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男方出錢貸款買車寫女方名字,款還沒還清!女方婚後一個月提出離婚,車怎麼判
涉嫌詐騙!車不能給她!
⑵ 結婚前男方出首付按揭買的房子寫的女方一個人的名字,離婚法院判給誰
住房是女方婚前簽署個人名字購買,那麼住房產權就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住房歸女方一人所有。
男方可以主張得到自己婚前出資部分的權益,還可以主張得到領取結婚證起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分割該住房的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⑶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車子寫女方的名字,如果離婚房子車子歸誰
結婚跟財產有必然的關系,新婚夫妻在准備結婚的時候一般會要求有一套婚房,那麼這套婚房的歸屬就成為了問題的關鍵,一些女方會要求婚房上一定要寫自己的名字,那麼男方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割呢?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而結婚後買的房子,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根據物權公示原則,房屋所有權證書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推定房屋歸誰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資購房可以看做為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只要男方能證明房子是由他出資的話,就可以證明這個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礙男方主張權利。所以,到了婚後,這個房子只要男方經過證明,依然屬於男方所有。
⑷ 婚前男方出錢買車寫女方的名字,離婚後車子歸誰
能證明男方出的錢,可要求女方還錢,車是女方的
⑸ 婚前男方全款買車寫女方名字離婚怎麼辦
我認為應屬於女方個人材產,因婚前給女方買車是贈給行為並以結婚為目的並己結婚,贈給行為己完成,現在想離皆婚應屬女方個人材產產,這是我的看法。
⑹ 婚前男方出資貸款買房子,寫女方名字,離婚後 房子怎麼分配 法院會怎麼判
婚前男方出資貸款買房子,寫女方名字,離婚後 如果有證據,房子還是可以分配給男方的 。
⑺ 結婚前男方貸款買車但是女方要求用她的名字這樣合適嗎
怎麼不想想為什麼有這樣的要求呢?這樣記她的名下不是對男人的不信任?那男方完全有理由拒絕
⑻ 車是結婚前男方出錢買的寫女方名字,現在離婚可以要回來嗎
當一對夫妻走到離婚的地步,這對夫妻對對方是不會再講半點感情的,往往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爭得面紅耳赤,往往會徹底撕破臉。可以說離婚的時候,是最能看清人性的時候;可以說離婚的時候,是最能看清對方是什麼人的時候;可以說離婚的時候,是最能清楚當初自己的選擇是正確還是錯誤的時候。
離婚的時候,感情沒了,想要離婚的夫妻自然會把錢看的極其重要,非常重要。財產分割真的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情,這樣的事情也就是法官和律師能夠理得清。不過我們也要懂法,唯有懂法才能在遇到利益相爭的時候,把屬於自己的爭取到手。其實已經到了離婚的地步,據理力爭才是對的,在離婚的時候想讓,那是極其愚蠢的。
如此這般,我們若是想最大限度的爭取財產,最好委託專業的律師,全權打理。
⑼ 婚內貸款買車,買車人寫女方名字,擔保人男方,離婚後車歸誰
婚內貸款買車,買車人寫女方名字而擔保人是男方,這種情況當貸款不能如期償還男方就得償還貸款,實質上兩個人都是債務人,都有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離婚後車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等份分割;另外,婚內夫妻不能互為擔保人,因為只有夫妻為經濟共同體即婚內的債權債務都是兩人共有的。
⑽ 結婚時男方買的車寫的女方的名字,離婚了車子歸誰呀
那得看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那麼你這是贈予,婚後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管哪一種,大家商量著來分吧,只要不是豪車,過幾年車也貶值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