因此不存在贈與人未被考慮或被欺詐強迫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房屋尚未過戶,但已經公證,贈與人無法反悔。
2、捐贈的房屋尚未過戶的
在簽訂贈與合同後,雙方既未辦理過戶登記也沒有進行公證的,贈與人就可以要求歸還房產,因為贈送不動產,在辦理完畢過戶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拓展資料:3、房屋性質特殊的情況
親戚朋友之間的贈與是比較常見的,但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帶有公益性質的贈與,如向地震災區贈送錢款,向希望小學捐贈書本文具等,如果捐的房屋具有道德公益性質,即使房屋尚未過戶,捐贈者也無權要求返還房屋。三、房產贈和買賣哪個劃算
房產贈和買賣哪個劃算,我們可以分為三種情況來分析,如:
1、超2年唯一住房,買賣劃算
按照規定,個人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如果出售自用2年以上的房產,且該套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僅需要繳納1%的契稅;如果該套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68平方米以下,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僅需要繳納1.5%的契稅。
如果是在個人手中滿2年以上的唯一普通住房,稅率僅在1%-1.5%之間,而贈與的稅率是4%不變。稅率的差額為2.5%-3%。可以計算,這種情況下,100萬元的房產,買賣比贈與省2.5萬元到3萬元。
2、超過2年非唯一住房,贈與劃算
如果過戶超過2年非唯一住房,贈與親屬比買賣劃算。按照規定,如果個人手中的住房已滿2年,但不是唯一住房,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率是現在賣房價格和當初買房價格差額的20%。
此外,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168平方米以上)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如果這套房屋賣房價格為200萬元,當初買房價格為150萬元,則需要繳納營業稅2.8萬元。
8. 2021年房產過戶新規
法律分析:1、 新增房屋「居住權」
從2021年起,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分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居住權。
居住權是獨立於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外、新增的第三種屬性。可以理解為單純給居住人設置的1個物權類型。帶有居住權的房子原則上無償設立、不能出租,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2、住宅70年到期後自動續期,費用待定
根據2021年新規,住宅70年產權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不需要手動提出申請。這解決了很多人擔心產權到期之後的問題。但需要說明的是,續期費用目前尚沒有明細出台。其次商辦40年產權到期後是否可續期,目前沒有明文規定。所以購買商辦一定要注意土地剩餘年限。
3、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
根據民法典規定,任何物權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部分自動失效。相對來說,住宅租賃超過20年的很少,但有些開發商將人防車位一次性40年租賃給業主這種方式就是違規的。要清楚這一點,不要交了40年費用,後面20年卻自動失效。
4、 抵押中房產,不用解押可直接過戶
按照之前規定,銀行抵押中房產必須繳清全款、解押之後才能過戶。2021年民法典新規規定,在押房產可直接交易並過戶,不需要繳清全款或提前徵得銀行同意。但需要注意的是,銀行依然具有這套房子的抵押權,如果過戶後不及時償還銀行貸款,銀行依然有權申請處置這套房屋。
5、無權處分合同有效
新規規定,因房屋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從而導致房屋無法過戶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七條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9. 2021年房貸未還清可以過戶嗎
10. 2021房子過戶不需要結清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