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流水資料 > 西部工作免除助學貸款

西部工作免除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2021-08-22 15:24:09

1. 西部就業免學費

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8〕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第三條 本辦法中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第四條 本辦法中,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第五條 本辦法中的基層單位是指:

(一)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二)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第六條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三)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第七條 每個高校畢業生每學年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6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代償。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

第八條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採取分年度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後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3年代償完畢。

第九條 按本辦法確定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

第十條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高校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三)高校根據上述材料,按本辦法規定,審查申請資格;在每年6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相關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對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高校應在畢業生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並經審查後,最遲於當年12月底前將申請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請材料後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將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當年在職在崗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要建立與就業單位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高校要專門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高校畢業生建立完整准確的檔案,並將高校畢業生在本學段學習期間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情況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人事部門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還應主動了解並定期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通報畢業生的工作情況,以便經辦銀行及時掌握借款學生的動態情況,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貸後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要求其及時向辦理代償的原高校申請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

對於取消學費代償資格的畢業生,高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從當年開始停止對其學費的代償。

對於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改由其本人負責償還餘下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就業單位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給高校,並憑畢業生重新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高校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

對於不及時向高校提出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申請、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有關部門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相關資料庫。

第十三條 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經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定後,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將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項目經費編入部門預算。財政部及時將代償資金撥付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財政部撥付的代償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代償資金撥付給高校。高校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代償資金代為償還給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或返還給高校畢業生本人。

第十四條 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代償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五條 對於弄虛作假的高校和高校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國家代償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原則,制定吸引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財教〔2006〕133號)同時廢止。

參考資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官網,以下是鏈接

2. 參加西部志願者是不是不用償還助學貸款誰知道說下!

農村(參加一村一個大學生計劃的,要求2年),西部(國家重點建設的,指定發展地區的,要求2年),免除其助學貸款。

3. 參加西部計劃是不是可以免助學貸款啊

這句話應該這樣說:"參加西部計劃,並且服務一定期限的才可以國家代償助學貸款"

4. 畢業去西部支援的可以免還助學貸款嗎

應該是不可以的 這個也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學校願意承擔這比費用,那麼也就是學校一句話而已!我就是助學貸款完成學業的,不過說實在的如果你能力夠強 最好別去西部 對於一個人的發展還是有局限性的

5. 畢業一年後到西部工作,這時候還能申請助學金免還嗎

不能了,在校生才能申請,你現在已經畢業了,所以不能申請了。

6. 國家是有對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工作的助學貸款進行代償的政策嗎如果有的話,並且

如果你能享受去西部工作助學貸款代償的政策,你在去西部工作之前已經償還的貸款,政府會以現金的方式返還給你。建議你在網上搜下關於大學畢業生去西部工作的政策。

7. 什麼情況下可以免除歸還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制度?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減輕家庭困難學生的還款負擔,從2006年起,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8. 大學生畢業之後支援西部會減免其在大學期間的助學貸款嗎

可以,去偏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可以將助學貸款由國家償還

9. 去西部工作,能免國家助學貸款嗎

看看這里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而且你應該主要去了解你所在省份的政策
http://www.jyb.cn/zs/gxzs/ptgxzs/zszx/t20060915_37368.htm

10. 大學生西部志願者能減免助學貸款嗎

2009年之前參加西部計劃的志願者,延長服務期至3年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計劃志願者,首次簽約1年服務期而後延長至3年服務期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2009年開始,對參加西部計劃並到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履行3年服務期限的應屆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2012年8月8日,開發銀行新增助學貸款將突破120億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意見》表示,為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的經濟負擔,將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

閱讀全文

與西部工作免除助學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2016農村扶貧貸款5萬 瀏覽:561
流水貸款下不來 瀏覽:758
如何網上辦理銀行卡貸款 瀏覽:932
網上的憑身份證貸款 瀏覽:949
手機小額貸款app哪個好用 瀏覽:659
農行貸款幾天到 瀏覽:620
網上信用貸款哪家銀行好 瀏覽:84
農信社貸款20萬公務員擔保 瀏覽:117
手機銀行哪裡查貸款行 瀏覽:380
我沒簽字擔保銀行放貸款 瀏覽:787
農村人創業貸款網上 瀏覽:99
勞動局申請兩年無息貸款 瀏覽:443
網上貸款通過了不用就不算是嗎 瀏覽:412
中國農行貸款條件商業貸款 瀏覽:998
組合貸款利率農行 瀏覽:828
貸款公司上班工資 瀏覽:257
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實踐 瀏覽:947
崑山農村商銀行小額貸款利率 瀏覽:761
理想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網站 瀏覽:297
300億印度無息貸款 瀏覽: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