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雙方單獨一方貸款買車可以嗎
可以的。只要符合貸款買車的條件。
貸款買車者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1)夫妻一方私自貸款買車擴展閱讀:
夫妻一方貸款買車,由雙方還錢,還是一方還錢的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1、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② 夫妻一方單獨貸款買車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買車的,一般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結婚了一個人貸款買車,應該是一方為主貸人,另一方為次貸人。如果均由一人還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需根據實際情況確認。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③ 如果夫妻一方瞞著對方去貸款買車了另一方該如何處理
已經形成了事實,只能認可。但不要認可貸款債務。
④ 法律問題:夫妻其中一方未經雙方同意,私自貸款買的車,這個車的歸屬權以及還款在離婚後,如何歸屬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機動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此產生的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有所不同可參考以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已於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⑤ 夫妻一方貸款買車另一方有義務還嗎
法律分析:有義務,我國夫妻財產實行共同共有制,因此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即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對共同債務應以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或夫妻任何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不分夫妻應分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連帶償還責任。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了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也包括夫妻共同經營所產生的債務,即雙方共同從事工業、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等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共同經營即包括了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的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從保護債權人的角度來說,債權人也不因為債務人之間的離婚協議就喪失了要求一方償還借款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⑥ 夫妻一方單獨貸款買車
法律分析:婚後借錢買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於該車輛屬於雙方婚後購買,那麼應該認定為共同財產,債務也是共同債務。但是,如果雙方就該車輛的歸屬,有過書面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⑦ 夫妻一方貸款買車另一方不知情
貸款買的車也屬於生活開支消費,那麼國家法律規定夫妻存續期間的生活開支消費債務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
⑧ 夫妻雙方單獨一方貸款買車可以嗎
夫妻雙方的話,單獨一方貸款買車,應該有這個可能的,只要她的信用沒問題,都是可以去貸款買車的
⑨ 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按揭買車,需要查另一個人的徵信嗎
婚後買車,即使是以一方的名義買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已婚人士按揭買車,會查另外一個人的徵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