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院拍賣車有抵押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司法拍賣的車輛有抵押的,法院可以對車輛進行拍賣,但拍賣所是的款項優先償還質權人的債權,然後再償還其他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Ⅱ 被告人貸款車未還清法院能拍賣頂罰金嗎
被告人的帶款車還沒有還完的情況下,那麼是不能拍賣來頂罰息的,畢竟已經把車抵押給了銀行,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拍賣。
Ⅲ 被告貸款未還完的抵押車輛,是否能夠拍賣還其他欠款
抵押貸款的房產,在房產所有人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可以通過法院、房產評委會的評估,才可以拍賣。拍賣的房產資金銀行可以等額扣除,多餘部分退還房產所有人。但願我的回答讓您滿意,望採納,謝謝!
Ⅳ 我現在有一樁民事糾紛案件,要求賠錢,我沒有錢賠,我有一輛車貸未還清的車,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車貸沒有還清,你的車就繼續抵押在銀行,法院現在不會強制執行你的車。但你的車貸一還清法院就會扣走,不過我估計你的車貸也還不了,車會被銀行申請法院扣走。即使你現在不賠,對方每兩年追償一次,你基本上就沒有好日子了。這一切煩惱的根源,在於你該賠人家錢,但又不想賠。
Ⅳ 貸款車抵押出去了沒還貸款會怎樣
如果抵押車貸款不還,那麼借款人的信用記錄將會被記上逾期,在還清欠款後保留五年的時間。其次,如果抵押車貸款不還,銀行或貸款機構有權利向法院申請,要求將車輛進行拍賣,然後用拍賣車輛所得資金來抵扣車貸未還部分。
拓展資料:
一、車貸
車貸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汽車消費貸款是銀行對在其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購車者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的一種新的貸款方式。汽車消費貸款利率就是指銀行向消費者也就是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汽車(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家用轎車或7座(含)以下商務車)的貸款數額與本金的比例。利率越高,那麼消費者還款的金額就越大。
二、車貸還貸方式
可選擇一次性還本付息法和分期歸還法(等額本息、等額本金)。
1、一次性還本付息法
又稱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是指借款人在貸款期內不是按月償還本息,而是貸款到期後一次性歸還本金和利息,日前人民銀行頒布的1年期內(含1年)的個人住房貸款,採用的就是這種方式。 現各銀行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那麼還款方式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即期初的貸款本金加上整個貸款期內的利息綜合。一次還本付息法的計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1+年利率(%)] (貸款期為一年)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1+月利率(‰)×貸款期(月)] (貸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2、等額本息
等額本息是指一種購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如下:[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3、等額本金
是在還款期內把貸款數總額等分,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本金和剩餘貸款在該月所產生的利息,這樣由於每月的還款本金額固定,而利息越來越少,貸款人起初還款壓力較大,但是隨時間的推移每月還款數也越來越少。等額本金貸款計算公式:每月還款金額 =(貸款本金 / 還款月數)+(本金 — 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每月利率
Ⅵ 沒還完貸款的車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嗎
可以執行。
貸款沒還完,車輛可能會被抵押給銀行,但車輛所有權仍是債務人的,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被法院執行拍賣。
當然,即使執行拍賣,由於銀行抵押權在先,拍賣款也應優先償還銀行貸款。
是否會執行車輛,通常法院會根據車輛價值與貸款數額等情況考慮,由於車輛會貶值,如果拍賣後所得再償還貸款可能不多,也許不會執行。
Ⅶ 我的車是在金融公司買的按揭車被法院拍賣了,拍賣款不夠還車貸,我還需要還嗎
如果不夠貸款是可能繼續執行的,因為貸款是一種債務關系,不會以抵押物結束而喪失。欠款還是需要還的。
Ⅷ 法院拍賣車輛有抵押怎麼辦
法律分析:有抵押,是指該車輛上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抵押權人具有優先獲得車輛拍賣價款的權利。法院拍賣車輛時,如果標明車輛有抵押,是告知競拍人,該車輛上設定有抵押權,拍賣成交後,需要優先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四十四條 委託拍賣合同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委託人、拍賣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拍賣標的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三)委託人提出的保留價;
(四)拍賣的時間、地點;
(五)拍賣標的交付或者轉移的時間、方式;
(六)傭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