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銀行案件防控工作
面對現實,不要說真理,自己的未來,自己把握
當我們追求的理想,當然,不能忽視的現實問題。能夠完美的現實和理想,
找到你喜歡的工作。當理想與現實的差異,你想三步。
1)面對現實,只要能得到溫飽,有一定的收入,你可以走出去,享受現實
材料2),你不喜歡的工作。不愛做的「足夠好」的工作,然後說什麼理想的追求。
3)逐步實現理想,你不喜歡的工作,但你不喜歡努力工作,賺到足夠的錢,解決了吃飯問題,然後做你熱愛的工作。 。 。 。
可以兼得的理想與現實。但你必須有一個計劃,你必須付出,必須堅持不懈。
三百六十,最好的,所以不能說什麼壞事。有什麼好工作。許多成功的人做
真正開始小而硬,那麼成功。
作業,只要你喜歡,而且這個工作又特別適合你,最大化你的長處,
那麼這是一個很好的工作。我不找工作是不利於就業的做法。同時實現了固然好就業的職業生涯,
然而,在嚴峻的就業形勢下,這是很難實現的就業機會的同時。
在這種情況下,後的第一個就業的職業並不一定是好事,在這個過程中,你會發現自己積累了很多社會經驗,
積累了大量的專業技能,但現在公司正在越來越多地尋找經驗。所以先積累經驗,
它還有助於你以後找到更理想的工作。工作實踐中,儲蓄,也有經過自己的發展有一定的條件。
行應該說什麼不該做,只要能做到努力哪一行。
㈡ 如何扎實推進金融風險防控工作
銀保監會會議稱,要扎實推進金融風險防控工作。深入研究銀行業和保險業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提高對金融風險的規律性認識,形成更成熟的方針和政策;穩步推進降杠桿,抓住同業、理財和表外等重點,堅定不移拆解影子銀行,銀行業資金和保險業資金脫實向虛問題進一步緩解,金融體系自我循環空轉套利現象得到有力遏制。
全力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截至目前,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已簽約金額1.73萬億元,資金到位3500多億元;全國存續債委會1.7萬余家,幫扶困難企業4052家。堅持不懈化解不良資產風險,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全面真實反映資產質量。
㈢ 銀行提高風險防控能力的措施
一是在日常流動性風險監測和控制基礎上,加強全行流動性風險限額測算及控制工作。為避免大額資金業務當日清算差額影響支行和清算中心日常支付清算,保證全行支付清算高效性和安全性,提出清算賬戶余額下限預警方案。對當日清算額超過下限預警值時,系統將預警信息及時推送至流動性管理部門,從而能否及早獲取流動性風險信號,並有針對性開展流動性應急處置工作。
二是確定結算失敗應急方案。隨著資金市場違約事件層出不窮,為有效應對債券市場違約事件,結合我行流動性管理辦法,與金融市場部協同制定債券結算失敗應急方案,從違約情形及報告路徑、黑名單制度、應急等級及措施兩方面進行了明確,防範因違約導致的流動性風險。
三是根據監管流動性管理要求,對流動性相關制度進行梳理,通過資產負債、流動性指標、、流動性風險限額管理等方面分析,每日監測流動性狀況,合理安排流動資金,提高資金收益。組織開展流動性壓力測試和並表情況下的壓力測試,模擬不同壓力環境下流動性管理狀況,建立有針對性的流動性管理應急預案。
㈣ 學習《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經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心得體會
下面這份資料你看看,能否有用? xx縣郵政局2007年度郵政金融安全工作總結我局2007年郵政金融安全工作在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遵照xx縣公安局和省州局對金融安全工作的要求,立足於防範郵政金融風險管理,在保障儲匯資金安全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一、認真開展省、州局安排的「對銀行帳戶管理及大額現金交易排查」、「對代發工資業務進行 排查」、「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職工挪用資金買彩票案件」、「中間業務專項檢查」、「排雷行動」、「金秋行動」、「內部控制評價」,以確保郵政儲匯資金安全,捍衛經營成果。二、按照《四川省郵政金融資金安全檢查處罰試行辦法》以及《四川省郵政儲匯資金票款安全連鎖責任制》、《四川省儲匯業務稽查方案》、《2007年xx州銀監分局案件防控工作措施》等重要文件,對郵政金融資金實施有效監控,促進郵政金融業務穩定、健康發展。三、認真落實資金票款安全局長負責制,實行儲匯資金安全管理責任制,年初層層簽訂《xx縣郵政局金融資金安全責任書》。把郵政儲匯資金安全管理作為重點,認真落實資金票款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定、辦法,每次全局職工大會和日常工作安排,局領導必講安全內容。三、把安全防範溶入日常管理,貫徹預防為主、單位牽頭、群防群治、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安全是各項業務發展的基礎,是第一要事。對外我局密切關注社會形式,嚴防不法分子的侵害。從早接款晚送款,到出入通勤門,我局都制訂了嚴格的規章制度,並督促每一個員工遵照執行。做到人人熟悉防搶預案,定期演習。對內簽訂職工聯保責任書,員工思想動態調查報告。使安全保衛工作做到防微杜漸,萬無一失,繼續創造了全年安全無事故。四、為強化郵政金融安全管理,結合本局實際,制定了《xx縣郵政局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實施細則》,先後修定了《xx縣郵政局儲匯資金安全管理辦法》、《關於對郵政儲蓄大額現金支付實行分級審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調整2007年儲匯周轉金定額明確超限提款許可權的通知》、《金庫管理考核辦法》、《xx縣郵政局金庫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綜合考核辦法》以及各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五、嚴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頻次和內容開展安保視察工作,採取突擊檢查、專項檢查與常規檢查相結合,局領導還經常親自帶隊到支局所進行夜間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資金安全隱患進行追蹤整改、督促落實。對相關人員「有規不遵、有章不循」,嚴格按照《xx縣郵政局綜合管理考核辦法》相關規定逗硬考核。六、根據公安部、銀監會《關於印發%26lt;銀行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26gt;的通知》(公通示[2006]53號)精神以及四川省公安廳、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督管理局關於貫徹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川公發[2006]152號)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縣公安局和州郵政局的安排部署,在縣郵政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親自帶領下,對轄內郵政儲蓄金融機構繼續開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糾活動。1、為切實加強安防設施的完善,投入了大量的建設資金,今年對縣局和xx支局的金庫鎖具進行了改造;並改造了xx儲蓄網點,更換了報警設備和防彈玻璃窗,安裝了電視監控設備和防尾隨門。全年投入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共計13.6萬元。2、認真組織郵政金融員工學習公安部、銀監會關於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和標准以及相關文件精神,把金融機構安全評估檢查工作落實到基層,讓所有的領導和員工加深對評估檢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其安全防範意識,使其自覺執行內控制度。一年來,我局郵政金融安全保衛工作在縣局領導和縣公安局的支持和指導下,在工作中不斷建立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積極進行安全防護設施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把資金票款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資金票款安全全年無事故。我局雖然在金融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有不足之處,暴露出我局工作中的欠缺和今後應努力的方向。為此我局將在2008年工作中繼續保持其他方面已取得的成績,力求更上一層樓,圓滿實現各項郵政金融安全工作目標,為確保郵政金融機構安全做出應有的貢獻。xx縣郵政局2007年12月12日
㈤ 如何做好銀行案件風險防範工作
銀行要做好案件風險防範,需要強化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抓好員工思想教育,端正工作態度
2、提高員工業務技能,杜絕工作中人為造成的漏洞
3、狠抓制度落實,嚴格操作規范
4、做好事後監督和內控管理。
㈥ 如何進一步加強貸後管理,有效防控信貸風險,切實做好不良貸款清降工作
搞好貸後管理,是防範貸款風險的重要環節。
如何搞好貸後管理? 一、加強貸後檢查。貸款發放後,貸款管理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資信情況、收入情況、抵(質)押物現狀及擔保人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檢查,防止貸款風險的發生
㈦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銀監發[2009]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資本管理、市場准入、責任追究和聯動監管約束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大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2萬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和中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5千億元人民幣及以上、2萬億元人民幣以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按照上一年度案件風險金額占核心資本比例(百分比)的兩倍提高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其中,對新資本協議銀行和自願實施新資本協議的其他商業銀行,該部分資本要求計入第二支柱資本要求;對不實施新資本協議的機構,該部分資本要求在8%的基礎上累加作為發案機構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上述資本要求原則上由監管機構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定。
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案件後,應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在成本中列支;未能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列支的,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按照涉案金額(以下如無特別說明,金額均指涉案金額)扣減其核心資本凈額。
二、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下同)、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單起案件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1年期從案件暴露之日起計算;年度內多起案件累計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從下一年度開始計算。下同)不得發行長期次級債務等監管資本工具補充附屬資本。
三、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2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3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1.5億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2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內分支機構。
四、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外分支機構及開展境外並購活動,不得發起設立或投資入股非銀行金融機構。
五、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2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 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1年內不得開辦新業務。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本通知第三至第五條所列情形的,銀監會根據相關要求暫停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並在1年後對發案機構的整改情況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慎性評估後,視情況恢復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
七、嚴格追究銀行案件領導責任,對大型機構比照《中國銀監會關於2008年大型銀行監管工作意見》(銀監發[2008]7號)的內容執行;對中型機構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比照同城同級大型銀行分支機構標准執行,其中對法人機構可視情況採取更嚴格的責任追究標准;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銀監發[2009]38號)的內容執行。
八、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5起千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銀監會將把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向其主管的黨委組織部門、地方政府及控股股東通報,作為銀行領導班子考核和薪酬調整的依據。對外資銀行可參照上述規定將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通報其總行、母公司和母國監管機構。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自查發現案件的,可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發現案件責任追究實行區別對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辦發[2009]148號)的內容適當予以區別對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請各銀監局將此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發布部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2009年08月28日 實施日期:2009年08月28日 (中央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