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過戶後銀行沒給我通過貸款怎麼辦
如果你是賣方,可以要求買方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如果買方履行不了,則買方可能違約,你們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訴解決!
B. 二手房過戶後貸款沒下來,會毀約嗎
這個要看購房者有沒有其他門路了
C. 房子已經過戶給買家了,貸款還沒有收到,買房人強行要入住,怎麼辦
一般來說,採用按揭形式買房,買、賣雙方是在銀行下發《承貸函》後才去房產中心辦理過戶手續的。在過完戶後,到時取證是由銀行或者中介的相關工作人員前往取證並交回給銀行的,買家是不直接取證的,以確保房產證能及時送到銀行手中。遞交抵押資料後,快的半個月,慢的1~1個半月左右就能下發貸款,作為尾款付給賣家。
貸款還沒有收到房子過戶肯定是以買方借款審核根據為必要條件,借款沒有派發就2個緣故:1.達不上放款標准;2.金融機構沒有放款信用額度。
達不上放款標準的解決,三方一起想辦法達到放款標准:二手房交易貸一般見質押攬收單放款,即產權過戶完完出不動產權資格證書,隨後金融機構與買方到房管局申請辦理預告登記就可以。這一步驟基本七個工作中日進行,緊急情況找中介公司想一想方法加速。沒有辦理抵押借款未派發的,百分之百不可以讓步滕房,一旦買方不配合辦理抵押,你的事後購房款就不太可能取得。
小結一下,要是沒有接到全款買房,買方讓騰房,那就是一定不可以騰的,就算您早已無需這一房屋了,也最好是不必騰,除非是您明確這一借款不容易出難題。
D. 房子過戶了但是貸款沒下來應該怎麼做
首先你得思考一個問題,去銀行辦理貸款時,房子在誰名下?
如果房子在賣方名下,為什麼可以用一套別人名下的房子貸款;如果房子在買方名下,買方不去辦貸款事宜,或者貸款金額沒有達到預期怎麼辦?
總結:買房不是簡單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很多時候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意外,其實是一種常態。
在簽合同時,就要考慮周全,精心設計條款。合同寫得好,出了問題也能全身而退,或者至少損失控制到最小。寫不好,賺錢的買賣變成倒虧。否則就是20%的違約金,動輒就是上百萬,大意不得。
E. 房子已經過戶,銀行貸款沒下來,房租權歸誰
從法律意義上,銀行會審批你的貸款資格,出了同貸書,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產證過戶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對房子就有所有權,原房東就無權再要鑰匙了,你的房子你會把鑰匙交給別人?
但是實際操作中,合同明顯是偏向賣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約定賣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給鑰匙。而從房產證改名到銀行放全款是需要時間的,特別是有公積金貸款的混合貸款,有時候要拖上2,3個月,這期間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當於賣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個月賺錢。換做買方,肯定是不情願的,但是賣方沒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棄租金收入。作為中介或者銀行,肯定是偏袒賣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會寫明這期間租金收入歸誰,寫了就明顯侵犯了買方的權益,但實際操作起來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劃定租金歸屬。
扯遠了,您這種情況,就要看回合同當時有無約定。第一點:合同當時是約定的首付交完就交房,還是放款完才交房?如果約定了放款完才交房,那鑰匙你還是要還給賣家,不然你就違約了(雖然放款才交房本身就是霸王條款),這期間的租金收入你自然更別想取得了。第二點:跟第一點其實是一樣的,都是看合同,但一般合同都是偏向賣家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F. 我買的二手房,已經過戶了,貸款抵押都做了,只是銀行還沒放尾款,如果房東反悔說不賣,我不同意,有問題
您遇到的問題是很麻煩的,我作為21世紀不動產的一名業務人員,這種問題是不應該有的,首先在簽買賣合同之前我們應該幫您去銀行查資信的,只要符合條件就是程序的問題了,你只要等銀行的錢就可以了,如果他毀約,那他就要付違約金的,你不要擔心。
G. 房子已經過戶但是銀行貸款沒下來怎麼辦
購房者交首付的時候也就是需要簽購房合同以及辦理貸款手續的時候了,如果首付交了貸款辦不下來,可以找銀行業務員溝通,了解自己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的原因。
如果問題出在購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首付款數額,減少貸款的申請金額,將資料准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
按揭涉及兩方主體:借款人和銀行。對於銀行而言,按揭是債權;而對於借款人來說,按揭是債務。根據轉讓主體不同,可以將轉按揭分為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
債權轉讓指按揭在債權人之間的轉讓,即借款人將在甲銀行辦理的按揭轉到乙銀行;債務轉讓指按揭在債務人之間的轉讓,即原借款人將按揭轉給新借款人。 香港地區的轉按揭主要是債權轉讓,而我國內地現階段的轉按揭還僅限於債務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