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買車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的,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分為提取和貸款,只能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車位不算在內,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1)公積金貸款買車庫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
2. 怎樣用公積金買車庫
公積金買不了車庫。
3.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4. 公積金貸款要准備什麼資料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首先應填寫《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由所在單位蓋章後,連同下列證明材料交貸款銀行: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及婚姻狀況證明(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借款人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及《公積金繳交情況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4、購買住房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及首付款收據,自建住房的應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5、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8、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5.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證明本人是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資料;以及證明本人繳存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資料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6. 買車庫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買車庫不可以公積金貸款。
根據住房公積金用途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是專項住房儲金,無論貸款還是提取都只能用於自用住房,商鋪、車庫、庫房等非住宅都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別墅、洋房等非普通自住用房也不能使用公積金。還有一點,即便是房屋與車庫捆綁轉讓時,在辦理公積金業務時,工作人員也會將房屋和車庫分開作價處理。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