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的已經歸還的貸款檔案需要保存幾年
貸款檔案沒有固定的保管期限,但是你的貸款發生時、還款時的銀行櫃台傳票是保存15年。
2. 2012年的憑證至2016年保管年限是幾年
從2012年完結帳起算,到2016年12月31日保管年限為4年整
會計憑證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除外)和輔助賬簿保管期限為15年
3. 銀行客戶貸款資料保管年限是多長時間
十五年以上。
4. 原始憑證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根據1999年1月1日起執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精神,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是: (l)原始憑證:15年。 (2)記賬憑證:15年。 (3)匯總憑證:15年。
5. 記賬憑證的保存年限
15年。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和其他組織、預算單位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具體規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會計檔案有:
年度決算財務會計報告; 資本金、股金及股權明細; 開銷戶登記簿; 客戶掛失申請書、掛失登記簿、補發憑單(卡)收據。
賬銷案存的清單或資料; 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銷毀清冊; 7有價單證、業務公章銷毀清冊; 機構變動交接清冊; 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及扣劃書。
己用憑證、賬簿登記簿; 會計系統數據移植日的所有會計檔案; 會計初始環境文本、 基礎數據維護修改有關記錄、 文件;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檔案。
2、保管期限為25年的會計檔案有:
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稅收日記賬(總賬)和稅收票證分類出納賬。
3、保管期限為15年的會計檔案有:
會計憑證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移交清冊;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各種完稅憑證和繳退庫憑證;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及其他會計憑證;農牧業稅結算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4、保管期限為10年的會計檔案有:
國家金庫編送的各種報表及繳庫退庫憑證;各收入機關編送的報表;財政總預算保管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稅收年報、國家金庫年報、基本建設撥貨款年報;稅收會計報表(包括票證報表)。
5、保管期限為5年的會計檔案有:
下級行上報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季度、半年度 報表及附件、說明);聯行往來清單及查詢查復書; 密押代號表使用保管登記簿。
存、貸款單位余額對賬回單; 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卡片;客戶申請辦理電子支付業務的基本資料、協議; 其他需要保管五年的會計檔案。
(5)銀行貸款憑證保管年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並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並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台一並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准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6. 會計憑證保管年限
會計憑證保管年限從10年到永久保存;
一: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以及保管時間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閱。
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發布了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並將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將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各類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
二:會計憑證保管要求
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會計憑證登記完畢後,應當按照分類和編號順序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記帳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外簽名或者蓋章。
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帳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帳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
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的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7. 原始憑證的保管期限是幾年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作為一項重要的會計資料,我們要對其進行歸檔。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總賬、明細賬、日記賬需要保存3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保存10年。所以,一般情況下原始憑證的保管期限是30年。
(7)銀行貸款憑證保管年年限擴展閱讀:
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1,原始憑證名稱;
2,填制憑證的日期和編號;
3,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
4,對外憑證要有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5,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
6,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
7,經辦業務部門或人員的簽章。
8. 銀行貸款記錄保存幾年
銀行貸款記錄保存五年,銀行等貸款機構在貸款前,只看借款人近兩年信用記錄
9. 國家有沒有法律規定說銀行的信貸檔案保管期限是多少
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貸款檔案管理辦法》規定:
第七條 根據各貸款項目不同的保存和利用價值,人民幣貸款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三種。凡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具有史料價值建設項目的貸款檔案資料為永久保管。
一般大中型建設項目、限額以上技改項目的貸款檔案資料,保管期限為10~20年;小型建設項目、限額以下技改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項目的檔案資料,保管期限為1~5年。
外匯貸款檔案的保管期限,按照相應的人民幣貸款檔案保管期限的上限執行。
第八條 貸款檔案的保管期限,從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的第二年開始計算。
(9)銀行貸款憑證保管年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貸款檔案管理辦法》規定:
第九條 各級行信貸業務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貸款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第十條 貸款檔案每年固定歸檔一次。固定資產貸款項目的檔案資料一般分兩期歸檔,即項目竣工後進行第一期歸檔,貸款本息按期收回後再進行補充歸檔;
流動資金貸款項目的檔案資料,在貸款本息按期收回後一次全部歸檔;逾期貸款的檔案材料可比正常歸檔時間推遲一年移交歸檔。
第十一條 信貸業務部門指定的貸款檔案管理人員,應於每年三月底以前,將上一年應歸檔的全部貸款檔案資料收集齊全,並整理立卷。
然後,第一期歸檔的固定資產貸款檔案資料,按照項目竣工時間的先後順序,第二期歸檔的固定資產貸款及流動資金貸款檔案資料,按照如期收回貸款本息時間的先後順序,逐筆登記「貸款檔案移交單」(「貸款檔案移交單」式樣附後)。
移交單一式兩份,檔案部門和移交部門各存一份。
第十二條 在辦理逾期貸款檔案移交前,移交部門的貸款檔案管理人員,應先登記「逾期貸款統計台帳」(「逾期貸款統計台帳」式樣附後),以便於信貸部門對逾期貸款的清收。
然後再按照貸款到期日的先後順序,逐項目登記「貸款檔案移交單」,並分別在移交單「備注」一欄註明「逾期」字樣。
第十三條 逾期貸款本息全部收回或呆帳貸款經批准核銷後,信貸業務部門貸款檔案管理人員應在「逾期貸款統計台帳」上,對該項目予以注銷。
然後,填寫「收回逾期(核銷呆帳)貸款通知單」(「收回逾期(核銷呆帳)貸款通知單」式樣附後),並及時送檔案部門補充歸檔。
第十四條 貸款檔案資料的收集,應圍繞項目建設和管理的全過程,按照貸款管理操作程序和貸款檔案歸檔內容,形成多少歸檔多少,保證貸款檔案資料的齊全與完整,避免破損和遺漏現象。
第十五條 一份文件如果既屬於貸款檔案歸檔范圍,又屬於文書檔案歸檔范圍,其原件應首先滿足文書檔案歸檔的需要,貸款檔案可採用復印或摘記主要內容、文號的方法收集歸檔。
第十六條 歸檔的每一個貸款項目的檔案資料,應按照項目前、中、後三期的順序和貸款管理程序,視檔案資料的多少,設立一個或多個案卷。
每一案卷應抄寫三份卷內目錄(「貸款檔案卷內目錄」式樣附後),其中一份放在卷首,一份交檔案部門作為檢索工具,另一份留信貸業務部門備查。項目調查與信貸業務分設機構的,信貸業務部門的貸款檔案管理人員可多抄寫一份卷內目錄,送項目調查部門備查。
第十七條 屬於國家秘密和建設銀行商業秘密的文件,信貸業務部門的貸款檔案管理人員應在卷內目錄「備注」欄內註明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免造成泄密、失密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