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車嗎
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車。勞動者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Ⅱ 公務員貸款有哪些方式
公務員在我國是一個比較吃香的職業,如果成為一名公務員,那麼你的工資、待遇都會比普通的老百姓要好很多。但是有一些公務員在買房子或者買車的時候,也需要向銀行進行貸款。那公務員貸款的方式有哪一些呢?
三、總結
總的來說,公務員貸款方式是比較多樣的,因為他的收入和工作都很穩定,也是各大銀行特別喜歡的貸款人群。公務員貸款也是要按時還款的,利息和普通人也是差不多的,並沒有什麼優待。
Ⅲ 公務員可不可以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是多少
買房貸款額度沒有限制
商品房按揭貸款的基本條件
1、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所購住房座落在城鎮(包括市區、縣城、大集鎮)且原則上為借款人現居住地或工作、經商地;
3、已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個人信用情況,並已支付了銀行規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以上;
4、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信用情況、職業、教育程度、還款能力、所購住房變現能力等情況確定。
5、同意先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並承諾在所購買的住房竣工並取得房地產權證後,以購買的住房作貸款抵押且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Ⅳ 住房公積金能用於買車嗎
不能。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所以不能用來買車。
(4)公務員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車擴展閱讀:
公積金申請人必須是在城鎮居住的居民,在職的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交納的公積金屬職工個人所有,其他任何人無權動用。
Ⅳ 可以直接用公積金貸款買車嗎
公積金貸款不可以買車。公積金貸款的適用范圍是: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Ⅵ 公積金可以貸款買車用嗎
公積金不可以貸款購買車輛,公積金只能用於購買房屋等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Ⅶ 秦皇島公務員有取公積金買車的嗎
公積金不可以提取買車。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Ⅷ 我是一七年畢業參加工作本人公務員可以用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呀,只要你交了公積金,買了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房子,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
Ⅸ 公積金能貸款買車么
您好,房公積金是不可以用來購車的。有專項性,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只能由職工對房屋進行購買或償還銀行房貸時使用,不能用於買車。
職工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職工個人所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積金不能貸款買車,公積金是用來買房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情況
1、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3、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2018年,北京公積金上調繳存上限最高每月繳6096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