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清收崗位淺談風險管理如何引到業務發展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5
Ⅱ 我國商業銀行在管理不良貸款的時候有哪五級分類,這樣做的意義是什麼
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意義:確定貸款遭受損失的風險程度。
1.貸款五級分類制度是根據內在風險程度將商業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這種分類方法是銀行主要依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即最終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實際能力,確定貸款遭受損失的風險程度,其中後三類稱為不良貸款。
2.貸款五級分類法是指銀行根據審慎的原則和風險管理的需要,定期至少每半年對全部貸款採用以風險為基礎的分類法,即把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五類貸款的定義分別為:
1)正常: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
2)關註: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3)次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4)可疑: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
5)損失: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拓展資料:
1.適應區域經濟發展,進一步推進貸款五級分類的意見如下:
1)實事求是的制定相應的貸款分類制度。在我們西部欠發達地區,商業銀行信貸支持的對象主要是財務制度不健全,經營管理相對落後,經營效益差的個體、集體及股份制企業。
2)修訂和完善金融法律法規,依法監督貸款分類制度的執行 目前,在金融管理的重要法規中,依然只強調「一逾兩呆」分類方法,而忽視「五級分類」方法。
3)實事調整考核指標,推進五級分類制度運行:在現有的資產質量考核指標中,各行系統下達的考核任務均以「一逾兩呆」口徑,督促不良貸款實現「雙降」,而無視貸款損失的實際發生,根本上不利於經營信貸管理工作做到未雨綢繆,防微杜漸;同時也不利於經營行調整信貸營銷策略、現代銀行制度的建立。
Ⅲ 如何看待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和解決途徑
淺談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和對策
我國由於體制和各種政策上的原因,整個金融系統存在巨大規模的不良貸款,巨額的不良貸款不僅影響著銀行體系的穩定,而且削弱了銀行業對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使得我國銀行業隱藏著巨大的經營風險;隨著金融業的逐漸開放,我國銀行業面臨著巨大的競爭壓力。各家商業銀行都在市場中努力發展和壯大自己,但這並不能自動地保證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問題能夠得到徹底解決。因此正確處理銀行不良貸款問題已成為維護我國經濟安全的當務之急。
一、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絕有76%集中在國有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擠佔了其他銀行超過30%的不良貸款比重。由此可見,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是困擾我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改革與發展的主要瓶頸。雖然不良貸款的總量和比率近年來呈現出雙降的良好態勢,但如此高的不良貸款對我國銀行業仍是十分嚴峻的威脅。處理現有不良貸款並且控制新生不良貸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然是我國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重要任務。
二、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成因
金融企業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是紛繁復雜的,一般認為,主要是由於銀行自身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國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卻不同,有以下幾方面:
(一)政府不合理干預
一方面國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企業與銀行服從大局,按國家意圖發放貸款,開發項目,承擔社會性負擔,並接受政府管理;另一方面,又要求企業和銀行面向市場經營,追求經濟效益,自已生存和發展。政府不合理干預的直接後果便是國有商業銀行信用活動扭曲和金融秩序紊亂,使銀行存量風險累積和增量風險疊加。
(二)法律不健全,執法不嚴
1.法律法規不健全。一方面,授予債權銀行參與、監督涉及債務企業處理的權利不夠充分,無法達到參與監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在銀行債權保護的某些方面尚欠缺相應法律規定。同時,對國際金融領域缺乏了解,對國際金融法規了解甚少,導致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水平比較低下,更談不上與國際接軌和進行跨國風險管理了。
第2 / 5頁
2.執法不嚴。在實際操作中,一是地方保護主義現象普遍,行政干預司法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突出,導致國有商業銀行依法維權工作被動。
﹙三﹚企業盲目投資
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不顧自身經營狀況和承受能力,盲目擴大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形成了雙重的滾動性的負效應。企業通過各種關系向銀行貸款,投資後缺乏資金又迫使銀行繼續貸款,若銀行不再增加貸款,新項目無法投產,將造成以前的貸款無法收回。另外,由於項目建設和資金投入的不科學使得項目的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嚴重缺失,即使建成後也無法形成良好的還債能力,這就使得一方面貸款在趨於不斷增加,一方面增加的貸款更多的變成了不良資產。
(四)金融監管缺乏
我國金融監管側重於合規性監管,忽視風險性監管。合規性監管的市場敏感度差,措施往往滯後於市場的發展,不能及時防範金融風險;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重視不夠,監督不力,往往忙於外部監管,特別是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班子的職責和行長的職責不夠明確,對其行使職責的情況缺乏有效監督;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主要以現場檢查的方式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管,監管人員被動地按照上級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完成所要求的統計報表和檢查工作,這就使得其只能對少數問題嚴重的銀行進行查處,而難以對整個銀行業實施全面的、經常的、防範性的監管;我國金融監管隊伍中,監管人員的素質也存在許多不足。
﹙五﹚信用體系不健全,信用環境不佳
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 ,徵信系統還沒有與工商、稅務等部門實施橫向聯網 ,繳交支付信息還沒有納入徵信系統中 ,因而還不能掌握企業和個人更全面的信息資料。部分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觀念淡薄,受到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大量逃廢銀行債務,使銀行討債無門。
三、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解決途徑
(一)深化商業銀行體制改革
應加快現代商業銀行制度建設,建立明確的權責制,從體制上建立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盡可能多引入民營投資者和國外戰略投資者,以消除行政干預和官
第3 / 5頁
商作風,按照國際同行的規則行事,以建立更為規范、科學的銀行運作方式,構建一個產權明晰、政企分離的現代化商業銀行產權制度。
(二)完善法律制度
1.抓緊建立和健全我國的信用立法體系,嚴懲信貸市場的失信行為,為規范信貸經營提供牢固的法律保障,切實保護債權銀行的債權等。徹底改變我國長期以來信貸市場法律短缺的現狀。
2.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法律法規。逐步將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金融規章經過法定的程序轉化為比較穩定的法律制度安排。
3.加強商業銀行貸款人員以及企業的法律意識。銀行要嚴格依法辦事,堅決抵制不正當或不合法的貸款,加強內部審計稽核和貸款風險預警。
(三)完善信貸管理機制
完善授信風險機制,建立風險
Ⅳ 如果你是一名銀行的信貸職員,請談談你對不良貸款的看法及其建議
對於不良貸款,發自內心的的深惡痛絕。但是做為一名小小的信貸職員,唯一能做的就是忍氣通聲。
Ⅳ 不良貸款工作要求
三點要求。
1、一是強化目標,堅定敢打必勝信心。
2、要求決不能因壓力而有所懈怠,對標對表目標任務,始終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積極作為的工作要求,以工作目標統一思想,以宏偉藍圖匯集力量,以頑強意志積極穩妥推進清收工作。
3、二是理清思路,精準落實清收舉措。
4、要積極開拓思路,藉助政府、司法的外部力量,進村入戶、媒體發布的輿論力量,多措並舉,分類施策,防增量消存量,全面打響不良貸款清收攻堅戰。
5、三是要壓實責任,推動清收有序開展。
6、要求各信用社及相關部室一定要嚴格按照不良貸款清收處置「短擊長打」攻堅活動方案安排,強化責任,倒排工期,確保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Ⅵ 如何加強不良貸款管理
結合當前工作實際,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對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和管理:
1、全面落實清收管理責任。要按照「全面清理,見底見責,優劣搭配,全額到人,責任落實,掛鉤考核」的總體要求,將每一筆不良貸款分清放款責任和清收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到每一位信貸人員,並制定相關獎懲辦法,確保了每筆不良貸款有人管、有人收。
2、徹底進行不良貸款的風險排查。逐筆清查不良貸款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明確、債務人還款意願和能力、債務人是否有有效資產、資產的處置可行性、責任追究、清收履職等情況。將不良貸款分為「可以收回、通過努力可以收回、暫時無法收回」三個類別,通過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分析不良成因,全面掌握不良貸款的風險狀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清收計劃,形成一份完整、翔實的分析報告。
3、完善不良貸款台賬監測。進一步做好分類建立重點戶清收台賬、逐人建立清收考核台賬,逐戶制定清收處置預案,逐項落實清收計劃,逐個下達清收任務,做到貸款管理分配到人,清收責任落實到人,績效掛鉤考核到人。
4、充分發揮專班力量清收。信用社主要應採取組成清收小組集中攻堅等措施攻克不良貸款大戶,清收保全好信貸資產。特別是風險資產經營管理部應進一步充分發揮其自身優勢,積極開展「三級一百戶」不良貸款、依法起訴貸款和置換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工作,重點督促人民法院加大勝訴未結案件的執行力度。
5、靈活清收村組不良貸款。村組集體的特點是貸款額度大,拖欠利息多,跨度時間長,因而清收難度很大。在這類貸款的清收上,聯社應要求信用社與村組幹部搞好關系,主動向黨政領導匯報反映信用社不良貸款現狀和存在的困難,充分利用城郊村組土地出讓、開發等契機,進一步加大對村組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工作的力度。
6、進一步強化貸後管理清收。加強信貸員貸後管理履責情況的落實檢查,對每筆不良貸款要求信貸人員嚴格執行按月按季檢查到位,收不到現金的收貸款
Ⅶ 結合實際談談不良貸款形成原因有哪些應如何加強不良貸款的管理
不良貸款亦指非正常貸款或有問題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這種風險主要是由於銀行自身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國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卻迥然不同。主要有宏觀經濟環境、銀行自身經營管理和信用與法律環境三個方面,主要經營管理者應樹立合規經營、穩健發展理念,同時應建立責權清晰、相互牽制的組織架構,前、中、後台部門應聯動協作控制不良零售貸款。此外還應建立系統、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 。 一是信貸業務發展和貸款質量控制指標應有機統一的納入到機構領導班子績效考核中去,所佔分值比重不應差距過大。二是信貸前、中、後台部門應有明確的季度、年度信貸質量考核指標,如不良貸款額、不良貸款率、不良貸款清收額、不良貸款清收率等。三是信貸客戶經理的績效兌現周期應與貸款產品的風險暴露周期相吻合。
Ⅷ 清收不良貸款措施及建議
措施與建議如下:
(一)實行責任清收。
嚴格落實貸款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陳劃段,落實責任。鎖定基數,動態監控」的管理原則,對五級分類存量不良貸款實行新老劃段管理,形成的不良貸款,要採取積極措施清收和處理,確保絕對額下降;對已落實責任、限期收回的要兌現處罰措施,堅決不能一拖再拖、姑息遷就,該停薪的停薪、該包賠的包賠、該下崗的下崗、該法辦的法辦。
(二)實行協調清收。
各社要及時與當地村委會或居民會,通過財政撥補、補貼及村社的財產進行抵債等方式,協調清收。
(三)實行依法清收。
對於有償還能力但拒不還款的賴債戶、非信益企業和個人,要依法起訴,運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貸款。
(四)實行啟動清收。
要探索啟動清收的辦法,把清收不良貸款工作與提高支農服務水平結合起來,積極幫困扶貧,激活農戶不良貸款。
(五)實行處置清收。
對表內外抵債資產,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採取轉讓、重組和租賃等方式積極、及早處置變現。
(六)在不良貸款清收過程中,各社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採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規,效果明顯,有利於調動信貸營銷人員的積極性。
如何防止不良貸款前清後增
(一)加強不良貸款清收力度,盡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貸款。
(二)加大不良貸款的責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筆不良貸款都能落實到人,並限期清收。
(三)加強內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四)加大五級分類中關注類的貸款清收力度,並同時對正常類貸中可能形成不良類的正常貸款的進行監測,以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五)對新發放的貸款,應加強管理,並做到合法合規,堅決杜絕以貸收貸,以貸收息,以防止不良貸款前清後增。
Ⅸ 談談不良貸款發生的現象
不良貸款率指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占總貸款余額的比重。不良貸款是指在評估銀行貸款質量時,把貸款按風險基礎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其中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
形成原因
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多種多樣,不外乎來自於銀行外部的原發性因素和銀行內部管理的內生性因素。
銀行外部原發性因素
(1)借款人的因素。借款人可能是內部經營不善、產品市場萎縮,也有可能是借款人借改制之機故意逃廢銀行債務,缺乏還款意識。(2)政策因素。由於宏觀經濟政策缺乏連續性,經濟波動的頻率高、幅度大,使信貸擴張和收縮的壓力相當大,在宏觀緊縮、經濟調整時期,往往形成大量貸款沉澱。(3)行政干預因素。主要表現 銀行外部因素引發不良貸款率
為地方政府壓,地方財政擠,迫使銀行發放大量指使性貸款、救濟貸款,貸款行為行政化,信貸資金財政化,直接削弱了貸款產生經濟效益的基礎。
銀行內部管理內生性因素
(1)決策失誤。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借款人的現狀及市場形勢的判斷偏差或失誤引起重大信貸決策上的失敗導致不良貸款的形成。(2)信貸人員素質。部分人員素質不高,難以進行貸款的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違規放貸時有發生;在執行信貸政策方面,有的信貸人員隨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現象。(3)貸款結構不合理。貸款組合結構性失衡,如貸款投向不合理引起貸款過度集中等造成不良貸款的形成。(4)道德因素。信貸人員除了必須具備一定的金融理論、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制度等業務知識外,還必須具有誠實的品格和強烈的責任心。部分信貸員「在其位而不謀其職」工作主動性差,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不能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甚至蓄意營私舞弊、違規違紀、違法犯罪,引起不良貸款的形成。
銀行不良貸款,是中國金融業最大的風險所在。國際通行標准認為,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率警戒線為10%。中國不良貸款率呈逐年下降趨勢,但不良貸款仍然威脅著金融的安全穩定。。如何採取合理的清收辦法化解不良資產一直是銀行業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
要有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
銀行總行應有管理全行風險貸款的審批決策機構,有專門的職能部門如資產保全部具體管理與辦理;各分行與支行設有風險貸款化解小組,逐級對風險貸款進行管理。
要加強對不良企業的管理
信譽不良的企業一般是不能正常還本付息的企業,不能正常還本付息有主觀和客觀的原因,所以,應分類管理,對不同的原因實行區別對待的政策,客觀原因主要是在經營上資金周轉出現問題或經營管理不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的要求等,導致企業經營難以為繼,無力還款;主觀原因主要是企業利用非正常經營,故意減少資產或增加負債,以實現其不還或少還貸款的目的,對於這種故意逃廢債務行為必須從嚴,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採用法律手段保全資產
以訴訟方式更具有強制力,利用國家機器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利,通過訴訟方式化解風險貸款是否成功的關鍵主要取決於財產保全工作的成效,一旦保全成功,訴訟案件便可以通過和解方式提前結束,全額收回貸款.金融機構在通過訴訟途徑化解風險貸款時,在注重其實體權利的維護是不要忽視了司法程序的規定,導致由於程序上的延遲而喪失了實體權利,即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有些特殊情況下為1年。
實行公開招標拍賣方式
運用拍賣方法是最公證、公平,資產價值得到最大體現的一種方式。以拍賣的方式拍出,盤活了不良資產,回收了資金,資金風險大大降低。
政府承擔不良金融資產
從金融不良資產形成原因看有地方政府幹預的因素,銀行的貸款曾經支持過企業、地方經濟發展。因此,無論從受益的原則還是從造成損失的原因去追究,債務人和地方政府都應當在這種錯位資源的重新配置過程中承擔相應份額的合理成本。從本質上來說,不良資產處置是對歷史上形成的錯位的社會資源進行重新配置,使其盡可能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用。但這種資源重新配置的損失,如果全部由銀行來承擔顯然是不合理的。政府承擔不良金融資產有利於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條件,改善當地的投融資和信用環境,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