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無中介過戶二手房,協議里寫明讓買家在銀行貸款審批完成後先行入住,後發現風險很大
千萬別讓他提前入住,一定要等錢到齊了再交鑰匙.就是降個幾千也比讓他提前住強.少生很多氣呢.我家現在成天為這房子事鬧心呢.還有中介呢,買方提出提前入住,我們一點都沒防範,10月中旬簽的賣房合同,第二天就房產過了戶,之後說讓等,貸款下來的信,之後買方就催我們搬家,說是天冷了,有的地方需要收拾,又牽涉要交暖氣費的,我們十天就搬完了交了鑰匙後,等信兒,催中介,好多天後,中介說土地證需要簽字對方不去,買方以房屋面積不夠為由,要我們降兩萬,我們堅決不同意,本來就沒按平方算,再說房子也看了很多遍,不管你怎麼掙你不降價他就不簽字,中間的口水就不想再多說了,後來協商降了一萬,給中介打的欠條,說是所有手續全辦完後,再給錢,土地證是拿走了,原來貸款手續還沒辦呢,又說怕辦完了不給錢,又拖,直接想上他家封門去,辦對方的工資證明,勞資科長出發了......總之我們最後悔的就是交了鑰匙,讓他提前住了進去.
我們現在問賣過房的,都是等放了全款以後才交鑰匙讓住的,合同上也是說放全款以後7天內交房,他提出提前入住也是口頭協議,當時也是怕不成交,才同意的.
就是手續全辦完,對方著急入住的話,他就會催放款,如果對方先住進去,他就不著急,而是你不斷的去追款.
現在放款很慢,在中介上看到很多去催款的.你的手續全辦完了,對方拿房本做了抵押後一星期後才能拿到權證,放款需不需要簽字,我們這中介也說不用,如果真象銀行說的放款很快,買家也不應該差這么幾天,就等放了款再住吧.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最後還是自己拿主意,
⑵ 我是賣房者 買家要銀行貸款有什麼風險嗎都不懂 第一次賣房!
您好
一般我們這邊都是房主、購房人、銀行、中介三方到場簽訂貸款協議的,也有因為特殊原因房主或者購房人沒有時間,單獨約銀行簽貸款協議的。
但是放貸的卡是銀行辦理貸款人員提前為房主辦好的,過戶當天中介公司會跟客戶業主一起去放貸銀行確認過戶完畢,領取各自銀行卡。業主領取的是銀行放貸指定的一張新卡,貸款人則領取每月所需還月供的新卡,同時銀行工作人員會通知房主此貸款會在幾號到賬。申請貸款人還可以領取每月還款明細單,以方便還款。
至於房產證20天出來以後去銀行,那是新房本需要放在銀行辦理抵押手續,也就是銀行工作人員要拿著新房本去建委給房本蓋上抵押章,這個您就不用跟去了。
現在國家對於個人貸款特別是房貸管理比以前嚴格了,以前過戶以後3個工作日基本就能放款,業主可以拿到錢,但是現在估計要個把月甚至更長時間,這就要業主做好心理准備。
希望我的解答能夠幫助到您。
⑶ 賣二手房,買家尾款銀行按揭,過戶對賣家有什麼風險
二手房買賣流程中,買方要貸款買房而要求先付首付然後辦房產過戶,用銀行貸款付清尾款,沒有風險。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交易,現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個非常活躍的現象,其發展前景相當可觀。
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1、契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 (商用用房,二次購房或大於144平米的稅率為3%)
2、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4、產權轉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⑷ 未過戶付首付的風險,有哪些措施可以保障買家
關鍵是合同訂立條款要仔細,包含交款、產權轉移、抵押、貸款放款、交房等環節的約定。
每一筆付款要有收據(收款人簽字,日期),銀行支付的記錄或憑證保留,寫明用途。
一般情況下,
程序:定金,簽訂合同,備案合同,首付,出售人還清貸款並解除抵押,買房人申請貸款,轉移產權並辦理抵押登記,銀行放款、交房。
⑸ 二手房交易時,買家首付已經給賣家了,銀行貸款也批了,此時賣家進行過戶給買家有風險嗎
你不辦理過戶給買家住房,銀行貸款不會發放,你現在只是審批通過。
你有買賣合同協議,沒有啥好怕的。如果你過戶住房給買家,買家申請終止貸款,你可以憑合同協議起訴買家,收回住房,同時申請賠償。
⑹ 買家銀行貸款買房還沒有過戶 賣家突然死了 但是買家已經付了首付 應該怎麼處理
憑借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收據等資料與死者親人到房管局、土地局辦理過戶手續。
⑺ 賣房買家貸款先過戶賣方有風險嗎
沒有。買房辦理按揭銀行會先進行評估的,到時候銀行會直接將尾款打到賣方的賬戶。收到尾款後才去物業辦理交接手續交房。
⑻ 二手房貸款沒還清,對買家有什麼風險嗎
按照法律規定,對於銀行貸款未還清的房產,只有將剩餘房貸還清後,解了抵押才可以出售。也就是說,貸款未還清的房子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可以通過提前還貸的方式還清房貸再進行交易。
1、高風險的解押方式:解押款由買方先行墊付
解押時,多數賣方會要求使用買方首付款進行解押,這種方式風險性大。首先,買方支付首付款之後,無法確定賣方能否按時辦理解押;其次,在撤銷抵押之前,房屋隨時會被法院查封或者拍賣,甚至賣方有可能攜款私逃,此種方式風險比較大。
2、穩妥的解押方式:解押款由賣方自行出資,或由第三方墊資。
先由賣方自行出資解押,在撤銷抵押登記之後再進行正常交易,是最穩妥的解押方式。如果賣方資金不足,也可以通過第三方墊資進行解押即使雙方協商由買方承擔,買方也要盡量爭取由賣方先行支付,因為解除抵押之前的風險原本就由賣方承擔,待交易完成之後買方再將墊資費返還給賣方。
⑼ 我賣房子,通過中介,買家是銀行貸款,過戶交首付後交房有風險嗎
其實風險你自己已經說了,
就是大部分錢還沒有到賬,房子已經給了。
如果銀行貸款放不下來,風險就產生了。
只能上法院了。
其他沒有風險,這個風險也是小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