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商業銀行辦卡要錢嗎
農村商業銀行辦卡不要錢。
以上海農商銀行為例,辦理農商銀行儲蓄卡因為初次辦卡的時候,卡里都需要存一些錢,一般最低是10元左右,因此攜帶好自己的身份證,一些現金後直接前往附近的農商銀行網點辦理即可。
便民卡辦理簡要流程如下:
1、本人帶身份證及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告訴工作人員要開戶辦銀行卡。
2、工作人員會發放一張」個人結算帳戶管理協議「閱讀後,簽上名字。
3、再填一張"個人卡開卡申請書",交給銀行工作人員。
4、然後在密碼器上輸入密碼。
5、工作人員將銀行卡發放。
(1)2016甘肅涉農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全國農村商業銀行數量達到1000家,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安徽和湖北7個省(市)已全面完成農村商業銀行組建工作。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3月末,農村商業銀行數量占農合機構的44.4%,資本、資產和利潤分別占農合機構的66.7%、63%和70.5%,存貸款佔比分別從2002年末的59%和58%提高到64%和65%。
與此同時,農村基礎金融服務顯著改善。截至2016年3月末,農村商業銀行涉農貸款余額4.9萬億元,較2007年增長262%。其中縣域農村商業銀行涉農貸款占各項貸款的76%,高於農合機構13個百分點。縣域營業網點數量2.5萬個,縣域網點密度高於農村信用社22%。
『貳』 甘肅如何做好農業貸款擔保工作
西北地區的夏季清晨微涼舒適,甘肅省古浪縣黑松驛鎮水溝村的養牛大戶沈學紅一邊給牛准備「早餐」,一邊算起了賬。
據農業銀行甘肅省分行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貸款和普通貸款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風險分擔機制的創新。以「農擔貸」為例,農業信貸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銀行與其建立2:8風險分擔機制。單戶額度最高300萬元,既可支持涉農小微企業、專業合作社,也可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同時,貸款實行一次調查、一次審查、一次審批,可得性和時效性明顯提高。
「通過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公司的擔保,農業經營主體拿到的銀行貸款在利率、擔保費率等方面都有優惠,貸款成本也降下來了。」甘肅省農擔公司副總經理馬晨告訴記者,擔保貸款的利率通常在年息6%以內,擔保費率不超過1%。截至今年6月底,甘肅省農擔公司在保余額已超過1億元,在保項目1197個。
『叄』 銀行業對實體經濟發放貸款余額近120萬億嗎
2018年7月4日,中國銀行業協會在河北雄縣發布《2017年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告指出,2017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為119.03萬億,同比增長13.2%。
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潘光偉發布了上述報告,報告主要包括八部分內容。
一是銀行業穩健運行,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截至2017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252萬億元,同比增長8.7%,增速較2016年下降7.1個百分點;總負債233萬億元,同比增長8.4%,增速較2016年下降8.2個百分點。
四是踐行普惠金融理念,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金融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涉農貸款余額31萬億元,同比增長9.64%;小微企業貸款余額30萬億元,同比增長15%,比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高2.67個百分點,並且自2015年以來,連續三年實現了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戶數、申貸獲得率「三個不低於」目標。
報告特別提到,在2017年,為全面提升銀行業無障礙服務水平,推動我國銀行業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標准化的縱深發展,《銀行無障礙環境建設標准》完成制定,規范和引導全行業金融機構更好地滿足殘疾人客戶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求。
五是積極發揮金融科技作用,不斷改進消費者體驗和服務效率。截至2017年底,全國布局建設自助銀行近17萬家,布放自助設備超過80萬台,其中創新自助設備11萬多台,客戶金融服務獲得感持續提升,體驗日益優化。2017年,銀行業金融機構離櫃交易達2600億筆,同比增長46%;離櫃交易金額達2000億元,同比增長32%;行業平均離櫃業務率達87.58%。
六是把握機遇,主動適應擴大對外開放新形勢。截至2017年末,共有10家中資銀行在26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設立了68家一級機構,其中包含17家子行、40家分行、10家代表處、1家合資銀行。
七是推進綠色發展,共建美麗中國。截至2017年6月末,國內21家主要銀行綠色信貸余額8.2萬億元,較年初增長7.1%;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余額為1.69萬億元,節能、環保項目和服務貸款余額為6.53萬億元。
八是投身公益事業,不忘初心反哺社會。2017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公益慈善投入總額達10.36億元;員工志願者活動時長95.83萬小時。截至2017年底,公益慈善項目達3307個。
『肆』 農商銀行客服電話是多少
各地農商銀行客服電話不一樣,沒有統一的客服電話,具體需要登錄各個地區的官網進行查詢。
例如:北京農商銀行:96198,廣州農商銀行:95313,上海農商銀行:962999,江蘇省農商銀行:96008等等。
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4)2016甘肅涉農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創立背景
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
要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以股權為聯接、以規制來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的利益共同體。
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格股佔比已降到30%以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約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
另外,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通過改革,農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長期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機構自身已經形成了深入推進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伍』 農村商業銀行又名叫什麼
農村商業銀行又名叫農商銀行。
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2019年5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的通知》,對5月6日央行宣布的對中小銀行實行較低存款准備金率政策框架進行了進一步細化。
《通知》明確,定向降准將分3次落地,並明確了3次落地的規模。即5月15日、6月17日分別下調縣域農商行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7月15日下調其存款准備金率至8%。
(5)2016甘肅涉農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全國農村商業銀行數量達到1000家,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安徽和湖北7個省(市)已全面完成農村商業銀行組建工作。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3月末,農村商業銀行數量占農合機構的44.4%,資本、資產和利潤分別占農合機構的66.7%、63%和70.5%,存貸款佔比分別從2002年末的59%和58%提高到64%和65%。
與此同時,農村基礎金融服務顯著改善。截至2016年3月末,農村商業銀行涉農貸款余額4.9萬億元,較2007年增長262%。其中縣域農村商業銀行涉農貸款占各項貸款的76%,高於農合機構13個百分點。縣域營業網點數量2.5萬個,縣域網點密度高於農村信用社22%。
『陸』 廣東這邊的農村信用社是不是改名叫農村商業銀行了
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的,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的農村信用社都在向農村商業銀行改制中。
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商業銀行是同一家銀行。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的前身是始建於1951年、至今已有五十多年發展歷史的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多年來,她立足南粵大地,秉持服務「三農」的宗旨,為促進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社會的穩定和城鄉經濟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
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將秉承一切為客戶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為宗旨,不斷優化和完善手機銀行功能,提供給您全方位的移動金融服務。1998年9月,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成立。
2018年11月,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業,順利完成統一法人體制改革。2018年11月18日,中國銀監會批准籌建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7日,中國銀監會批復同意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2018年12月11日,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開業。
(6)2016甘肅涉農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全國農村商業銀行數量達到1000家,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安徽和湖北7個省(市)已全面完成農村商業銀行組建工作。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3月末,農村商業銀行數量占農合機構的44.4%,資本、資產和利潤分別占農合機構的66.7%、63%和70.5%,存貸款佔比分別從2002年末的59%和58%提高到64%和65%。
與此同時,農村基礎金融服務顯著改善。截至2016年3月末,農村商業銀行涉農貸款余額4.9萬億元,較2007年增長262%。其中縣域農村商業銀行涉農貸款占各項貸款的76%,高於農合機構13個百分點。縣域營業網點數量2.5萬個,縣域網點密度高於農村信用社22%。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我國農村商業銀行數量達1000家
『柒』 甘肅省農村信用社的發展狀況
省聯社成立近7年來,在甘肅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始終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堅持審慎經營、穩健發展的理念,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加快發展為主體,以提高效益為中心,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全省農村信用社在業務經營、發展創新、內部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實現了了歷史性突破。截至2012年末,全省農村信用社資產總額2685.51億元,比年初增加598.6億元,增長28.68%;負債總額2530.57億元,比年初增加545.08億元,增長27.45%。各項存款余額1953.1億元,比年初增加423.62億元,增長27.7%,市場份額為19.47%,居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一位;各項貸款余額1322.2億元,比年初增加316.41億元,增長31.46%,市場份額為19.36%,居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一位。涉農貸款余額1170.5億元,比年初增加292.03億元,增長33.24%,涉農貸款占各項貸款的比重為88.53%,居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一位。不良貸款余額53.12億元,比年初下降6.64億元,不良貸款率4.02%,比年初下降1.92個百分點。實現撥備前利潤66.25億元,同比增加20.3億元,增長44.17%;實現利潤總額25.27億元,同比增加11.96億元,增長89.86%;全年計提撥備40.98億元,較上年多提8.34億元,余額達到87.20億元,撥備覆蓋率153.3%。實現凈利潤20.76億元,資本利潤率17.01%,資產利潤率0.93%。納稅總額11.98億元,比上年增加3.2億元,增長36.44%。總體呈存貸雙增、不良貸款雙降、流動性充足、經營效益提升的良好態勢,存貸款等主要經營指標連續三年保持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首位,已成為甘肅省機構網點最多、業務規模最大、服務對象最廣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捌』 甘肅扶貧12345
到2020年,貧困村整體脫貧、鄉村游收入占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12.58%、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限制……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與全國一道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意見》,為全省廣大農民描繪了一幅全面實現小康生活的藍圖。
目標
到2020年,貧困村整體脫貧
《意見》指出,到2020年,全省現代農業建設取得明顯進展,農村居民收入水平比2010年翻一番,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按照國家現行標准實現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貧困村整體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區域性整體貧困得到解決;農民素質和農村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升。2016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減少貧困人口100萬人以上。
基礎
高標准農田達到1520萬畝
持續夯實現代農業基礎,2016年新建高標准基本農田186萬畝,2020年總面積達到1520萬畝。實施好《全國抗旱規劃實施方案》確定的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引調提水工程和小型水庫工程,增強重點旱區抗旱應急供水保障能力。
生態
實施黑河流域、祁連山區、「兩江一水」綜合治理
加強資源保護和生態修復,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強化水資源「三條紅線」的剛性約束,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
加快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支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開展標准化改造,支持供銷社開展農膜回收利用試點,扶持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對蔬菜流通環節產生的尾菜進行資源化利用。
大力推進退耕還林(還草),逐步將25度以上陡坡地和嚴重沙化地全部退出基本農田,對連片退耕的基本農田可先退後調,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12.58%。加快推進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建設、敦煌水資源合理利用與生態保護綜合治理工程。力爭實施黑河流域綜合治理及祁連山區、「兩江一水」、渭河源區生態保護與建設綜合治理規劃。
收入
到2020年,鄉村游收入占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
推進農村產業融合,培育一批農產品精深加工領軍企業和國內外知名品牌。2016年,全省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達到1萬個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達到2800個以上,龍頭企業年銷售收入達到900億元。發揮蘭州、天水、酒泉等流通節點城市的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大力推廣農超對接、農批對接、農校對接、農社對接等直供直銷模式。2020年,全省初步建立起覆蓋集散地、銷地和產地,流轉順暢、安全高效、調控有力的農產品流通骨幹網路。
深度開發鄉村風光觀賞游、鄉村風情歡樂游、鄉村生活體驗游、城鄉文化互動游等系列產品,開發休閑農庄、鄉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駕露營、戶外運動等鄉村休閑度假產品,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盤活農村閑置房屋、集體建設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場和水面等資產資源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到2020年,鄉村旅遊收入佔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以上。
鼓勵和引導龍頭企業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構建「公司+N+農戶」的經營模式,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
公共服務
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限制
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從2016年起,對全省學前教育學生免保教費,2020年基本實現有需求的建制村幼兒園全覆蓋、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限制,重點解決在城鎮有合法住所和穩定就業的農民工落戶問題。加快完善和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高考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和城鎮住房保障實施范圍。
金融
今年整合涉農資金568億元用於脫貧
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引導農戶自願互換承包地塊實現連片耕種,解決土地細碎化和產出能力低等問題。
優先保障財政對農業農村的投入,2016年整合省級涉農資金568億元,切塊到縣,統籌用於脫貧攻堅。2016年組建甘肅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建立覆蓋全省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鼓勵市縣開展特色農業品種保險,推進中葯材、蘋果、設施蔬菜、農房等特色產業保險試點。
改革
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確權登記頒證、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健全非經營性資產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機制。2016年完成50個縣確權頒證任務,2017年底全省確權頒證工作基本完成。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2016年出台農村空置宅基地退出補償辦法。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著力解決「空殼村」問題。
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和農墾改革發展,2016年在貧困村新建新型村級綜合服務平台1000個。
扶貧
作為頭等大事,弄虛作假將被嚴肅處理
把脫貧攻堅作為頭等大事和「一號工程」,抓緊編制「十三五」脫貧攻堅專項規劃。發展特色產業,實現就地脫貧。加大易地搬遷力度,以搬遷促脫貧。實施健康扶貧工程,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圍,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對一二類低保對象全部實施社會保障兜底脫貧。
實行最嚴格的脫貧攻堅考核督查問責,對認識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風不扎實、效果不明顯的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問責;對不能完成階段性扶貧任務和弄虛作假的給予嚴肅處理。 (
『玖』 針對縣域以下涉農貸款的財政補貼有哪些
財金[2010]116號
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山西、新疆、甘肅省(自治區)財政廳,財政部駐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山西、新疆、甘肅省(自治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精神,我們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積極完善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政策,相應修訂了資金管理辦法。現將《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獎勵資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財政促進金融支農長效機制,支持「三農」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是指財政部門對年度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增長幅度超過一定比例,且貸款質量符合規定條件的縣域金融機構,對余額超增的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
本辦法所稱縣域金融機構,是指縣(含縣級市,不含縣級區,下同)轄區域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法人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機構(不含農業發展銀行,下同)在縣及縣以下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金融分支機構)。
本辦法所稱涉農貸款,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銀發[2007]246號)中「涉農貸款匯總情況統計表」(銀統379表)中的「農戶農林牧漁業貸款」、「農戶消費和其他生產經營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農林牧漁業貸款」和「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支農貸款」等4類貸款。
本辦法所稱涉農貸款平均余額,是指縣域金融機構該年度每季度末貸款余額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貸款余額之和除以季度數。如果金融機構(網點)為當年新設,則貸款平均余額為其設立之日起的每季度末貸款余額的平均值。
第三條 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是指財政部門建立獎勵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和激勵縣域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放,支持農業發展。
市場運作,是指涉農貸款發放工作遵循市場規律,金融機構自主決策,自擔風險。
風險可控,是指縣域金融機構在增加涉農貸款投放的同時,應當加強風險管理,降低不良貸款率,有效控制風險。
管理到位,是指財政部門規范獎勵資金的預決算管理,嚴格審核,及時撥付,加強監督檢查,保證資金安全和政策實施效果。
第二章 獎勵條件和比例
第四條
財政部門對縣域金融機構當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年末不良貸款率高於3%且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
第五條
獎勵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東、中、西部地區,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擔比例分別為3:7、5:5、7:3。東、中、西部地區劃分標准按照《關於明確東中西部地區劃分的意見》(財辦預[2005]5號)規定執行。地方財政分擔的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部門統籌確定地方各級財政分擔比例。
第六條 財政部可以根據獎勵政策實施效果和中央地方財力情況,適時調整實施獎勵政策的地區范圍、獎勵標准、獎勵比例和中央與地方分擔獎勵資金的比例。
第七條 獎勵資金於下一年度撥付,納入縣域金融機構收入核算。
第三章 獎勵資金的預算管理
第八條 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根據縣域金融機構當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增量預測和規定的獎勵標准,安排專項獎勵資金,分別列入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
第九條 財政部每年向省級財政部門撥付獎勵資金,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按規定轉撥,由縣級財政部門向縣域金融機構據實撥付。
第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國家關於財政資金管理的規定,做好獎勵資金的決算。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於撥付獎勵資金後,及時編制獎勵資金的審核、撥付和使用報告,經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審核後,於財政部撥付獎勵資金後3個月內報財政部。
第四章 獎勵資金申請、審核和撥付
第十一條 縣域金融機構按年向縣級財政部門申請獎勵資金。
第十二條
縣域金融機構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涉農貸款統計口徑和財政部規定的獎勵比例,計算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增量和相應的獎勵資金,向縣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三條 獎勵資金申請、審核和撥付,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縣域金融機構應當於年度結束2個月內,向縣級財政部門報送當年獎勵資金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獎勵資金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應當反映當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幅、年末不良貸款率及變動情況、可予獎勵貸款增量、申請獎勵資金金額等信息。金融分支機構以縣級分支機構為單位匯總報送。不符合獎勵條件的縣域金融機構,也應向縣級財政部門報送當年涉農貸款情況表,反映當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幅、年末不良貸款率及變動情況等數據。
(二)縣級財政部門收到縣域金融機構的獎勵資金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
(三)縣級財政部門向省級財政部門報送獎勵資金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縣域金融機構的獎勵資金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涉農貸款發放和獎勵資金情況表(表2)和縣級財政部門審核意見等。
(四)省級財政部門對獎勵資金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後,送專員辦審核。
(五)專員辦收到省級財政部門的獎勵資金申請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並送省級財政部門。
(六)省級財政部門在4月30日之前向財政部報送獎勵資金申請材料,包括本省和各縣涉農貸款發放和獎勵資金情況表(表1及表2),並附專員辦審核意見。
(七)財政部審核後,據實向省級財政部門撥付獎勵資金。
(八)省級財政部門收到財政部撥付的獎勵資金後,在10個工作日內轉撥資金。
(九)縣級財政部門收到獎勵資金後,在10個工作日內將獎勵資金撥付給縣域金融機構。
(十)對法人金融機構,縣級財政部門直接將獎勵資金撥付給該機構;對金融分支機構,縣級財政部門將獎勵資金撥付給該機構的縣級分支機構。
第五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法人金融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上報涉農貸款發放情況。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對所屬分支機構的監管,縣級分支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匯總上報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涉農貸款發放情況。每季度終了後10個工作日內,金融機構應當向縣級財政部門報送本機構該季度涉農貸款發放額和季度末余額等數據,作為財政部門審核撥付獎勵資金的依據。
第十五條
法人金融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上報涉農貸款發放情況。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對所屬分支機構的監管,縣級分支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匯總上報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涉農貸款發放情況。每季度終了後10個工作日內,金融機構應當向縣級財政部門報送本機構該季度涉農貸款發放額和季度末余額等數據,作為財政部門審核撥付獎勵資金的依據。
第十五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對行政區域內縣域金融機構的獎勵資金申請工作進行指導,做好獎勵資金審核撥付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和反映,保證財政獎勵政策落到實處。
第十六條 專員辦對轄區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情況認真審核,出具意見作為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審核撥付獎勵資金的依據。
專員辦應當加強對獎勵資金撥付和使用的檢查監督,規范審核撥付程序,確保獎勵資金專項使用。
第十七條 財政部不定期對獎勵資金審核撥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獎勵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效果進行評價。
第十八條 金融機構不執行國家金融企業財務制度和不按時報送相關數據的,地方財政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拒絕出具補貼資金審核意見。
第十九條
縣域金融機構虛報材料,騙取獎勵資金的,財政部門應當追回獎勵資金,取消縣域金融機構獲得獎勵的資格,並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專員辦未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導致金融機構虛報材料騙取獎勵資金,或者挪用獎勵資金的,上級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追回已撥資金,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可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獎勵資金管理細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