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求大神解答換工作後北京公積金貸款問題。50分全部奉上
增員後還是續存狀態 公積金是全國聯網的 都可以查到 續存期間可以申請不過要去原來的公司 一般開發商不做公積金貸款 周期太長 你可以在拿到購房合同和發票後再把公積金取出來 然後公積金從0開始計算 以後用再取 你換公司挺麻煩 要來回聯系2個公司 具體情況具體看新公司怎麼安排了 希望能幫到你
② 由於換工作,導致公積金補繳了三個月,這鍾情況是否可以公積金貸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
公積金貸款以下4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① 借款申請人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賬戶;
② 開戶1年以上並且連續12個月足額繳存(近期);
③ 目前在繳存狀態;
④ 申請人及其配偶無未還清的公積金及貼息貸款。
不管是因為換工作還是離職等原因導致公積金繳存斷檔了,都需要單位出補繳證明,拿著證明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走特批手續,如果特批手續過關,就能貸款。
希望能幫到您~~
③ 在北京已經連續5年繳納公積金,最近換工作斷了三個月。現在已經找到工作並且連續繳納3個月,能辦貸款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條件
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 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 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七) 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八)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 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一)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二)申請人所在單位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但本人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
(三)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 對於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於繳存狀態條件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http://www.bjgjj.gov.cn/zyyw/dkyw/ywjs/201002/t20100208_2782.html
④ 北京,換工作後公積金由市管變成國管,貸款買房和還貸要怎麼操作
如果沒有轉過來,你國管的只有11個月的話,就需要去市管那開一個繳存證明出來,證明你已經滿足了貸款條件(國管和市管是不能互相查詢的,這個比較麻煩)。
上次碰到一個這樣的情況,沒辦法,只能去開!
開到證明以後就可以去評級了!
貸款發放以後,你再轉對於你的還款就沒有任何影響了! 也就是說只要貸款放了,你只需要按期還款就可以了,和公積金就沒有什麼關系了!
提取……這個問題問倒我了,確實沒有接觸過了。不過理論上來講,如果賬號不變的話,應該是不影響的,但是不敢保證,你可以自己實際去問下,或者打電話去咨詢下!
希望有所幫助!
⑤ 換工作導致公積金當月沒銜接上,新單位給補繳上個月的,這樣的情況影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收入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⑥ 由於換工作,公積金中間斷開一個月補繳可否貸款
補繳的公積金能貸款買房子。
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需要具備的條件:
交存了住房公積金的,即便是農村戶口,也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有《擔保法》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
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
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別的條件。
總結:以上是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⑦ 換工作後公積金補繳不能算是連續繳納么
不算是,在公積金的繳存記錄裡面會標記為補交。
關於公積金的補交總結如下:
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登記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
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