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要買車做貸款,然後需要一個擔保人,擔保人找到了但是這個擔保人老婆徵信不好,會不會影響貸款的審批呢
不會影響,只要你找的擔保人信用記錄良好,個人信用記錄里沒有不良記錄,就可以了。擔保人貸款被拒是因為他貸款需要夫妻雙簽,這種情況下他妻子徵信不好,才會被拒貸。
❷ 一個朋友貸款買車,但是需要一個保證人,用了我的房產證和身份證戶口簿信息,然後賣車的對我說如果他不還
看清楚貸款協議,要你房產證了應該會有關系的
❸ 老婆是擔保人進黑明單老公貸款買車有影響嗎
有沒有影響你要看你的對外擔保記錄是否進了人行的徵信系統,去找銀行或人行的朋友用身份證號打份個人徵信看看有無上述對外擔保的記錄。因為不是所有的或有負債都會進入人行系統,很多小貸公司和擔保公司的民間融資業務是不進人民銀行的系統的,他們貸後都會說有個黑名單啥的,其實是進也是進他們那嘎達的黑名單,對銀行授信影響不大。如有個人徵信發現有記錄,肯定會有影響了,因為貸款主體也包括借款人配偶,算作共同借款人,承擔共同借款責任。這就是為啥貸款存續期內配偶離婚了銀行都有權力提前收回貸款了。那你就需要和當時相關授信的發生行去溝通了,寫一份情況說明,說明當時那筆業務進行擔保的初衷以及發生逾期或不良的原因與責任,然後要求貸款行蓋章確認並附帶銀行開具的非惡意欠款證明。
❹ 貸款買車需要如果買車人不還貸款需要擔保人承擔責任嗎
承擔連帶責任,買車人不還款需要擔保還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4)貸款買車保證人受到牽連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根據《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貸款人發放個人汽車貸款,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本付息方式等貸款條件:
(一)貸款人對借款人的信用評級情況;
(二)貸款擔保情況;
(三)所購汽車的性能及用途;
(四)汽車行業發展和汽車市場供求情況。
❺ 朋友以我的名義貸款買車,我寫什麼合同不受到任何牽連
只能告訴你後果 如未來你朋友拖欠銀行貸款 銀行會起訴你本人 因為是以你的名義辦理的貸款 你就是相對人 銀行勝訴法院會執行你名下的財產 不參與這樣的事最好 如非以你名義貸款不可 你可以讓你的朋友寫一個與貸款價款相同的借條並約定擔保
❻ 朋友貸款買車,我做擔保人後,自己是否可以貸款買車謝謝!
你幫朋友擔保貸款後,你就會上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作為擔保貸款),只要你的朋友正常還款,或者朋友不還款,而你幫他正常還款(你是擔保人,必須這樣做),那你在銀行的信用正常,你自己就可以按揭貸款買車。當然,你自己也要符合貸款買車要求
❼ 擔保人受那些牽連
三人聯保的,只要其中一人是連帶保證責任,那麼銀行就會讓這個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之後承擔保證責任的人就會向被保證人追償,追償不成功的,就看你們聯保三人有沒有約定各自承擔份額,沒有約定的,你們三人平均承擔
家裡人一般不會受到牽連,但是如果是夫妻,那麼看你怎麼在保證條款中寫了,是明確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❽ 貸款買車流水不夠,父母做擔保人,也必須看流水嗎
擔保人滿足條件:
與本案無牽連;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