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方婚前出財禮給女方購車,且登記在女方名下,婚後此車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機動車是登記制度,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婚後也是女方財產,男方出錢應該有約定車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約定真的就是婚前財產了。為了防止發生糾紛,男方出資夠車最好公證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有法律效力。
❷ 婚前男方全款買車寫女方名字離婚怎麼辦
婚前男方全款買車寫女方名,那麼應該屬於男方的贈與行為,可以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應該平均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男方婚前貸款買車贈予女方擴展閱讀: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5、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❸ 婚前女方出首付男方貸款買車,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車如何分割
按照規定婚前女方出首付款,離婚時應該把首付款先歸女方所有,雙方在分攤貸款部分,把車折價分配。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裁定。
《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❹ 男朋友婚前貸款買車寫我的名字婚後他還貸款那這車在法律上算是我的嗎
從法律上講,不管是誰付的款,車的行駛證是誰的名字車主就是誰。所以車的權屬歸你。
❺ 男方婚前貸款買車婚後女方有責任一起還嗎
男方婚前貸款買車,屬於婚前男方的個人債務,婚後女方沒有責任一起還。
❻ 婚前男方買車,登記後車過戶到女方名下,或者登記之前過戶給女方,離婚了怎麼算的
車子歸女方所有。
男女雙方依法登記,取得結婚證後,即確立夫妻關系,具備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雙方之間的問題就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予以調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所取得的專屬贈與自己的財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8條第三款的規定,應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男女登記後,男方將自己的車輛所有權變更與女方名下,應視為婚內丈夫贈與妻子,且該贈與專屬贈與於妻子,應屬於妻子婚內的個人財產。
男女雙方登記之前,男方將名下的車輛所有權贈與給女方,只要該贈與合法有效,系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符合無效可撤銷可變更合同,以及該車輛不存在其他所有權人的情形下,該贈與系女方婚前取得的贈與物。
女方取得贈與物所有權之後,該車輛應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6)男方婚前貸款買車贈予女方擴展閱讀:
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後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的,離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而對於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從事投資、經營、或者婚前投資婚後獲得分紅,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❼ 婚前貸款買車寫女方名,但是男方還款,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嗎
車子物權,屬於女方個人,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男方有婚前還貸憑據,可以主張對女方債權,要求還錢,這個法律支持,
就是說,這個車,屬於女方個人所有,但是女方欠著男方錢。
❽ 婚前男方給女方買車,車子上女方名字,退婚能要到嗎,未結婚
如果你的車,你的房是以女方和你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如果對方悔婚,可以要回,因為這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為,條件沒達成,當然可以要回來
❾ 婚前買車是男方貸款買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離婚要賠償車子的錢嗎我是女方
如果離婚,無需賠償車子的錢。
關於夫妻財產的界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是: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綜上,如果離婚則車子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應歸男方所有。女方也無需賠償車子錢。