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買賣二手房交易如何辦理過戶和貸款
1.買家貸款錢也是一次性給你。
目前燕郊二手房交易是有資金監管的。
只要你按照房管局的流程辦理就可以保證你的房款安全。
來源:「國土資源房地產信息網」官網的辦事指南。
㈡ 二手房過戶銀行貸款怎麼給賣家
二手房交易貸款需要賣方去銀行嗎
都要去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在場才行。
二手房按揭貸款流程:
1、遞交材料,提出申請
買賣雙方帶齊相關材料,前往銀行。領取並填寫二手房個人借款申請表,填完後將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審閱。工作人員會就材料做出初步評估,給出大致貸款額度和年限。後三方約定時間,由銀行聯系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前去驗房做評估。
2、評估
根據約定時間,房地產評估機構到房源處進行評估。完成後,評估機構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這一階段耗時會依據約定情況而定,一般3至5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納500元評估費。
3、銀行審批
銀行對貸款申請人的資質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銀行根據房屋評估價格,綜合貸款人的資質進行貸款額度、期限等方面的審批。審批過程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但民生銀行中關村支行與貸款審批部門在同一個寫字樓,報批速度快,每單業務審批時間1至2天即可完成。
4、交首付,辦理過戶
審批通過後,買方向賣方支付房屋首付款。然後買賣雙方及銀行工作人員到房地產交易所,憑首付款證明、銀行出具的按揭申請審查承諾函等材料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過戶當天便可完成,買方再等待20個工作日左右可以領取房產證。
5、辦房產抵押登記、保險手續,銀行放貸
買方領到房產證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和保險,保險費2000元左右。然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銀行便向賣方賬戶存入房款,買方則開始依照合同按期償還本期。
哪些二手房可以買
1、合同的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房屋的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的行為依法行使權利並且承擔義務的資格。房屋買賣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法律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參與。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的秩序,現行法律以及政策對房屋的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的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的要求。
2、房屋的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要表意真實。
按照現行的法規和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是當事人的真意表示的結果。因此,房屋買賣的合同只有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來簽訂,才能真正的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簽訂的房屋買賣的合同等,原則上應視為無效合同。
㈢ 二手房買方要貸款的交易流程是怎樣的
買方貸款夠買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如下:
1、買方去人民銀行徵信調查(去人民銀行查買方的徵信情況)
2、賣方的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3、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並預留房屋尾款
4、房屋過戶的同時銀行審查貸款條件
5、銀行發放貸款
6、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
7、向賣方支付尾款
㈣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後買家貸款不下來怎麼辦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後買家貸不下款需要取消交易,如在合同中買方貸不下款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屬於違約的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賠償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4)二手房過戶給買家進行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㈤ 私人買賣二手房但是買家需要貸款怎麼弄
買二手房貸款辦理流程
1. 購房人與售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房屋買賣合同;
2. 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向貸款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 買賣雙方到貸款銀行指定(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房屋評估;
4.律師事務所對借款人的資信證明材料和評估報告進行鑒證、調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見書》;
5. 貸款銀行進行審批,通知借款申請人是否同意貸款;
6. 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戶後,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7. 購房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貸借款合同;
8.買賣雙方將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送交貸款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9.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銀行根據借款合同劃付資金;
10. 借款人按月還款;
11. 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解除抵押擔保。
(5)二手房過戶給買家進行貸款擴展閱讀:
辦理二手房貸款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明確雙方義務責任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貸款手續辦理過程中雙方的義務,以分清責任。不論貸款手續由誰負責辦理,均應在合同中約定買賣各方應當提供的資料清單、提供期限以及不能按時提供資料時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這樣,如果購房者不能按期取得貸款,就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追究責任人的違約責任。
2.明確貸款未獲批的處理方式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貸款未批准或批準的額度、期限沒有達到購房者預期要求時的處理方式。建議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以下內客:買受人已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了貸款申請手續。
貸款銀行不能按買受人申請的貸款金額和貸款年限發放貸款的,雙方所簽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款全額退還,還款不計利息,即不能將貸款作為合同解除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
3.簽約前充分了解自身支付能力和銀行政策
購房者在簽訂合同之初一定要充分了解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銀行的信貸情況,如果中介公司承諾在現有備件下購房者能獲得貸款的,一定要讓其出具書面承諾或體現在合同條款里。
㈥ 二手房出售時 買家想要貸款可是必須先過戶 可是如何保障賣方安全呢
二手房按揭貸款程序:賣方需要准備的材料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買方需要准備好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
通過銀行或評估公司或中介公司提前核實好了評估價格及貸款額度,買賣雙方攜帶好上述材料及首付款轉賬憑條及預評報告到銀行貸款部面簽。大約一周時間,銀行審批通過,通過之後再過戶辦理抵押即可。銀行會把剩餘房款直接打入賣方賬戶,然後買方每個月還銀行。
㈦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若已過戶給買家,但銀行不批貸款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在你只有在銀行審批貸款額度及期限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過完戶,買方在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實質的抵押登記,同時銀行發放貸款,支付給賣方。也就是說過戶在貸款審批之後,貸款沒有審批,根本不會過戶。
從上述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其實這種情況在找正規房產中介的時候偶爾也是會出現的。但是都是謊話並非已真實過戶,一般是因為賣房者和房產中介簽署了該房產獨家協議,簽署獨家協議後賣房者也就是在約定的時間內只能掛在這個房產中介賣房,不能再委託給其他中介來銷售此房產,一般房產中介在約定時間內未銷售出去賣房者房產的情況下,都會用這種手段來欺騙賣房這來拖延時間,要不賣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產中介銷售此房產,其實房產中介自始至終都沒有過戶,如果真的先把房產過戶給了買房者這樣違規操作房產中介與購房者又不履行其簽署的協議與合同屬於侵佔罪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
㈧ 二手房已過戶 買家貸款批不了 怎麼辦
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辦理,這樣的事情是不會發生的,我先普及一下,二手房貸款的交易流程。此流程僅限中國銀行二手房貸款業務流程,其它行大致流程相同。
一,雙方商談好買賣意向之後,即可開始相應的手續
二,買方准備好: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徵信,戶口本到銀行申請
三,銀行申請審批過後,房東和客戶同時到銀行辦理面簽
四,面簽後,客戶首付存在銀行三方存管銀行卡,首付在銀行房東拿不走,客戶也拿不走。
五,房東在銀行要辦理銀行卡,用來接首付和餘款。
六,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手續辦理完後到銀行提交材料。
七,銀行在查驗過過戶手續以後,將之前暫存在銀行的首付款,支付給房東。
八,待新房產證下來以後,客戶和銀行到房管局辦理抵押證。
九,等待銀行放餘款給房東。
十,銀行將剩餘房款給房東,這時客戶開始還房貸。
上面的是一個正常的二手房按揭的流程,可是你的這個是順序錯了,只有在銀行貸款預審批通過之後,才會去進行過戶,我感覺你十有八九是被中介帶偏了,或者是中介被客戶方要求先過戶才給中介費。無論是哪裡的問題,中介的責任不可避免,發生這樣的失誤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這個已經不能叫失誤了,確切的說應該是負有主要責任。
有可能出現問題的地方
結合上面的情況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房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一: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二: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三:中介工作沒有做到位,我們的做法是,在簽定正式的交易合同之前,我們就要把客戶的徵信、流水、收入證明等預先准備好,先遞交到銀行讓銀行看一下,有什麼問題嗎?如果沒有問題才會簽正式的合同,如果這些沒有先期審查,簽了合同到時候客戶的申請被拒,也是非常麻煩的,特別是退訂金,違約這類責任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